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以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为导向,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1.单位信息。区医疗保障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机关内设3股1室,办公室、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与招标采购股;3个下属事业单位,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区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区医疗保障信息中心。核定行政编制11名(其中党组成员5名,党外副局长1名),事业编制41名。
2. 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1)局机关行政办公地点设在咸安区长安大道68号,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为15:00-18:00),行政办公电话:0715-8876622。
(2)业务办理地点为咸宁市市民之家一楼,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业务咨询电话:0715-8339438;0715-8908159。
(3)邮政编码:437000,电子邮箱:xaybj@xianan.gov.cn。
3. 组织领导。局党组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来抓,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积极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分工合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展开,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
4. 政府信息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总量。2021年,区医保局通过中国经济时报、区政府官方网站、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云上咸宁、云上咸安等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12条。其中区政府门户网站7条,云上咸安69条,云上咸宁、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咸宁新闻网21条,湖北日报1条,学习强国1条,中国经济时报2条,人民法治网11条。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2)政务服务方面。全力优化经办服务,精简办事流程,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方式。在市民之家及各乡镇办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医保服务窗口,各乡镇医保窗口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市民之家实行“一网通办”,最大程度方便基层办事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问题:作为2019年组建的新部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中,经验不足,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把握上有所欠缺,及时性、全面性需要加强。
上年度问题改进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增加局机关内部工作培训,邀请局法律顾问参与其中,定期组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类型的判断能力,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二是提升对政府信息的解读回应能力,以适当形式对民生政策及时开展解读,进一步提高广大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本年度存在问题:公开信息质量不高。医保作为民生部门多数需要公开的文件均属于业务科室范围,业务科室人员文字功底较弱,信息公开意识不足。
本年度改进计划:坚持月度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政务信息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提醒和督促。创新建立季度工作情况通报制度,让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提高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度共办结市政协提案2个,区人大提案1个,均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公开。
2.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换届调整,及时与区融媒体中心对接,公开了最新的局党组班子信息。
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