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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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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教育培训、信息、财务、党群、安全、综治、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对外交流合作、调查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人才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招录、培训、考核等有关工作。

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二)应急救援股

承担组织协调应急值守等工作。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有关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协调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与现场保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

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三)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股(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综合监管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股)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和各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负责全区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建立相关行业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建立相关行业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

(四)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承担全区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上报工作。组织起草区政府应急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有关重要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

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区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受理、分办和证件发放。拟订行政审批规范,优化办理流程。

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五)灾害防治股

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场等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单位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拟订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全区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六)救灾股(减灾股、地震股)

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和全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承担全区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负责有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负责地震监测台网(站)、地震监测信息和地震预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拟订区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全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办公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60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715—8334209

负责人:  涛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股室具体承办,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格局。

(二)认真学习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局机关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根本,认真开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三)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建立健全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方针,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主要通过咸安区政务门户网站等公布各类信息和动态。

(四)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在公开时限内将部门动态、通报等相关文件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应急管理局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时动态。二是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提高防灾减灾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进一步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发布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四是梳理行政职权,完善我局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裁量标准及配套制度,以及开展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及梳理工作,进一步梳理了我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办理程序、期限等内容,完成了原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政务管理1.0系统数据向3.0系统的整体迁移工作,其中积极与区民政、区卫健、区科经等单位,将职业健康相关业务转出,将防震减灾类业务转入;对3.0系统中我局每个服务事项的66个个性要素进行编制和发布,现3.0系统上我局发布的行政许可5项,公共服务5项,行政处罚178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14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

(五)受理群众关于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投诉,消除辖区内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全区社会一方平安,我局公布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投诉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群众的投诉一旦受理,我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跟踪督促整改,并限期予以处理办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有待拓展。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抓应急管理工作的同时,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加强信息内容的提炼和升华;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虚心接受社会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工作中的不足;积极研究和探索公开的新形式、新方法,使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管理、监督等不断达到统一和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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