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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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明细详见:咸安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区政府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

3)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害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避难设施建设。

4)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应急管理局统一部署,牵头做好全区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相关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做好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动与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和草场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8)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做好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预警监测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行业、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7)承担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2、机构设置:(说明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情况)

1)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运转工作

2)应急救援股:承担和协调应急值守等工作。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3)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股(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综合监管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股):依法依规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和各级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4)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

5)灾害防治股: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场等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组织协调全区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6)救灾股(减灾股、地震股):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和全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下设事业单位:咸安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咸安区森林防火办、咸安区南川地震台、咸安区救灾储备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咸安区应急管理局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1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政治处主任1名;内设机构正职6名。

目前实有人数:在职为4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为17人,其中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人数为22人。

退休人数为8人。

总计49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抓落实强执法,守好安全生产底线抓预防重巡查,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抓宣教重演练,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统筹兼顾,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2、全面开展“两个全覆盖”工程。一是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二是探索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3、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4、强化依法治安及教育培训(1)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2)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3)继续强化教育培训工作。

5、重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6、夯实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7.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8、认真抓好机关自身建设。一是严抓机关制度落实。二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三是搞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 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1576.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6.67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157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69.73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114.94万元,项目支出692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979.67万元;应急管理事务应急管理支出50万元;应急管理事务和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90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100万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7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69.6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0.17万元、津贴补贴81.47万元、奖金176.52万元、伙食补助费23.71万元、绩效工资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0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6.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2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59.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4.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04万元(其中:办公费8.9万元、印刷费6.5万元、水费0.55万元、电费4.5万元、邮电费3.4万元、差旅费1.38万元、维护费15.15万元、会议费0.75万元、 培训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福利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8万元(其中:医疗补助费0.08万元)。资本性支出3.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3.9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较2022年增加281.7万元,上升21.75%,其中:人员经费增加36.41万元,原因说明2022年新增在职人员1人,调走1人,以及调资,故人员经费有所增加;标准公用经费减少7.4万元,原因是随着国家对应急管理越来越重视,我单位对管辖内各乡镇及企业加强管理,单位工作量加大,各项经费也增加。本年度计划多时间段多批次对安管人员及特种职业人员进行培训;聘请专业技术团队对存在安全隐患企业进行检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各类培训及会议增加,单位工作量加大,人员增加,各项经费支出也随之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25.5万元,原因是由于财政一体化要求,把本年度常年性项目列入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1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9万元、印刷费6.5万元、水费0.55万元、电费4.5万元、邮电费3.4万元、差旅费1.38万元、维护费15.15万元、会议费0.75万元、 培训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福利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74万元。

2021年相比增加20.99万元,增加20.71%。增加原因说明:单位工作量加大,人员增加,各项经费支出也随之增加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3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70.8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5.5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5.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工程类其他专业设备等。比上年135.44万元减少35.40万元,减少26.14%。

减少原因:我单位对管辖内各乡镇及企业加强管理,本年度计划多时间段多批次对安管人员及特种职业人员进行培训;聘请专业技术团队对存在安全隐患企业进行检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各类培训及会议增加。专业设备购买需求增大,需要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经费增加,建设防灾减灾教育宣传基地。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3“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6.57万元。与2022预算支出的11.6万元相比,增加14.97万元,增长129 %。

1、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4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   0.30万元,减少7.5 %。

2、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3、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16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16万元,增加100%。

4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30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1万元,减少15.87%

(二)“三公”经费总预算增加原因说明:2022年有一辆公车已经报废,现2023年需重新购置一台公车。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费用支出公务接待预算经费减少是因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响应政策,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经费减少是因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厉行节约。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月31日咸宁市咸安区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171.1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93.99万元;车辆22.13万元;专用设备47.18万元;办公家具7.82万元2019年机构改革以后,我局接收原质监局办公楼,目前我单位房屋面积为668.75平方米,应急公务车辆2台,电话总机线1条,直拨电话10部。与上年相比较,固定资产今年预算新增16万元购买一台公车。其它的固定资产与上年相比较均无大变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制定年度和长期整体绩效总目标和各项目目标,合理分级设置具体绩效指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提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公开重点项目评价结果,推动完善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长期整体绩效目标: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综合监管;对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生产安全和职业卫生健康情况进行监管;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和防控一般事故,安全生产四项指数全面下降。

2023年整体支出预算为1576.67万元,年度重点绩效目标为:共涉及资金36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3%。项目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有关经费支出20万元;安委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经费支出45万元;防震减灾专项10万元;森林防火经费10万元;三元保险经费171.5万元;自然灾害救助经费100万元;应急能力提升10万元

2023整体绩效目标:1、安全生产“两化”工作培训10次,会议20次;2、安全生产购买服务聘请专家及中介服务10次;3、教育培训400人次;4、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分4组全年100次检查;5、各行业应急救援演练10次;5、做好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和气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好全区农业生产和维持全区气候稳定;6、认真做好地震信息节点的值班维护,按照规定报送监测情报,健全日常地震监测和监测台站仪器设备及观测环境建设保护工作;7、加强宣传使防火遗意识深入人心,减少人为因素所致的火灾次数,扑火器材、林火监测预警系统等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使扑救手段科技进化,增强人们的防火意识,储备防火器材,为火灾扑救提供物资保障;8、确保我区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好咸安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和日常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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