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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咸宁市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日期: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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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决算单位构成
二、2020
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
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举借政府债务情况的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的说明
(七)财政专项支出情况的说明
(八)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
(九)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2020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咸安区医疗保障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和相关工作规划。

2.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组织落实全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6.组织落实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的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安全、宣传、信访、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2.待遇保障股。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负责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及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3.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股。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智能化监管、数据化决策。推进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改革,拟订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4.医药服务管理与招标采购股。组织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落实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相关政策。加强医药价格管理,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落实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

三、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决算总收入为93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7.09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2020年预算收入为777.82万元,2020年决算总收入为932.09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了154.2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罚没等收入。上年全年总收入56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98万元,占总收入的99.52%,其他收入2.70万元,占总收入的0.48%。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368.41发元,增长65.35%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单位2019年刚成立,机构正在不断完善中,收入渐增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决算总支出96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18万元,项目支出95.59万元,占总支出的90.05%。其中:人员支出722.64万元,占总支出75.22%; 日常公用支出143.54万元,占总支出14.94%。项目支出95.59万元,占总支出的9.95%2019年决算总支出为45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36万元,项目支出49.91万元。基本支出405.36万元,占总支出的89.04%。其中:人员支出241.99万元,占总支出53.15%; 日常公用支出163.37万元,占总支出35.89%。项目支出49.91万元,占总支出的10.96%支出增加原因:2019新成立单位,2020年各项支出渐增。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全年“三公”经费支出3.55万元,年初预算9万元。与预算对比,减少5.45万元,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020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支出1.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万元、年初预算6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76%2019年支出2.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万元,比上年下降37.39%。因是新成立机构,2020年我单位进一步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对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使用的审批管理,报废处置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维护费较高的车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2020年公务接待支出2.11万元,全年共接待34个批次,总计310年初预算3万元,比预算下降29.67%2019年公务支出1.51万元,全年共接待20个批次,总计216,比上年增长39.73%。因是新成立单位,2020年我单位进一步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接待支出事项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数及年末车辆保有量:本年新购车辆0台,其中按规定购置工作用车0台,购政务接待车辆0台,更新机关公务用车0台;本年处置车辆0台,其中调剂其他单位0台,报废0台。年末机动车保有量1,与上年保有量一至。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全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54万元,其中办公费11.56万元,印刷费13.91万元,水费0.88万元,电费1.78万元,邮电费7.64万元,差旅费1.08万元,维修(护)费13.28万元,会议费0.07万元,培训费0.53万元,公务招待费2.11万元,劳务费11.25万元,委托业务费4.29万元,工会经费19.49万元,福利费31.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万元,其他交通费8.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75万元。主要是我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了机关运行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66万元。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台,其中,县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举借政府债务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七、财政专项支出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财政专项支出情况。

八、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专项转移支出情况。

九、2020年度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对2020年度整体支出积极开展绩效自评,由财务室牵关,各相关专业股室相互配合,依据2020年度预算及当年决算并结合咸安区当年《政府工作报告》等资料开展自评。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度本单位对全区474家定点机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资金进行稽核;对9个乡镇定点机构进行稽核,解决就医困难人数68100人;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回款时效,保障经办机构正常运转,提高医保的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保证城乡居民病有所医;解决全区2020年度离休、伤残军人、副县级人员历年超支医疗费合计60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单位紧紧围绕“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做到可持续、回应社会解民忧、敢于担当推改革”的目标要求,不断强化各项工作举措,以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为重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以便民利民为中心,提高医保服务能力。我局组建以来,紧紧围绕群众最为关心办理医保不便,异地就医手续多等问题,采取各种措施解民忧,化民愁,回应群众期盼,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加强经办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省医保局重视,将我区纳入全省医保经办建设工作试点县市,在乡镇办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窗口,明确经办人员岗位职责,规范经办流程,现每个乡镇医保业务经办人员达到2-3名,经办力量得到加强。在马桥镇召开全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机构试点工作推进会。参保登记、慢性病办理、医疗费用报销等工作都可在乡镇直接办理,极大方便了参保群众。

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对“两定”机构服务管理协议进行完善,细化管理项目,量化管理指标,明确就医环节要求,完善结算办法。将医疗费用年终结算与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总额使用率、目录外费用比挂钩,合理设置医院超总额分担比例,促使定点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控制,从源头上降低参保人员诊疗费用,防止医疗费用增长过快,也防止医院拒收病人。

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为方便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取消了各种证明材料,参保人员可直接到窗口办理备案,也可通过电话直接备案,备案渠道更便捷、简化。成功实现跨省异地直接结算 3073人次,统筹基金支付 3299 万元。

积极履行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监管及服务职能。今年完成了全区16 家公立医院和 20家非公立医院,涉及 160个品种 370 个规格药品,2018年和2019年全部采购量的调查汇总上报工作,为下一步各医疗机构落实 160 种药品带量采购提供了准确的参考依据。同时完成了我区16家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服务收支情况调查表、医用耗材收入及进出库明细表、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及检验化验收入明细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申报表”的调查上报工作。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设立整体绩效目标的依据充分,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相符;预算编制合理;组织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目标实现较为理想,达到预期目的。各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大部分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各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追加额度内且有结余,2020年完成预算100%,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1.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加强绩效指标值设置的合理性。一是编制绩效目标前,项目申报人员应先确定项目内容和对应预算安排,同时熟悉部室下年度工作计划,根据计划设定切实可行指标值;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绩效值存在较大偏差,及时调整并在以后年度设置绩效指标值时特别关注。二是在实际编制中,如设置的绩效指标与合同信息相关,需准确了解合同中重要数据,特别是以前年度签订的且有效期较长的合同。

规范项目资金调剂程序及项目资金核算。年度预算批复后,原则上不予调整,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整合调整项目资金,在保证预算项目正常开展且项目资金存在结余,其他项目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另一方面,应规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将绩效评价管理贯穿预算全过程。一是在预算编制环节剔除评价不高项目,避免财政资金浪费。二是在财政支付过程中,根据资金使用进度及时进行分析和测评,考核阶段性目标完成进度和效果,找出差距并分析原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管理流程提供支持。三是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事后环节的运用,并将评价结果合理运用于下一年度预算编制 ,逐渐实现以结果为导向控制预算投入,将有限的资金支出实现效益最大化,及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2020年度咸安区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1.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医疗保障基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2020年度咸安区委、区政府为了最大限度提高参保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必须保证医保经办机构工作正常运转。

一是本单位扩大城乡居民纳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二是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的转移接续制,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得到提升。三是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四是组织落实全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通过城乡居民医疗项目实施,有效缓解居民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困问题。

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实行专账管理,无违规报销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包括资金结构、投向、用途、分配方式、结果等相关情况,常年性项目说明年度情况,)

本项目资金全部由地方财政安排,用于保障医疗经办机构正常高效开展工作,年初本单位预算立项242.9万元。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财政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预算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253.12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保障此项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其中:委托专家及服务机构业务费54万元,聘用公益岗位劳务费24万元,印刷宣传费18万元,购置办公设备9万元,办公费11万元,网络购建及维护20万元,补充人员经费117.12万元。保障咸安区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平稳顺利开展,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促进我区经济协调发展。

3.简要概述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过程等相关情况。

A.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元化宣传方式,继续做好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机关事业及企业生育的参保技扩面工作。

B.加强基金征管工作,确保基金安全运转。

C.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让参保人员享受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切实,切实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D.完善医疗保险信息化管理。


4.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A.2020年咸安区医保经办运转经费项目资金253.12万元按工作开展进度分次到达。

B.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财政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预算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253.12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保障此项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其中:委托专家及服务机构业务费54万元,聘用公益岗位劳务费24万元,印刷宣传费18万元,购置办公设备9万元,办公费11万元,网络购建及维护20万元,补充人员经费117.12万元。保障咸安区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平稳顺利开展,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促进我区经济协调发展。

C.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医疗机构运转工作经费日常使用管理采用财政部门和医保“双监双管”措施医,先由医保机构向政府部门提出拨付资金申请报告,经常务副区长,财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依次审批后,方能进行资金拨付,切实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A.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度本单位对全区474家定点机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资金进行稽核;对9个乡镇定点机构进行稽核,解决就医困难人数68100人;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回款时效,保障经办机构正常运转,提高医保的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保证城乡居民病有所医;解决全区2020年度离休、伤残军人、副县级人员历年超支医疗费合计600万元。

B.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单位紧紧围绕“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做到可持续、回应社会解民忧、敢于担当推改革”的目标要求,不断强化各项工作举措,以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为重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以便民利民为中心,提高医保服务能力。我局组建以来,紧紧围绕群众最为关心办理医保不便,异地就医手续多等问题,采取各种措施解民忧,化民愁,回应群众期盼,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加强经办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省医保局重视,将我区纳入全省医保经办建设工作试点县市,在乡镇办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窗口,明确经办人员岗位职责,规范经办流程,现每个乡镇医保业务经办人员达到2-3名,经办力量得到加强。在马桥镇召开全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机构试点工作推进会。参保登记、慢性病办理、医疗费用报销等工作都可在乡镇直接办理,极大方便了参保群众。

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对“两定”机构服务管理协议进行完善,细化管理项目,量化管理指标,明确就医环节要求,完善结算办法。将医疗费用年终结算与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总额使用率、目录外费用比挂钩,合理设置医院超总额分担比例,促使定点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控制,从源头上降低参保人员诊疗费用,防止医疗费用增长过快,也防止医院拒收病人。

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为方便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取消了各种证明材料,参保人员可直接到窗口办理备案,也可通过电话直接备案,备案渠道更便捷、简化。成功实现跨省异地直接结算 3073 人次,统筹基金支付 3299 万元。

积极履行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监管及服务职能。今年完成了全区16 家公立医院和 20家非公立医院,涉及160个品种 370个规格药品,2018年和2019年全部采购量的调查汇总上报工作,为下一步各医疗机构落实160 种药品带量采购提供了准确的参考依据。同时完成了我区16家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服务收支情况调查表、医用耗材收入及进出库明细表、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及检验化验收入明细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申报表”的调查上报工作。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设立整体绩效目标的依据充分,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相符;预算编制合理;组织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目标实现较为理想,达到预期目的。各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大部分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各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追加额度内且有结余,2020年完成预算100%,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6.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A.加强绩效指标值设置的合理性。一是编制绩效目标前,项目申报人员应先确定项目内容和对应预算安排,同时熟悉部室下年度工作计划,根据计划设定切实可行指标值;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绩效值存在较大偏差,及时调整并在以后年度设置绩效指标值时特别关注。二是在实际编制中,如设置的绩效指标与合同信息相关,需准确了解合同中重要数据,特别是以前年度签订的且有效期较长的合同。

B.规范项目资金调剂程序及项目资金核算。年度预算批复后,原则上不予调整,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整合调整项目资金,在保证预算项目正常开展且项目资金存在结余,其他项目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另一方面,应规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7.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将绩效评价管理贯穿预算全过程。一是在预算编制环节剔除评价不高项目,避免财政资金浪费。二是在财政支付过程中,根据资金使用进度及时进行分析和测评,考核阶段性目标完成进度和效果,找出差距并分析原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管理流程提供支持。三是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事后环节的运用,并将评价结果合理运用于下一年度预算编制 ,逐渐实现以结果为导向控制预算投入,将有限的资金支出实现效益最大化,及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1.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九、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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