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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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如无数据也要公开此表,并在表格下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明细详见: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方面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区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区城镇综合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方面的统计和分析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有关的资金资产管理组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建筑业管理股房屋征收与住房保障股、公用事业管理股、政策法规股、人民防空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2024年我局现有在册干部职工124人,遗属2人,其中在职干部71人(财政全额供给行政编13人,财政全额拨款给事业编58人);离退休51人(行政编退休41人,事业编退休10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坚持“项目为王”,补齐城市短板。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永安老城区城市更新、老宝塔河片区排水管网治理项目、咸安区官埠河截污工程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棚改项目清零,重点攻克城北片区、省煤机片区、猫山路片棚改项目。持续推进“气化乡镇”项目,加快完成双溪桥镇管网铺设。

2.狠抓村镇建设。常态化开展农村危房排查改造,守牢“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底线。加强污水运维和监管,加快推进汀泗桥镇、大幕乡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核减工作;加快推进京广澳高速生活污水五公里管网接入官埠桥污水处理厂项目和老官埠街道污水管网项目、汀泗桥镇北伐纪念馆管网延伸工程建设。

3.优化住房保障。持续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建设和分配。加大公租房分类保障力度,做好保障房审批管理工作,做好2024年大学生人才购房补贴审核,财政预算资金争取和发放。推进肖桥公租房、车站路公租房、凤凰山公租房等配套设施提档升级;深入开展公租房专项清查整治,强化公租房运营管理。

4.推进物业管理抓实小区优化整合,加快示范小区打造,强化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宣传引导。

5.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四上”企业培育,持续做好建筑市场监管,持续推进工程领域制度改革。

6.守牢安全底线。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持续深入开展建筑、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城市体检、自建房消危攻坚行动。

7.强化机关建设。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干部学习教育;持续抓好干部作风转变,坚持“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廉政风险点排查,进一步树牢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 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95674.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674.52万元。

2024 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95674.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60.91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94.73万元,项目支出94618.88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674.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23(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4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79万元(含行政单位医疗55.7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6184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58.12万元(含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92.73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万元(含医疗补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2万元(含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2024 年部门预算支出较 2023 年减少33167.27万元,下降25.74%,

其中:人员经费减少89.26万元,原因说明人员经费缺口部分列入往来项目;标准公用经费增加5.47万元,原因说明经费缺口部分列入往来项目;项目支出减少41264.04万元,原因说明项目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97.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9.5万元,邮电费3.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53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福利费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5万元,生活补助2.25万元,医疗费补助0.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2023年相比减少516.56万元,减少77.5%。   

 减少原因说明:运行经费缺口部分列入往来项目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4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2533.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14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639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招投标。比上年的58071.38万元减少35537.88万元,增加61.2%。

减少原因说明:项目有所减少。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4“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万元2023年预算支出52万元相比,减少42万元,减少80.77%。

1、2024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4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2万元,减少33.33%。

2、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3、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40万元,减少100%

4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6万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费用支出严格控制三公预算支出安排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住建局固定资产为637.04万元,其中:单位土地使用权面积21523.85平方米,248.29万元,房屋建筑面积1673.19平方米,173.13万元;机动车为56.77万元,数量为4(台、辆);其他固定资产为92.5万元。资产管理规范,账实相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4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3个,资金94474.88万元为确保全局2024年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实现,加快建立绩效监控机制,我局以财务股牵头组织对今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跟踪摸底通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的完成程度总结项目取得的成效,用工作的成效来评价项目的绩效。对照年初绩效目标,在收集、分析绩效运行信息的基础上,对已完成的绩效目标进行统计,填报《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采取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送的工作方式,找出工作的薄弱环节,通过最后一个月的精准工作,确保全年绩效目标的完成。不足之处是在目标细化和计划统筹方面有待进一步规定。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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