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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日期: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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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咸安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切实履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始终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导向,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1、单位信息。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3月19日挂牌成立,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机关内设3股1室,办公室、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与招标采购股;1个下属事业单位,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核定行政编制11名(其中党组成员5名),事业编制40名(包含派驻乡镇12个医保窗口人员)。局机关办公地点设在咸安区长安大道68号,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为15:00-18:00),对外办公电话:0715-8876622,邮政编码:437000,电子邮箱:xaybj@xianan.gov.cn。

2、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使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做到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3、政府信息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总量。2019年,区医保局通过网站、 宣传栏、云上咸安、云上咸宁、LED电子屏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10条。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2)政务服务方面。截止2019年底,窗口工作人员35人左右。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及各乡镇办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医保服务窗口,主要负责医保经办业务办理 。

3)部门预决算情况。2019年区医保局财政预算收入5962.69 万元,财政决算支出5962.69万元。。全年“三公”经费支出2万元,“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办公费 5.15 万元、印刷费0.39 万元、水费0.43 万元、电费0.85 万元、邮电费  1.56  万元、物业管理费0.39万元、差旅费3.90万元、维修费1.17万元、会议费0.47万元、培训费0.78万元。

4)精准扶贫情况。安排2名同志长年蹲驻联系点高桥镇石溪村,精准扶贫工作队每月集体下村不少于2次。做好扶贫工作、落实政策、办好“十件实事”、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精准扶贫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提供公开项目内容不够全面、细致,公开渠道不够均衡;二是政务公开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公开形式不够形象化、通俗化。

四、整改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区医保局拟采取三个方面的改进措施。一是积极组织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掌握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方法和要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认真查找问题,加强整改与落实。二是建议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载体统一化、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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