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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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十四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安区“十四五”水污染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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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立足新起点,开启水生态环境保护新征程6

第一节  水生态环境现状6

第二节  “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9

第三节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任重道远12

第二章  贯彻“三水统筹”,明确“十四五”责任目标14

第四节  指导思想14

第五节  基本原则14

第六节  规划范围与时限16

第七节  主要目标16

第三章  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绿色发展18

第八节  优化产业结构18

第九节  优化空间布局20

第十节  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20

第四章  深化水污染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22

第十一节  加强入河入湖排污口整治22

第十二节  推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22

第十三节  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23

第十四节  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4

第十五节  深化黑臭水体整治26

第五章  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恢复生态功能27

第十六节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27

第十七节  提升水源涵养能力28

第十八节  实施生态缓冲带保护和监管29

第十九节  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30

第二十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31

第六章  推进河湖生态用水保障,提升水环境容量32

第二十一节  加强控制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32

第二十二节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33

第二十三节  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34

第二十四节  保障河湖生态环境需水35

第七章  强化水源保护,保障用水安全37

第二十五节  深入推进“划、立、治”37

第二十六节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37

第八章  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牢守安全底线38

第二十七节  加强环境风险预防设施建设38

第二十八节  提升环境风险预警能力39

第二十九节  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处置40

第九章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40

第三十节  加强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40

第三十一节  提升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水平42

第十章  强调流域保护重点,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43

第三十二节  斧头湖流域43

第三十三节  梁子湖流域46

第三十四节  西凉湖流域46

第十一章  强化任务实施,统筹谋划重点工程47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8

第三十五节  组织领导48

第三十六节  资金保障48

第三十七节  科技支撑49

第三十八节  监督管理50

第三十九节  公众参与51

附表1  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目标清单52

附表2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目标清单52

附表3  重点湖库富营养化控制目标表53

附表4  试点开展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的水体清单53

附表5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的水体清单53

附表6  人工湿地建设清单54

附表7  咸安区“十四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工程项目表55

附图1  地理区位分析图59

附图2 规划范围图60

附图3  咸安区遥感影像图61

附图4  咸安区地形地貌图62

附图5  咸安区水生态环境控制单元分布图63

附图6 咸安区“十四五”水环境监控断面分布图64

附图7  咸安区集中式水源地分布示意图65

附图8  咸安区水污染防治工程分布示意图66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系统部署和安排。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是标志性、创新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成果,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思想指引和实践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座谈会上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期间,咸安区以长江大保护为重点,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全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但咸安区水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供水保障能力不高,水资源利用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水环境质量改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较为突出,水生态破坏现象普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与新阶段发展需求尚不匹配,与美丽中国“咸宁样板”建设目标要求仍有不小差距。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围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和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通过全面分析咸安区水污染防治的机遇和挑战、主要问题和成因,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等方面的有机联系,推进流域上中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河湖库协同治理,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研究提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编制《咸安区“十四五”水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涉及3个水生态环境保护控制单元、2个国控断面汇水范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规划》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保护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以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为发展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咸安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河湖水资源底线、提升水生态系统功能,对加快美丽中国“咸宁样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  立足新起点,开启水生态环境保护新征

第一节  水生态环境现状

——水环境状况。咸安区境内河湖密布,水系发达,全区大小河流共70条,其中干河7条,一级河流32条,二级河流31条,总长567.85km,总面积14714亩,占水域面积的5.71%,年均径流量11.81亿立方米,分为淦河、汀泗河、高桥河三大水系,由南向北,分别注入斧头湖、西凉湖和梁子湖。2020年,咸安区的水质监测断面(点位)共有14个,其中国控断面1个(西河桥断面),省控断面1个(西凉湖咸安湖心);市控12个(河流断面7个,湖库断面5个)。14个断面(点位)中水质目标Ⅱ类水质6个,Ⅲ类水质8个。全区水环境总体水质状况良好全区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城区5条37.71公里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

——水资源状况。咸安区雨量充沛,2020年平均降水量为2314.5mm,比常年偏多40.66%,为丰水年份。地表水资源量为22.7516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为23.0149亿立方米。2020年咸安区总供水量2.6627万立方米;地表水源供水量占比最高,为93.9%,地下水源供水量占比为6.1%。2020年咸安区总用水量2.6627万立方米,生产用水量0.8368亿立方米,占31.42%;生活用水量0.6799,占25.5%;咸安区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咸安区万元GDP用水量为75m3/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为62m3/万元,农田实灌亩均用水量为322立方米。丰沛的水资源禀赋进一步转化为发展优势,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咸宁样板”提供了重要的资源保障。

——水生态状况。目前咸安区水生态监测基础相对薄弱,尚未系统开展全区范围内的水生态监测工作,水生态本底状况尚未全部摸清。咸安境内水体除斧头湖和西凉湖外,其他水体均未进行水生生物调查,暂无水生生物现状资料。“十三五”期间,斧头湖和西凉湖水生生物多样性整体较好。咸安区境内共有2个省级及以上湿地公园,为湖北咸宁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湖北咸安金桂湖省级湿地公园。

——水环境风险现状。咸安区突发性水环境风险主要集中在部分河段水质管控风险和饮用水源地安全风险两个方面。咸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达标,但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障仍存在隐患。咸安区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虽无工业企业,但因部分饮用水水源地,特别是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与管理不足,导致农村生活污染以及畜禽粪污、农药化肥等农业面源污染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使得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存在较高风险。同时,咸安区暂未发现累积性水环境风险。

——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现状。“十三五”期间,咸安区不断强化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加大政府财政环保支出。政府公共财政有计划、有重点地集中安排资金投入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等监管能力建设。现有县级环境保护监测站1个,达到国家三级站建设标准,并通过验收。2020年,在全区2条主要河流(淦河、高桥河)、2湖(斧头湖、西凉湖)、3库(四门楼水库、鸣水泉水库、南川水库)设置14个监测断面,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监测10个。

——水生态环境管理现状。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完善考核机制,压实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企业建立水循环,推动企业通过改造传统工艺,开展节能降耗,落实环保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轻环境污染。严打非法采砂,全区河砂资源实行统一开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利益分配。出台了《关于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建立了小微水体河湖长台账,形成小微水体问题清单和管理台账,积极开展水土流失面积治理。先后参与制定并实施了斧头湖流域和西凉湖流域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实施了《咸宁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咸宁市地表水重点断面(点位)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等;完成了《咸安区水污染防治计划》。

第二节  “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咸安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把住绿色门槛,严守水环境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把实施水污染防治放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咸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精神,在问题导向中见行动,在真抓严管中见实效,碧水保卫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碧水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咸安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咸安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顺利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全区地表水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比例为100%,无劣V类断面;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区5条37.71公里(原上报国家平台22.6公里,后申报示范城市延长15.11公里)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整治,并由生态环境部认定已消除黑臭;对全区6条重点河流湖泊进行污染源调查,对咸安区50公里斧头湖沿线及8条入斧头湖支流的450余个排污口进行了“查-测-溯-治”工作。到2020年,全区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0%、16.4%,超额完成“十三五”主要水污染物减排任务。

长江大保护标志性战役成效显著。调整制发《咸安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全面完成全区620户畜禽养殖场(户)整治工作。巩固拆围成果,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启动西凉湖自然保护区禁捕工作,落实斧头湖禁渔期制度,全面禁止投肥养殖。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及限用高毒农药行为,实现农药、化肥“双减”;在全区设立了10个农用薄膜回收站点,大大减少废弃薄膜乱扔乱弃行为。6家乡镇污水处理厂(汀泗、向阳湖、官埠、高桥、大幕、双溪)全部投入试运行,已通过省市区三级验收。开展河道采砂巡查20余次,并对高桥河刘英段和王段、桂花镇、高桥河双溪桥镇吴龙湾段河道非法采砂进行查处,对当地村民进行了禁止非法采砂宣传。完成淦河两岸造林绿化600亩。全区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1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十三五”时期全未发生重大环境事故,编制出台了《咸安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治理专项行动。疫情期间所有涉疫情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99%,工业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

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取得重大突破。健全考核体系,出台了《咸宁市地表水重点断面(点位)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制定了《咸宁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实行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了《咸宁市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斧头湖流域碧水入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西凉湖水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

第三节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任重道远

“十四五”期间,咸安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基础仍不稳固,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不足,与建设美丽河湖目标仍有差距。

水环境质量稳定难度大。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整治下,斧头湖水生态环境逐步改善。2017年、2018年,斧头湖咸安湖心水质在1月、3月、11月、12月等枯水季节均出现了超标现象,水质类别为Ⅴ类。2019年,在全年降水量整体偏低的情况下,斧头湖咸安湖心水质稳定在IV类水质。2020年1-11月,斧头湖水质类别达到地表水Ш类水质,达到优良水体的目标考核要求。但根据原环保部印发《国家地表水、环境空气监测网(地级以上城市)设置方案》中,斧头湖咸宁湖心定为水环境监测国控点位,考核要求为Ⅱ类,咸安区斧头湖水质仍然处于超标状态,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

污染治理水平仍需加强。城市黑臭水体要防止复黑复臭,农村地区尚有黑臭水体亟待排查和整治。工业和城市生活污染治理成效仍需巩固深化,城乡面源污染防治瓶颈亟待突破。全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为90%左右,部分城中村、老旧小区等区域虽已建设管网,但管网基础较为薄弱,污水收集能力不足,雨污分流排水管道改造滞后,雨污合流问题突出,城镇污水处理厂BOD5进水浓度低于60mg/L;乡镇污水处理厂大多还处于调试阶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机制有待持续完善;大部分农村尚无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村民生活污水多未经处理直排入河或经过化粪池简单处理后排入沟渠水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24.8%。

流域水资源保障不足。咸安区水资源总体丰富,但部分流域水资源配置不合理,农田灌溉和工业用水量较高,农业及工业用水效率、企业循环水利用率不高。2019年,咸安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80m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9m³,与全国、湖北省平均用水水平相比,咸安区用水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水生态受到不同程度破坏。水生态系统失衡,生态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等问题在全区各流域不同程度存在,影响水生态环境健康及水体自净能力,成为建设美丽咸安的突出短板。近几十年来,斧头湖流域内湿地、湖滨、河滨等自然生态空间整体呈减少趋势,自然岸线保有率大幅降低,水生植被覆盖面积、种群数量和结构、生物量等均退化明显。斧头湖湖泊富营养化趋势明显,逐渐由中营养状态转为轻度富营养化状态,水体自净能力下降。

水环境管理体系和执法监管能力亟需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需加强,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健全,监测预警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监管能力、管理手段需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能力有待强化,突发水污染事故联防联控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第二章  贯彻“三水统筹”,明确“十四五”责任目

第四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历届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等要素,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实现2035年美丽中国咸宁样板建设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第五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注重保护与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休养生息转变,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以高水平保护引导推动高质量发展。

——以人为本,人水和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群众对美丽河湖的向往,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水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供更多优质的水生态产品,能够持续满足人民群众景观、休闲、垂钓、游泳等亲水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系统治理,协同联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以河湖为统领,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推动流域上中下游地区的互动协作,强化地上地下、水陆统筹,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流域资源禀赋、生态功能定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的特色和差异,精准识别各流域亟待解决的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科学系统设计针对性的任务措施。

——全面推进,试点先行。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准确识别问题症结,科学施策,在问题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先行先试,力争在若干难点和关键环节率先实现突破,带动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多元共治,落地可行。坚持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规划实施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水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规划范围与时限

规划范围为咸安区全区范围内的水域。结合湖北省“十四五”国控(国考)省控(省考)水功能区国、省考断面及水质目标按照“三水(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统筹、以水定岸、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工作思路,通过整合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结合流域边界、行政区划边界化,对咸安区控制单元进行划分,共3个控制单元,主要为斧头湖控制单元、梁子湖控制单元、西凉湖控制单元。规划重点为淦河、高桥河、汀泗河等干流,官埠河、浮山河、大屋肖河杨下桥河龙潭河横沟河北洪港河王生茂河、贺胜桥等主要支渠,南川水库、鸣水泉水库、四门楼水库、双石水库等重点湖库。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水平年:2025年。

  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在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实现突破,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以水生态保护为核心的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等要素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国控断面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建成区无新增黑臭水体,黑臭水体控制比例为0%。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

——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推动。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初见成效,重要湖泊湿地水生态系统功能保持稳定。斧头湖富营养化指数有所降低。

——河湖生态(流量)水位得到有效保障。水资源保障程度有所改善,斧头湖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

2035年,全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咸安建设的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河湖生态流量得到保障。河湖生态缓冲带得到维持和恢复,湖泊富营养化状态得到好转。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水体水质持续改善,城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1.1“十四五”期间咸安区控制单元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目标

控制单元

包含乡镇

所在水体

控制断面

断面性质

“十四五”考核目标

斧头湖

向阳湖镇

官埠桥镇

贺胜桥镇

斧头湖

咸安湖心

县域经济

考核断面

Ⅱ(总磷按Ⅲ类考核)

桂花镇

浮山街道

马桥镇

横沟桥镇

永安街道

温泉街道

淦河

窑嘴大桥

国控

Ш

马桥严洲村

省控

Ш

一号桥

市控

Ш

老虎嘴上游150m

市控

Ш

北洪港入斧头湖口

市控

Ш

南川水库

水域库心

市控

Ш

四门楼水库

水域库心

市控

Ш

梁子湖

大幕乡

高桥镇

双溪桥镇

高桥河

龙潭村

国控

Ш

吴龙湾

市控

Ш

大堰口

市控

Ш

西凉湖

汀泗桥镇

向阳湖镇

西凉湖

咸安湖心

省控

Ш

汀泗河

入湖口

市控

Ш

双石水库

水域库心

市控

Ш

1.2 “十四五”咸安区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常规指标目标表

类别

序号

指标

2020年现状

2025年目标值

指标类型

水环境

1

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

(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2

地表水国控断面劣Ⅴ类水体比例(%)

0

0

约束性

3

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水资源

5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数量()

-

湖泊1个:斧头湖

预期性

水生态

6

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

-

底栖动物完整性维持现有健康等级不变;富营养化指数TLI值降低3%

预期性

7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km)

-

新增15.1

预期性

8

湿地恢复(建设)面积(km2)

-

新增人工湿地建设面积4.21

预期性

1.3  “十四五”咸安区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亲民指标目标表

类别

序号

项目

2020年现状

2025年目标

指标类型

水环境

1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地级城市完成消除

全面消除

预期性

水资源

2

恢复“有水”的河流数量()

-

0

预期性

水生态

3

重现土著鱼类或水生植物的水体

数量()

-

斧头湖水生植物种类

恢复1种以上

预期性

第三章  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绿色发

  优化产业结构

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根据咸安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优化全区产业布局,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和环保搬迁、退城进园。加强产业转移的引导和调控,防止出现污染转移,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流域、区域产业规模,新(改、扩)建项目推行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等量或减量置换着力改造提升机电制造、苎麻纺织、现代森工、防腐橡胶、竹产业等传统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汽车零配件、电子信息产业等新兴优势产业,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准入政策、环境污染重、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落后污染产业。

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强化“三线一单”落地应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进一步科学评估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明确区域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调整和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因地制宜完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科学谋划全区建设,以咸安经济开发区为龙头,夯实工业经济发展的主平台,以向阳湖、贺胜、官埠、马桥、双溪、汀泗等6个重点乡镇工业园依托(一区六园),拓展工业经济发展的新空间,深入推进机电制造、苎麻纺织、现代森工和防腐橡胶、竹产业等传统支柱产业高端化、品牌化,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绿色升级,改进关键技术,实现清洁化生产,实施工业集群战略,走创新型、效益型、集约型、生态型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强企业绿色升级改造,推广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示范园区、绿色示范工厂的试点经验,重点打造“一二三”工程,即一个超级园区,二个深度融合,三个产业集群。

  优化空间布局

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鼓励推动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提高生物医药、汽车零配件、电子信息产业等新兴优势产业集聚水平。

促进产业合理聚集。对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危化企业实施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提高机电制造、苎麻纺织、现代森工、防腐橡胶、竹产业等产业园区集聚水平,鼓励推动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

强化水生态空间管控。按照“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思路,打通岸上和水里,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生态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在红线范围内开展破坏水生态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生态缓冲带管理,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最大程度保持岸线自然形态。

  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升级。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对“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清洁化工艺技术改造,削减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等非常规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开发生物转化、高产低耗菌种、高效提取纯化等清洁生产技术,加强发酵类大宗原料药污染防治。积极支持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服务等绿色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将环境治理要求纳入业务流程,提升对中小微节能环保企业的绿色金融专业服务水平。

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准入标准,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持续实施咸安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方案,实施开发区绿色评估、整改工程,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继续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引入“互联网+”理念,探索、规范、提升传统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模式,提升产业园区或集聚区服务能力,实现资源利用无缝对接,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以绿色消费需求为导向,推广绿色种养殖产业,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种养一体、农牧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推进规模化农产品基地和优势产业带建设。推动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以生猪、肉牛、肉羊、家禽等主要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依法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统一规划,完善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推行水产健康养殖,推广稻渔种养高效生态循环模式。发展防渗渠道和管道输水,推广水稻节水灌溉技术和农作物喷灌、微喷灌、滴灌等技术,建立节水型农业生产方式。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深化水污染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

第十  加强入河入湖排污口整治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斧头湖、西凉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排污监测、溯源分析。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则,逐一明确斧头湖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入河排污口水质逐步改善。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查清排污单位,厘清排污责任,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参照《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技术指南》,统一规范设置河、高桥河、汀泗河等河道入河排污口。

第十  推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染专项治理。健全“一园一档、一厂一策”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咸安经济开发区和向阳湖、贺胜、官埠、马桥、双溪、汀泗等6个重点乡镇工业园(一区六园)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所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要优化污水处理工艺,完善配套管网,推进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收集系统建设与提标升级改造。巩固提升全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水平及配套污水管网覆盖率,确保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推进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逐步实施机电制造、苎麻纺织、现代森工、防腐橡胶、竹产业等行业清洁生产,加强末端排放管控和达标排放管理。督促指导工业企业优化升级污水治理设施,强化运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效率。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进行排查清理,形成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公布整改进度和整改结果。对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第十  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

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加快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补上“毛细血管”,提升污水收集效能。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开展城区现有污水管网现场调查,并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减少合流制排水口溢流频次和水量。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维护,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面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完成梓山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建设。

强化污水处理能力建设。统筹考虑新城、新区建设及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情况,科学布局城镇污水处理厂。到2025年,所有重点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城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6%。出水排入封闭式水域、生态敏感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强化除磷脱氮工艺。

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全面推进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鼓励污泥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推进初期雨水污染控制。开展城市雨洪排口、直接通江入湖的涵闸、泵站等初期雨水污染控制。鼓励地方建设初期雨水调蓄池,收集初期雨水,经过净化后排放,减少初期雨水对地表水水质和污水处理厂的影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将城镇雨洪排口纳入日常监管。

第十  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强化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联村、联户、村镇一体处理,尽量就地消纳和资源化利用厕所粪污。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标准规范。因地制宜地采用适宜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生态循环水网等多种治理模式,配套长效运维管理经费强化运维管理,引入市场化机制,鼓励建设智慧运维平台。推进“厕所革命”,稳步解决“垃圾围村”问题,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到2025年,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完成湖北省下达目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30%。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咸安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试点。引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淘汰水冲粪,实现场区雨污分流,完善粪污存储、运输和还田设施建设。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模式。到2025年全区规模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坚持“生态、健康、高效、节能”发展理念,大力推广池塘、稻田健康养殖和水库生态养殖。划定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科学确定水产养殖区域、养殖密度及养殖工艺,加快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大力推广生物制剂、微孔增氧等新技术。调整优化养殖结构,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发展立体养殖、生态水产、清洁水产。按所有权属和管理主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点湖泊流域全面禁止投肥(粪)养殖,持续开展投肥(粪)养殖及围网围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渔业生物资源养护工程,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推广生态健康养殖,优化渔业生态环境。

突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瓶颈。适度优化种植结构完善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完善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制度,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划分农业面源污染优先控制单元,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和监管试点,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一张网”。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强化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第十  深化黑臭水体整治

推进黑臭水体长治久清。巩固提升已消除的北洪港、滨湖港、杨下河、浮山河、大屋肖河等5条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巡河管理,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等问题。定期开展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并向社会公布水质监测结果,切实保障城镇生活、工业等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强化污水收集管网等设施的运营维护,努力实现长治久清,防止复黑复臭。

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每年开展一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22年底前,政府完成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及达标期限。2025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统筹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和长效管理,因河(塘、沟、渠)施策,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改厕等治理工作,开展农村河湖水系综合整治,逐步消除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到2025年,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50%左右。

  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恢复生态功

十六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围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开展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点推进斧头湖、西凉湖、王家寨湖、章家湖等主要湖泊综合治理工程,在强化控源减排的前提下,通过底泥清淤、湖滨带生态修复、水系连通、退垸还湖、湿地生境保护、人工栖息地建设等综合措施,改善湖泊水环境,恢复湖泊生态功能,建设人水和谐美丽湖泊。

实施更严格的河湖管理和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各生态要素、科学处理江湖关系,形成左右岸相兼顾、干支流相衔接、上中下游相协调的更严格的河湖管理和保护格局。

实施河流崩岸应急防护和重点治理,切实维护河道河势稳定。加强河湖水域管理和保护,完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坚决防止无序开发、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行为,加强退耕还湖工程建设,保护湖泊湿地生态健康。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加强水政综合执法,及时查处水事违法活动,维护良好的河湖水事秩序。

十七  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严格重要水源涵养区用途管制。将淦河、高桥河等源头集水区纳入重要水源涵养区进行管理。重要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如毁林开荒、湿地和草地开垦、25度以上陡坡地种植农作物、无序采矿等,确保重要水源涵养区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强化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修复。以源头集水区为重点,科学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设立永久性标志,禁止采伐天然林,主伐林区的森林采伐实行指标控制。严格控制和合理规划矿产资源开发,防止矿产资源开发破坏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制定和实施水源涵养功能提升规划,有序推进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还湿、低质低效林改造、湿地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工程,大幅增加森林、湿地面积,发挥高效水源涵养作用,涵水于地、涵水于林,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涵水功能。

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监督管理。开展重要水源涵养区基本状况、生态状况、人类活动情况和其他相关基础信息调查,建立重要水源涵养功能区基础信息台账。建立水源涵养监测预警机制,整合建设国家重要水源涵养区监管信息平台,每年评估重要水源涵养区面积、性质、功能变化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和多渠道增加生态建设投入机制,采取资金补助、技术扶持等措施,加强对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的补偿。

十八  实施生态缓冲带保护和监管

推进生态缓冲带划定工作。推进河湖缓冲带管理政策性文件制定,优先划定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三场一通道”、野生动物保护栖息地等重要河流干流、重要支流和重点湖库生态缓冲带。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现状调查评估,优先将河湖生态缓冲带纳入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

强化河湖生态缓冲带监管。逐步清退、搬迁与生态保护(修复)功能不符的生产活动和建设项目。富营养化湖库生态缓冲带除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科学研究活动外,禁止其他可能对保护区造成危害或不良影响的大规模生产、建设活动。

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试点按照生态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原则对河湖缓冲带进行生态修复,加强生态缓冲带拦截污染、净化水体、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及水环境承载能力等功能。推进斧头湖、西凉湖湖滨带生态缓冲带建设。到2025年,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试点,形成一批有实效、可示范、可推广的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项目。

十九节  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

实施更严格的河湖管理和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各生态要素、科学处理江湖关系,形成左右岸相兼顾、干支流相衔接、上中下游相协调的更严格的河湖管理和保护格局。实施河流崩岸应急防护和重点治理,切实维护河道河势稳定。加强河湖水域管理和保护,完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坚决防止无序开发、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行为,加强退耕还湖工程建设,保护湖泊湿地生态健康。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加强水政综合执法,及时查处水事违法活动,维护良好的河湖水事秩序。

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强大洲湖、龙潭河、向阳湖、金桂湖湿地保护,积极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加大退垸(耕、渔)还湿力度。提升湿地保护与管理能力,全面抓好大洲湖湿地公园示范区的建设与管理,形成湿地保护监测网络。在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大洲湖湿地公园,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扩大湿地面积。加强与林业、自然资源、农业等部门的合作,建立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定期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采取水量调度、生态补水、河湖水系连通、严格地下水管理等措施,确保重要湿地生态用水;通过退耕(牧)还湿、退养还滩、河岸带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湿地植被恢复、有害生物防控、人工湿地减污等措施,开展湿地综合治理。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为主体、多种保护形式相结合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湿地保有量保持11547.6公顷不降低。

二十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深化重点物种及其生境保护。加强向阳湖、金桂湖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保护和营造动物栖息地,加强湿地公园野生动物分布关键区域的日常巡护。完善湿地管理条例和监测系统,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实施好西凉湖十年禁捕,有效养护水生生物资源。

推进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开展斧头湖、西凉湖等河湖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优化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布局,建立指示生物观测和综合观测相结合的观测站点,完善常态化观测试点。将生物多样性指标纳入生态质量监测、质量评价与成效考核体系。

强化就地保护。开展西凉湖、斧头湖水生生物资源的种类、种群数量和生存环境调查,评估主要水生生物资源及其受威胁状况,并提出保护对策。加强西凉湖国家级鳜鱼、黄颡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定期对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进行遥感监测和湿地核查。规范水生动植物外来物种的预防和管理,建立外来物种监控和预警机制,跟踪新出现的潜在有害外来生物,制订应急预案,开发外来入侵物种可持续控制技术和清除技术,组织开展危害严重的外来入侵物种的清除。在科学评估基础上,适时调整部分保护区范围、分区与分级。

科学实施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重要栖息地恢复工程。加强河湖水系生态修复,对具备条件的涉水工程实施生态化改造推动实现西凉湖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通江联系科学实施增殖放流。建立水生野生动物人工放流制度,制订相关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强化增殖苗种检验检疫制度,对放流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价,严禁放流外来物种。

  推进河湖生态用水保障,提升水环境容

第二十加强控制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

强化用水指标刚性约束。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强度控制。健全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划水资源承载能力区块,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加强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制定全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方案、不同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强化节水监督管理。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加强用水计量统计,提高用水计量率,完善计量设施。实行用水统计和报告制度,鼓励重点监控用水企业或园区设立水务经理。建立倒逼机制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信用共享平台。到2025年,城镇和工业取水计量率达到90%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80%。

第二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抓好工业节水。开展高耗水行业工业节水设施改造、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严格执行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设备、产品目录及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严格用水定额管理。通过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节水计划考核等措施,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用水、串联用水和回用水系统,提高重复用水利用率;加强用水大户监督管理,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和考核。到2025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逐年持续下降,较2020年分别下降16%。

推进农业节水。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合理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推广喷灌、滴、微灌等节水技术;加大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优化用水结构,对现有灌区进行现代化改造建设。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45以上。

加强生活和服务业节水。加快供水管网改造,推进地理信息系统、分区计量管理等智慧水务建设,提高管网运行维护水平,降低管网漏损率。到2025年,全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加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节水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广使用城镇生活节水器具。提高城镇供排水、防涝、雨水收集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广泛宣传生活节水。

第二十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鼓励将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尾水经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设施进一步处理,提升生态品质后,作为非常规水资源纳入区域统一配置管理,用于生产、生态和生活。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质供水、就近利用原则,合理安排城镇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及再生水调蓄设施,确保再生水供需平衡、净化能力与调蓄能力匹配。充分利用现有河道、湖库、洼地、坑塘等,建设人工湿地、再生水调蓄和输配设施,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第二十保障河湖生态环境需水

合理推进水系连通工程。聚焦长江、斧头湖、西凉湖、淦河、北洪港等骨干江河湖泊,通过河湖水系连通等工程,最大限度保障其生态水位。重点开展双石水库-北洪港水系连通工程,保障北洪港等枯水期生态用水需求,服务城市发展。通过采取河道连通、清淤、生态护坡建设等措施,改善河流的连通性,增加生态水量补给,增强水体流动,促进水循环,提高河湖水位,实现区域水系的互联互通,增强水资源调配的机动性,优化水资源配置。

积极推进生态流量管理全覆盖。有序提出生态流量管理重点河湖名录,推进生态流量管理全覆盖。斧头湖、西凉湖等重要湖泊生态水位得到有效维持。到2023年底前,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基本完成,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基本完成2025年底前,重点河湖重要控制断面生态基流满足程度总体达到90%以上。

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结合长江流域管理机构和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明确河湖生态流量目标、责任主体和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结合河湖生态流量常态化监测和管控,强化监管与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按照预案落实动态管理。加快建立河湖生态流量评估机制,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对实施生态流量保障的河流、湖库进行清单式管理,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流域生态流量保障生态补偿机制。

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加快建设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的监测设施,提高斧头湖等重要水文断面生态流量在线监测设施覆盖率以及河流小流量时的测验精度,尤其提高非汛期生态流量测报能力。依托现有水文站网和长江流域与湖北省水资源信息报送机制,扩大河湖断面水资源监测信息的接入范围,构建覆盖全区生态流量监测网络。强化重要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的监测,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并按要求接入有关监测平台。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配置与调度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将保障生态流量目标作为硬约束,突出生态用水重要性,提升生态用水量占比。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深化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协商工作机制,科学制定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以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和水资源配置工程为重点,制定河湖生态流量调度方案,逐个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对中小河流,研究建立小水电退出机制,恢复河道天然流量

第七章  强化水源保护,保障用水安

第二十深入推进“划、立、治

加快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立。推进淦河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和“百吨千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和标识标牌安装等。对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铁路、公路、桥梁等设置防护墙(栏)等安全隔离设施。

加大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整治力度。全面排查、清理、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种污染源和各类非法建设项目,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制定实施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对已受到严重污染,水质现状存在问题的水源地,采取水源更换、集中供水及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饮水安全;对现状水质良好的水源地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需要采取隔离防护等保护措施。

第二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以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对其上游或补给区可能影响水源环境安全的化工、制药等工业风险源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风险源进行排查。强化推进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健全饮用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信息公开制度,实现信息公开。

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档案信息分级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名录,规范制作各级水源保护区矢量图层,构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张图”,健全基本信息档案。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网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控网络建设。

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健全水源环境档案制度,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风险源名录。完善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体系,制定水源地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推广供水水厂应急净化技术,储备应急供水专项物资,配置移动式应急净水设备,加强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及时有效处置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

  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牢守安全底线

第二十  加强环境风险预防设施建设

落实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以化工及涉重金属等企业为重点,合理布设企业生产设施,强化工业企业应急导流槽、事故调蓄池、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建设,合理设置消防事故水池。试点开展河湖底泥重金属监测和累积性风险治理。

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咸安经济开发区和向阳湖、贺胜、官埠、马桥、双溪、汀泗等6个重点乡镇工业园(一区六园)为重点,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以咸安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开展设施、队伍、物资一体化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第二十  提升环境风险预警能力

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及风险管控。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全面开展企业、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重要生态功能区及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评估,划分低、中、高风险区域,针对不同等级制定风险源差别化准入机制。

完善预警监控体系。在重点流域淦河、高桥河干流、重点支流、上下游行政区跨界、敏感水体和重点水域增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利用现有国控、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构建预警网络,健全固定源、面源和移动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体系。继续推进固定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预警机制。

第二十  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处置

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引导斧头湖、西凉湖、高桥河等跨界流域上下游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自主协商、责任清晰的原则,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推进跨界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统筹研判预警、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等全过程。加强应急、交通、水利、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应急联动,形成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处置合力。

全面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健全重点环境应急资源信息库,加强环境应急资源储备管理。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境应急保障力量共建模式,开展环境应急队伍标准化、社会化建设。完善应急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完善多层级环境应急专家管理体系。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治理能力现代

三十加强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监建立入河排污口监测制度,明确自行监测、执法监测责任主体和要求。坚持“水陆统筹,以水定岸”,全面排查市级领导任河湖长的重点河湖入河(湖)排污口,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规范入河(湖)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湖)污染物排放。

建立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咸安区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成标准统一、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信息共享的咸安区一体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咸安区环境应急装备建设,按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配齐县级环保部门应急装备,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应急保障能力。建立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监测体系,加强配备环境应急监测仪器装备,加强地区联动机制和应急采样分析能力建设,做到一地发生环境事故能及时响应,多地发生环境事故能多地及时响应。

拓展流域水生态监测。在斧头湖、西凉湖、淦河、高桥河等重要水体要新增水生态指标的监测,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鱼类、水生植物及生物多样性指数、生物完整性指数等生态指标的监测、计算、评估等。研究开展河湖缓冲带、生态用水、湿地恢复与建设遥感监测,探索建立重要水体亲民指标监测技术体系。

推进水质预测预警业务化应用。构建架构统一、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水环境质量预测预警体系。建立上下游联动机制,试点开展流域水质预测预警业务,鼓励开展小流域或重点河段水质预测预警试点,建立本地化、精细化水质预测模型,实现基于水质目标管理的预测预警业务化应用。

强化水环境监测信息化管理能力结合咸宁市“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GIS等技术,全面梳理、规范、整合各类环境信息数据,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集中共享、统计查询、综合分析,形成科学、全面、合理的环境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升级环保电子政务服务,搭建高效快捷的环保综合信息平台,开发环保公共服务平台和环保综合信息平台移动端,整合各应用系统移动端,丰富用户使用方式。做好信息安全保障与运维管理工作,为环保专网升级及运维、互联网租赁、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环境信息化基础软硬件设备年运行管理维护、业务系统年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提供保障。强化环境监测信息化能力建设,专项建设水环境要素信息化系统,建设环境监测数据管理中心,实现我环境监测数据的联网与共享,促进决策的时效性与科学性。

第三十  提升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水平

落实党政部门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委、政府统筹推进全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委、政府对本地区水生态环境治理承担具体责任。健全部门协作,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十四五”期间,继续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紧扣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十年禁渔”、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纳入督察范畴。配合中央、省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专项督察、日常督察,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严格督察整改,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问题解决。

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进行清理,高质量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推进跨界联防联治。加强流域跨界联防联治、会议协商、联合执法等行动,协同解决跨界污染问题。开展斧头湖、西凉湖及支流等入河排水口、畜禽养殖整治和农业种植面源污染防控工作。

第十章  强调流域保护重点,改善河湖水生态环

第三十  斧头湖流域

以控源截污、水生态修复、生态调度重点。加强直排斧头湖的鱼塘排口综合整治,有序推进退渔还湿及缓冲带建设,实施湖滨湿地生态重建,逐步恢复斧头湖水生态系统。入湖支流突出抓好污染治理,做好控源截污,减少入湖污染负荷,以淦河、北洪港、贺胜河和王生茂河治理为重点,开展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开展入湖河流河口人工湿地建设。建立跨市水生态调度机制,保障斧头湖生态水位。逐步推进水生态、通量监测等,提升流域风险防范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

1.斧头湖

1加强入湖直排口综合整治,在斧头湖排口排查工作基础上,按照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要求,实施排口的综合整治。

2有序推进与斧头湖连接鱼塘的退渔还湿,加强鱼塘养殖污染控制。

3建立生态调度机制,确保斧头湖三洲站正常水位维持在20.5米以上,保障斧头湖生态水位及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4逐步推进斧头湖退垸还湖,恢复湖泊面积增强湖泊调蓄能力及自净能力。

5推进湖滨带生态修复,划定湖荡湿地保护带宽度,恢复湖滨带植物。

6实施湖泊水生态系统恢复,提高斧头湖水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和恢复能力,减少氮磷等营养物质对湖泊水质的影响。

7加强湖泊地表水环境、水生态、通量监测等水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2.淦河

1加强雨污分流改造,在建和拟建污水处理设施开展配套管网建设。

2提升温泉污水处理厂、永安污水处理厂等尾水排放标准。

3对已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的浮山河、杨下桥河、大屋肖河、滨湖港等河流沿线排污口进行排查,消除直排口,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避免返黑。

4建立淦河上游南川水库、下游金水闸的生态调度机制,保障斧头湖生态水位。

5开展淦河入湖口、淦河支流入河口人工湿地建设,淦河干流及横沟河等支流河道生态修复。

3.北洪港

1持续开展入河口排查整治。

2开展北洪港河道生态修复及入湖口人工湿地建设,净化北洪港来水,保证入湖口水质。

3强化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提标,建设尾水人工湿地建设。

4.贺胜河

1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

2开展贺胜河干流岸坡缓冲带生态修复。

3贺胜河入斧头湖口处建设人工湿地,发挥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功能。

4强化梓山湖生态新城污水处理厂出水提标,建设尾水人工湿地。

5.王生茂河

1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

2开展王生茂河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

3加强入湖口水质提升,建设人工湿地。

第三十  梁子湖流域

加强对梁子湖主要入湖河流高桥河的治理,确保(大冶)龙潭村出境国控断面稳定达标。

1.加强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善大幕乡、高桥镇、双溪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进农村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和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系统工程,合理使用农药及化肥实施农业清洁生产和治理农田退水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3.对双溪桥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风险源应急防护、生态护坡和生态修复。

第三十  西凉湖流域

加强对西凉湖主要入湖河流汀泗河的治理,确保西凉湖咸安湖心省控断面稳定达标。

1.加强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善汀泗桥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进农村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和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系统工程,合理使用农药及化肥实施农业清洁生产和治理农田退水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3.实施西凉湖入湖口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包括生态截污沟渠修复工程、长青河河道缓冲带修复工程、长青河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入湖口自然生态湿地工程。

4.实施西凉湖流域向阳湖镇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包括湖滨带水生态修复工程和入湖口自然生态湿地工程。

第十  强化任务实施,统筹谋划重点工

按照问题导向、合理可行、绩效明确的原则,针对设计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减排、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风险防控等重点任务,提出项目清单。

咸安区“十四五”水污染防治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类别

总投资(万元)

数量()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3777.85

2

水生态保护修复

129406.38

14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87336.91

9

排污口整治

33000

1

监测能力建设

2460.36

1

合计

355981.5

27

规划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表7,工程项目分布图见附图7

第十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三十  组织领导

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持“辖区管理、属地负责”原则,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负责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规划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作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以严格考核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切实将规划实施抓实、抓细、抓到位,以高质量的问题整改促进环保工作水平提升。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实施、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第三十  资金保障

拓展资金筹措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积极申请国家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库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保护配置中的作用。

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加快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健全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推行差异化收费与付费机制,降低污水处理企业负担,结合推进管网一体化污水处理运营模式,开展收费模式改革试点,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建立,提高用户节水意识,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合理配置再生水和自来水价格,促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产业化发展。

继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逐步在重要河流敏感河段和水生态修复治理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生态功能的湖泊等资源领域构建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和生态补偿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

第三十  科技支撑

开展科技专项攻关。开展富营养化、保障河湖生态系统健康、水功能区划管理体系等专项研究。加强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重点是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改善、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与利用、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河口生态保护、农业非点源污染控制、初期雨水控制技术、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富营养化控制等方面的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展河湖生态流量基准等基础性研究。

三十八  监督管理

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机制。自2022年起,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调度,开展全区流域规划实施进展评估,识别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流域、区域、重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水生态环境会商、预警,加大规划实施督导力度。在2025年底,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各级地方政府要建立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动态跟踪规划实施进展,及时研究调整工作部署,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强化规划实施情况考核结果在区域限批、领导干部追责等方面的应用。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地区,综合采取预警、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行政约谈等手段,督促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严格环境执法。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从严处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环境违法、生态破坏、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应尽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到责任清晰。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做到重点突出、提高效能。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做到精准执法、高质高效。

三十九  公众参与

健全水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公开水功能区达标状况、跨界断面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水质等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水生态环境状况年度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政府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等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重点企业应当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

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公众在水环境保护建言献策、污染源排放监督等方面积极参与。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畅通并发挥12369电话热线、微信、网络等举报投诉渠道的作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做到民意畅通、回应有力


附表1  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目标清单

区县

所在水体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类型

2025年水质目标

预计达标年度

咸安区

淦河

淦河马桥水源地

河流型

2021

咸安区

双石水库

双石水库水源地

湖库型

2021

咸安区

泉广垅水库

泉广垅水库水源地

湖库型

2021

咸安区

大堰口

大堰口水源地

河流型

2021

咸安区

杨堡河

杨堡河水源地

河流型

2021

咸安区

五一水库

五一水库水源地

湖库型

2021

咸安区

四门楼水库

四门楼水库水源地

湖库型

2021

附表2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目标清单

序号

水体名称

水体类型

控制断面名称

生态水位目标(m)

1

斧头湖

湖泊

三洲站

20.5


附表3  重点湖库富营养化控制目标表

序号

区县

水体名称

富营养化指数

2020年现状

2025年目标

1

咸安区

斧头湖

52.7

富营养化指数值比基准年变小,降低3%

附表4  试点开展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的水体清单

序号

区县

水体名称

水体类型

监测指标

评价标准及方法

2020年水生态状况现状

2025年水生态状况目标

1

咸安区

嘉鱼县

赤壁市

斧头湖

湖库

底栖动物

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与评价生物完整性指数

较为健康

(22)

维持现状

较为健康

(22)

附表5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的水体清单

序号

区县

水体名称

水体类型

修复河段

修复长度(km)

预计完成年度

1

咸安区

北洪港

河流

章家湖口至入斧头湖口

9.5

2023

2

咸安区

王生茂河

河流

入斧头湖口段

2

2025

3

咸安区

贺胜河

河流

入斧头湖口段

2

2025

4

咸安区

北洪港(三八河)

河流

三八河王家寨湖至章家湖段

1.6

2023


附表6  人工湿地建设清单

序号

区县

湿地名称

建设位置所属类型

建设面积(km2)

预计完成年度

1

咸安区

龚家湾淦河入斧头湖口人工湿地

重要入河()

1.33

2023

2

咸安区

横沟河入淦河口人工湿地

重要入河()

0.67

2025

3

咸安区

龙潭滩人工湿地

重要入河()

0.11

2023

4

咸安区

北洪港入湖口人工湿地

重要入河()

0.04

2023

5

咸安区

王生茂河入湖口人工湿地

重要入河()

0.17

2025

6

咸安区

贺胜河入湖口人工湿地

重要入河()

0.09

2025

7

咸安区

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排水口人工湿地

大型处理设施排口

0.03

2022

8

咸安区

八字口直排闸前人工湿地

重要入河()

0.33

2022

9

咸安区

窑咀湾入湖口人工湿地

重要入河()

1.00

2022

附表7  咸安区“十四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工程项目表

序号

控制

单元

汇水

范围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投资

(万元)

项目大类

项目细类

完成

时限

1

斧头湖控制单元

窑嘴大桥断面汇水范围

斧头湖流域水质自动监控站点建设项目

斧头湖流域共建设水质自动检测站27套,共计金额2126.0万元。其中,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站1套(淦河入湖口搬迁站)、浮船式水质自动监测站4套(斧头湖湖域2套、横沟河入淦河口1套、南川水库1套)、黑臭水体自动监测站15套(大屋肖河、杨下河、浮山河、滨湖港、北洪港5条黑臭水体中每条3套)、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7套(淦河马桥水源地1套、横沟河横沟桥镇与官埠桥镇交界处1套、龙潭河1套、淦河出城区1套、北洪港入湖口1套、贺胜河入湖口1套、王生茂河入湖口1套)此外,淦河马桥水源地视频监控1套、水环境应急监测车1台,合计334.36万元。

2460.36

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自动监测网络建设

2021

2

斧头湖控制单元

窑嘴大桥断面汇水范围

咸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改造市城区市政雨污合流管道100公里;对市城区32.5平方公里合流地块进行改造,新建污水管网,消除污水管网覆盖空白区域。

116950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配套管网工程

2025

3

斧头湖控制单元

窑嘴大桥断面汇水范围

咸安区浮山片区雨污分流并截污纳管改造工程

新建雨水管道10189.54米、污水管道21753.68米;挖掘土石方22849.16立方米,回填土石方21297.36立方米;道路破损埋管并修复108079.55平方米。

13523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配套管网工程

2021

4

斧头湖控制单元

窑嘴大桥断面汇水范围

咸宁市城区黑臭水体系统性治理优化建设项目

消除黑臭水体沿线直排口;内源治理;溢流控制,浮山河建设1处预留1处;生态修复,提升效果,避免返黑;面源控制,海绵小区、老旧小区各1处,农村环境治理;活水保质,针对易黑臭段进行。

33000

排污口整治

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等

2021

5

斧头湖控制单元

窑嘴大桥断面汇水范围

淦河水环境生态修复及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

淦河水环境生态修复及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内容具体如下1.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淦河一号桥至107国道段河道生态修复,主要建设内容为种植沉水植物180000平方米,种植挺水植物面积72000平方米。河道两岸建设18千米生态护岸;2.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设置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11套,规范排污口及标志牌27套,口统一编码和设立标识牌、显示屏,设置自动监测装置,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实现联网在线监控。

4301.32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河湖水生植被恢复等

2022

6

斧头湖控制单元

咸安湖心断面汇水范围

咸安区老官埠桥镇官埠村片区雨污水管网工程

开挖沟槽10万立方米,回填土方9.2万立方米;铺设DN400污水管5800米,DN400雨水管3200米,DN600雨水管1300米;破除并恢复路面9000平米

10063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配套管网工程

2021

7

斧头湖控制单元

咸安湖心断面汇水范围

咸安区斧头湖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项目实施涉及斧头湖流域的官埠桥镇7个村、向阳湖镇5个村、贺胜桥镇1个村,共13个村,24个建设点,共建设24座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能力307t/d;通过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措施,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减少农村生活污水对斧头湖水质污染

1700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2022

8

斧头湖控制单元

咸安湖心断面汇水范围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问题整改及规范化建设

隔离防护建设、保护区环境整治、风险源应急防护建设等。

300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标识设立及防护隔离工程建设、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治等

2021

9

斧头湖控制单元

咸安湖心断面汇水范围

斧头湖流域污水处理厂水质深度净化处理项目

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梓山湖污水处理厂、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等4个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深度净化处理工程。

30000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深度净化处理工程

2022

10

斧头湖控制单元

咸安湖心断面汇水范围

咸安经济开发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对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工业园一期20余家企业铺设雨污分流管网约3.9km,并配套1座污水提升泵站和1座污水提升泵站。

932.8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配套管网工程

2024

11

斧头湖控制单元

咸安湖心断面汇水范围

咸宁市斧头湖碧水入湖生态修复工程

1.淦河旁路湿地,主要包括引水工程、干塘清及清杂工程、局部地形调整及改造、湿地工程等;2.北洪港上游河道修复,主要包括岸坡及水面杂草清理、水生植物恢复等。

3800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河湖水生植被恢复等

2022

12

斧头湖控制单元

咸安湖心断面汇水范围

咸宁市斧头湖(湖洲部分)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退渔还湖6340亩进行入湖口底泥清淤,建设大湖洲洲滩湿地660.7公顷,整治河岸线8公里。

17847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河湖水生植被恢复等

2023

13

斧头湖控制单元

咸安湖心断面汇水范围

大洲湖滨湖围垸生态修复工程

构建以垸内沟渠为主体的水生态净化网,将围垸划分为若干水循环区块,以干渠水质净化为实施目标,构建水生态净化网;在围垸内邻近大洲湖泵站位置建设1处约18.75亩左右的人工复氧型生态湿地,通过人工湿地的建设,以曝气增氧、滩涂湿地、滨岸浮岛、人工生态净化带等生态治理方式;在围垸排水泵站前端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站点。

5812.48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河湖水生植被恢复等

2022

14

斧头湖控制单元

咸安湖心断面汇水范围

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修复项目

1.建设淦河彭家咀前置库,面积465亩;2.建设龚家湾淦河入斧头湖口水质净化湿地,面积1.33km23.建设横沟河入淦河口生态湿地,面积0.67km24.建设城区段水质净化湿地,徐家湾湿地面积0.068km2、龙潭滩湿地面积0.112km2、西河桥湿地面积0.041km25.实施淦河107国道至入湖口及水生动植物修复,修复长度13.5km,修复水域面积364500m26.实施横沟河桂乡大道至入淦河口水生动植物修复,修复长度4.08km。

47063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河湖水生植被恢复等

2024

15

斧头湖控制单元

咸安湖心断面汇水范围

咸安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一期)工程

咸安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一期)工程具体措施及内容:(1)控源截污工程:新建200座庭院式人工湿地,新建污水管网6000m;(2)水环境治理工程:漂浮物打捞量约为3700m3,清淤量约为18500m3;(3)沟渠生态修复工程:种植挺水植物消减带2220m2,浮叶植物1480m2,沉水植物床3700m2;新建生态植草护岸3700m,新建37个人工复氧装置。

2433.74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2022

16

斧头湖控制单元

咸安湖心断面汇水范围

湖北咸宁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周边村湾农村生活污水及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项目

1.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程:针对项目实施区域内48家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按照其养殖规模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共建设沼气池42座,建设“沼气池+氧化塘”处理系统6套。2.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在5个村湾共建设人工湿地142座(其中5m3庭院式人工湿地137座,30m3潜流式人工湿地5座),配套建设稳定塘5座,沟渠501m,接户管41960m,主干管8350m。

2954.62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农村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畜禽养殖等

2022

17

斧头湖控制单元

咸安湖心断面汇水范围

咸安区斧头湖入湖支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斧头湖入湖支流北洪港、王生茂河、贺胜河坡岸生态缓冲带修复,总长13.5km;入湖口人工湿地0.30km2;农村集中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3座;新建自动监测站点9个。

8771.04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河湖水生植被恢复等

2022

18

斧头湖控制单元

咸安湖心断面汇水范围

斧头湖流域横沟河环境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

横沟河底泥清淤73000立方米,沉水植物工程112000平方米,挺水植物29600平方米,推流曝气机48台;横沟河沿线建设植物缓冲带总面积1950000平方米。

13767.51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河湖水生植被恢复等

2022

19

斧头湖控制单元

咸安湖心断面汇水范围

斧头湖流域三八河支流王家寨湖至章家湖段生态修复及配套工程

1.三八河王家寨湖至章家湖段生态修复工程:修复河段长度1.6km,修复面积约8.5hm2,主要为清理杂草及在缓冲带种植水草植物2.章家湖围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是新建生态护岸和生态缓冲带;二是新建章家湖围垸湿地总面积43.8hm2,主要包括围垸湿地核心区域、挺水植物消减带、沉水植物床等。

5222.94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河湖水生植被恢复等

2022

20

斧头湖控制单元

咸安湖心断面汇水范围

咸安区向阳湖围垸沟渠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一期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设湿地水域面积226780m2(约340亩),对八字口闸前1.3km排水沟渠采用斜坡型主沟渠对现有护岸进行软基改造,以生态植草袋的形式种植滨岸水生植物构建稳定的生态净化环境,达到沟渠修复目标

3190.89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河湖水生植被恢复等

2023

21

斧头湖控制单元

咸安湖心断面汇水范围

咸安区斧头湖窑咀湾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新建淦河旁路生态湿地。其中新建取水口一个、提升设施一座、流量计井4座、阀门井4座;铺设管道248m、潜污排水泵3台、超声液位计1套、除磷设施1套;栽种沉水植物148500m2、挺水植物4000m2、浮叶植物3250m2,以及放养鱼苗42796尾等,同时配套建设电气、入水预处理等相关附属设施。

3831.40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河湖水生植被恢复等

2022

22

斧头湖控制单元

咸安湖心断面汇水范围

斧头湖流域北洪港河子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1.河道两岸生态护坡工程:长7.5km,面积45000m22.河道内生态修复工程:建沉水植物约92560m2,建挺水植物约27300m2

2000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河湖水生植被恢复等

2023

23

梁子湖控制单元

龙潭村断面汇水范围

梁子湖流域高桥河双溪桥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1.风险源应急防护工程:G351杨堡河大桥和杨堡东路桥处于双溪桥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①在杨堡河大桥桥面两侧共建设280米防撞护栏,在杨堡东路桥桥面两侧共建设200米防撞护栏;②新建2套桥面安装径流收集系统,分别安装在G351杨堡河大桥和杨堡东路桥。桥面每隔一段距离建设泄水孔,桥体两侧安装PVC疏导管,连接泄水孔和桥底应急池;③杨堡河大桥和杨堡东路桥在保护区陆域范围外设置应急池,共用1个应急池,应急池容量160立方米。2.生态护坡工程:在河道两岸新建共4800米生态护坡;3.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种植水生植物11.20万平方米,其中挺水植物种植面积2.08万平方米,沉水植物种植面积9.12万平方米。

3477.85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标识设立及防护隔离工程建设、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治等

2025

24

西凉湖控制单元

西凉湖咸安湖心汇水范围

西凉湖入湖口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包括生态截污沟渠修复工程、长青河河道缓冲带复工程、长青河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入湖口自然生态湿地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具体如下:生态截污沟渠修复工程,本次生态截污沟渠修复工程涉及的入西凉湖支流流域总面积约为3.55k平方米,规划在汀泗河及长青河之间的西湖围垸内建设生态截污沟15.3千米,其中,主沟渠6.8千米循环沟渠8.5千米;长青河河道缓冲带修复工程。长青河河道缓冲带修复河段起于古塘角村断面,止于长青河入河口处,长青河河道缓冲带修复河段总长约4.0千米,修复总面积约2.0万平方米;长青河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长青河水域生态保护修复河段起于古塘角村断面。止于长青河入河口处,长青河水域生态保护修复河段总长约4.0千米,修复总面积约2.0万平方米

3905.29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河湖水生植被恢复等

2025

25

西凉湖控制单元

西凉湖咸安湖心汇水范围

西凉湖流域向阳湖镇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1.湖滨带水生态修复工程:起于西凉湖大路铺村鱼塘。止甘18组处退渔还湖区域。缓冲带修复河段总长10千米,宽度48米。修复总面积48公顷。其中构建水植物群落8公顷、沉水植物群落40公顷2.入湖口自然生态湿地工程:西凉湖流域向阳湖镇入湖口处利用湖口处的滩涂湿地、坑塘等自然地形进行地形改造。构建处前置,减少入湖污染物。前置的总面积29.27公顷。其中拦截沉降单元6.91公顷。强化净化单元8.74公顷,生态稳定单元13.62公顷。最大库容可达35.64万立方米

4893.51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河湖水生植被恢复等

2025

26

梁子湖控制单元

龙潭村断面汇水范围

高桥河流域生活污染整治项目

对大幕乡、高桥镇、双溪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建设农村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和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分散居住户)

8779.75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农村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

2023

27

梁子湖控制单元

龙潭村断面汇水范围

咸安区高桥河系统治理工程

堤防、护岸,河道清淤、水生态系统及水系连通工程。

5000

水资源优化调度、水生态保护修复

水系连通工程、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河湖水生植被恢复等

2022


附图1                           地理区位分析图


附图2                              规划范围图

附图3                            咸安区遥感影像图


附图4                            咸安区地形地貌图


附图5                    咸安区水生态环境控制单元分布图


附图6                 咸安区“十四五”水环境监控断面分布图


附图7                      咸安区集中式水源地分布示意图


附图8                    咸安区水污染防治工程分布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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