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咸安区市场监督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咸安市联发〔2023〕2号)的文件要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执法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为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联合抽查的部门和实施时间
咸安区2023年度建筑市场监督执法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由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起,区人社局配合。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3年9月。
二、联合抽查对象及主要内容
联合抽查对象:咸安区在建项目。
抽查主要内容:
1.项目从业单位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建设工程发包承包情况。
4.落实“五项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维权公示牌)和缴纳工伤保险等情况。
5.核实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等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合同一致,项目班子成员是否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周期拨付工程款。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联合抽查工作方法步骤
(一)名单抽取
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集抽查对象的相关数据资料,导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查对象库,创建抽查计划,并按照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15%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该项工作于2023年7月6日前完成。
(二)开展检查
检查对象抽取后,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该项工作于2023年7月26日前完成。
(三)结果录入
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后,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配合部门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15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反馈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该项工作于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
(四)结果处理
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要求被抽查对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3个月内整改完毕并进行反馈。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机关或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组织到位。联合抽查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做好随机抽查检查,公平、有效地运用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程序规范、档案齐全。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启动、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三)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联合检查部门要强化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畅通信息渠道,及时解决在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