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热门搜索:


关于印发《咸安区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相关单位、各乡镇办场:

根据财政部、住建部财社【2022】42号文《关于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省财政厅、省住建厅鄂财建发【2022】60号文《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规范和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制定《咸安区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咸安区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二二六月二十三日


咸安区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住建部财社【2022】42号文《关于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省财政厅、省住建厅鄂财建发【2022】60号文《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精神,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现就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保持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坚持压实“农户日常自查、村级定期排查、镇级定期巡查、区级监督抽查”动态监测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六类重点对象”危房应改尽改,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2022年8月底前完成本年度危房改造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2022年省住建厅下达中央、省级补助资金66万元。该项目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行政村范围内农村低收入群体实施危房改造。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简称“六类重点对象”)六类重点对象身份识别以乡村振兴(扶贫)、民政等部门认定为准。住建部门向民政、乡村振兴(扶贫)部门提供经乡镇审核的纳入农村住房保障对象名单,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扶贫)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困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六类重点对象经相关部门重新核实取消资格的,不得纳入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六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二)农村危房改造方式

农户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自主改造意愿选择维修加固、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购置村集体闲置安全房三种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引导危房户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体量适当、功能完善、安全宜居美丽农房。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完善使用功能和节能水平,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六类重点对象中都是低收入人群,自筹资金的能力较弱,量力而行,避免因建房而致贫返贫。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必须要求农户建新拆旧原则。

(三)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根据湖北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建发〔2022〕60号文要求,2022年中央财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为户均18880元。C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应不低于中央户均补助标准18880元,D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应不低于24500元。各乡镇结合6类重点对象的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等级、改造方式、农户自筹资金能力等实际情况,完善分类补助办法。

三、职责要求

(一)乡镇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把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合理安排。成立相应的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实施,提高群众满意度,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

1.加强动态监测规范管理和危改对象认定规范“农户日常自查、镇村定期排查、区级监督抽查”动态监测农房管理机制,建立农房安全日常巡排查工作台帐。雨雪灾害天气前后要加强排查,特别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贫困残疾家庭、边缘户等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要逐村逐户排查。认真核实危改对象身份和唯一住房真实情况,符合危改政策对象,及时纳入改造范围。

2.规范程序。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民评议、村委会初审公示、乡镇审核(公示)”的报批程序,核准危房等级和对象。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经公示后上报区危改办审核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各乡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对象户具体家庭情况、危房鉴定等级及预补助金额等内容。

3.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档案资料录入。各乡镇负责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录入和农户档案纸质资料管理工作。完善信息档案,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准确地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及时向区危改办报送农户纸质档案存档。

4.加强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各乡镇办场与农户签订改造协议监管危房改造质量全过程;采取平时检查与工作节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对当年实施的危房要全覆盖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建筑质量安全可靠。改造验收后出具《住房安全有保障认定报告表》。  

5.及时掌握危改进展情况并加强跟踪管理。每月26号将危房改造进展情况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区住建局职责。受区政府委托,全面负责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综合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协助乡镇办理相关手续,合理分配上级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负责全区农村危房改造的信息录入管理工作;及时总结通报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的经验和做法,督办工作进度,协调工作问题;负责对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财政、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对各乡镇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抽查复核,协助财政做好资金拨付工作等。

(三)市规划局咸安规划分局职责。负责本年度危房改造户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依法依规发放工作,以及危房改造选址规避灾害工作。

(四)市房产局咸安区房产分局职责。负责全区农村危房等级鉴定指导工作,定期对乡镇危房技术鉴定协管员进行培训。

(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责。负责依法依规为危房户办理用地手续。

(六)区财政局职责。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会同发改、危改办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资金拨付,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将资金直接打入农户一卡通账户全部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内

(七)区发改局职责。负责向上争取相关资金,积极支持农村危改工作。

(八)区乡村振兴局职责。负责审核乡镇上报危房户名单,确认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困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身份。

(九)区民政局、残联职责。负责审核乡镇上报危房户名单,确认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及残疾贫困户身份。

四、监督检查

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会同相关单位对各乡镇危房改造对象审批程序、工程质量、资金拨付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肃纪律,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危改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规范。

1、《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六类对象”动态新增任务及资金拨付分配表》

2、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42号)


附件:
新闻资讯一网打尽,政务服务尽在手中。
云上咸安
咸安发布
  • 欢迎下载“云上咸安”APP、关注咸安政府网官方微信“咸安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云上咸安”二维码下载APP。
  • ②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或搜索“咸安发布”、“xianancn”关注微信公众号。
【 打印 】
【 字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