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 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如无数据也要公开此表,并在表格下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明细详见: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 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区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政策措施,起草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事业及相关领域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融合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工作,指导规范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全区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区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监管。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区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九)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
(十一)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公共服务股(艺术股)、文物和非遗股、产业发展股、市场监管股(行政审批股)、体育股7个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下属7个事业单位,其中,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为非独立核算单位,与局机关统一核算;文化馆(楚剧团)、图书馆、博物馆、董继宁美术馆为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区编办核定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正职7名,核定文化市场执法大队事业编制21人、业余体校事业编制3人,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3人。2023年末文旅局机关在职人员41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22人、三支一扶生5人,遗属2人,退休人员38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四个首善之区”、打造“华中康养地 中国桂花城”目标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旅游为民、发挥旅游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大众旅游、乡村旅游、绿色旅游、文明旅游项目,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加快建设咸安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咸安文旅深度融合,赋能咸安产业高质量发展,构造咸安文化精神高地,走好新时代文旅赶考之路,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咸安新篇章!
(二)2024年工作谋划
1、实施乡村旅游民宿品牌提升计划。
2.持续完善旅游规划设计。
3.加强文化惠民活动建设。
4.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建设。
5.推进文创产品落地建设。
6.推广全民阅读活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 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2216.1万元,比上年减少2789.46万元,减少126%,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及退休5人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2.1万元,社保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15万元。
2024 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2216.1万元,比上年减少2789.46万元,减少126%,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及退休5人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20.56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53.93万元,项目支出1595.54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9.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23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23.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58万元(含行政单位医疗26.5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49.11万元(含住房公积金42.63万元,提租补贴6.48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39.98万元(含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3.93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66万元(含医疗补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0万元(含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2024 年部门预算支出较2023年减少2789.46万元,下降126%,
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94.02万元,原因说明公务员退休5人;标准公用经费减少13.25万元,原因说明公务员退休5人以及精简支出 ;项目支出减少2492.2万元,原因说明减少了向阳湖文化名人旧址二期2000万、市区级古民居维修经费100万、突击情工作项目50万、公共文化经费200万、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项目以及调减了定补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53.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2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32万元。
与2023年相比减少13.25万元,减少20%。
减少原因说明:公务员退休5人以及精简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4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61.9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1.94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健身器材。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2278.04万减少2216.1万元,减少97%。
减少原因说明:减少向阳湖旧址二期修缮工程。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1万元。与2023年预算支出27.3万元相比,减少23.2万元,减少85%。
1、2024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1.6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 0.4万元,减少20%。
2、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3、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20万元,减少100%。
4、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5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2.8万元,减少53%。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费用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相应的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情况表,单位房屋建筑面积2450平方米,机动车情况暂时借用一台,由于文化市场业务需要从行管局暂时借用一台,局机关公共文化创建需要借用一台,电话机5台,有旧坦克一台,其余是电脑、办公桌椅等通用设备。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 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总计500万元。
2024 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00万元。主要是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500万,用于全区的体育事业活动。
七、2024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设立整体绩效目标的依据充分,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相符;预算编制合理;组织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目标实现较为理想,达到预期目的。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估结果主要用于发现工作过程中的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作为过程控制的依据,也为之后的管理工作提供借鉴,用于提升管理水平的依据。主要表现为: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①加强绩效指标值设置的合理性。编制绩效目标前,项目申报人员应先确定项目内容和对应预算安排,同时熟悉部室下年度工作计划,根据计划设定切实可行的指标值;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绩效值存在较大偏差,及时调整并在以后年度设置绩效指标值时特别关注。
②规范项目资金调剂程序及项目资金核算。年度预算批复后,原则上不予调整,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整合调整项目资金,在保证预算项目正常开展且项目资金存在结余,其他项目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另一方面,应规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