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厦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建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咸宁碧桂园丹桂香堤10#楼2单元2602室业主向我局反映10#楼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报告存在问题,检测结果不满足规范设计要求的有关线索。我局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我局调查核实,由咸宁市厦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咸宁碧桂园丹桂香堤(三)10#楼工程编号35088490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报告中载明的钢筋保护层厚度设计要求取值为15MM,但根据相关检测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楼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的客厅、卧室等楼板钢筋保护层厚度值应为20MM,卫生间、露台楼板钢筋保护层厚度应为25MM。该份报告载明的设计要求取值为15MM,明显低于规范设计要求。
为查明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房屋主体结构是否安全,我局责令项目建设单位咸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神龙工程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对咸宁碧桂园丹桂香堤(三)10#楼进行了结构检测及可靠性鉴定并出具了检测报告,结构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可靠性鉴定评级为I级。在检测鉴定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开展了专家论证,论证意见为编号35088490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报告内容不真实,由湖北神龙工程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并出具的检测报告构件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均符合设计要求。
随后,我局对编号为35088490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报告内容不真实一事开展调查。经查,咸宁市厦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程超、张望梅、郭征全三人未认真履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在失职失责行为。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桂星未认真仔细核实检测报告,管理不到位。湖北建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向荣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监理不到位。特此对以上三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三家公司向我局做出书面检查。
特此通报。
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