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咸安区市场监督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咸安市联发〔2023〕2号)的文件要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建筑市场竣工验收及消防情况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为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联合抽查的部门和实施时间
咸安区2023年度建筑市场竣工验收及消防情况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由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起,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3年9月。
二、联合抽查对象及主要内容
联合抽查对象:咸安区竣工验收项目
抽查主要内容:
(一)现场检查
1.施工人员宿舍、办公用房必须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
2.宿舍、办公用房的建筑构建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金属夹芯板的芯材应为A级不燃材料,现场应能提供出厂检验报告;
3.施工现场应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加压泵和消火栓,并应配备水带、水枪等设施器材;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
5.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6.施工现场火警电话、应急疏散指示及诱导牌设置;
7.可燃物及易燃易爆物管理与危险品仓库设置;
8.涉及外保温施工的,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的要求,现场应能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9.消防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二)资料台账
1.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图(应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管理员);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
3.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书(公司与项目部、分包单位,项目部与班组、配套单位);
4.施工现场消防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疏散预案;
5.施工人员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岗前三级教育登记卡》);
6.消防演练记录(每半年一次,应附演练照片);
7.施工现场每月防火检查记录表(按施工许可证的开工时间逐月填写);
8.日常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表;
9.工地每日防火巡查记录(按施工许可证的开工时间每日填写);
10.动火作业审批单(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监理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三、联合抽查工作方法步骤
(一)名单抽取
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集抽查对象的相关数据资料,导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查对象库,创建抽查计划,并按照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15%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该项工作于2023年7月6日前完成。
(二)开展检查
检查对象抽取后,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大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该项工作于2023年7月26日前完成。
(三)结果录入
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后,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配合部门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15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反馈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该项工作于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
(四)结果处理
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要求被抽查对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3个月内整改完毕并进行反馈。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机关或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组织到位。参与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做好随机抽查检查,公平、有效地运用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程序规范、档案齐全。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启动、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三)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联合检查部门要强化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畅通信息渠道,及时解决在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咸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