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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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2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  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明细详见: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 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区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政策措施,起草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事业及相关领域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融合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工作,指导规范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全区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区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监管。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区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九)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

(十一)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公共服务股(艺术股)、文物和非遗股、产业发展股、市场监管股(行政审批股)、体育股7个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下属7个事业单位,其中,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为非独立核算单位,与局机关统一核算;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剧团、为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区委编办核定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正职7名,核定文化市场执法大队事业编制11人、业余体校事业编制5人,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3人,原旅游委是参公人员编制。2021年末文旅局机关在职人员40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19人、三支一扶生4人,遗属3人,退休人员32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一)积极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

(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打造文化遗产硬支撑。

(四)打好全域旅游主动仗。

(五)筑牢市场监管安全线。

(六)开启体育强区新征程。

(七)打赢项目投资攻坚战。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 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5210.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18.86万元,社保基金拨款192.12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30万元。

2022 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5210.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44.04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29.21万元,项目支出4537.74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63.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69(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25.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95万元(含行政单位医疗28.9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44.51万元(含住房公积金33.08万元,提租补贴11.43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48.54万元(含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7.41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7万元(含医疗补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1.8万元(含办公设备购置1.8万元)。

2022 年部门预算支出较 2021 年减少1462.35万元,下降  21.9%,

其中:人员经费减少43.56万元,原因说明有人员调走也有新进人员,新进人员工资较低,退休人员总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标准公用经费减少1.53万元,原因说明精减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417.26万元,原因说明减少了一部分的文体中心整体搬迁费,减少了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布展及馆外配套设施建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29.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万元、印刷费1.05万元、水费0.45万元、电费0.9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会议费0.49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2.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74万元。

  2021年相比减1.53万元,减少4.9%。

减少原因说明: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人均3868计算,单位无收入来源,只能精减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2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965.8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93.2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71.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001.2万元。主要用于工程类采购。比上年5438万减少2472.19万元,减少45.46%。

减少原因说明:减少了一部分的文体中心整体搬迁费,减少了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布展及馆外配套设施建设。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4.27万元。与2021年预算支出11万元相比,增加33.27万元,增加302 %。增加原因是需添置一台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公务用车。

1、2022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2.77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0.77万元,增加38.5 %。增加原因:因公共文化业务增加,故公务接待增加。

2、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3、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20万元,与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相比增加20万元,增加原因:添置一台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公务用车

4、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1.5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12.5万元,增加139 %。增加原因:增加一台执法用车,增加了费用。

  (二)“三公”经费增加原因说明:增加一台车,相应的费用随之增加。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情况表,单位房屋建筑面积2450平方米,机动车情况暂时借用二台,由于文化市场业务需要从行管局暂时借用一台,局机关公共文化创建需要借用一台,电话机5台,有旧坦克一台,其余是电脑、办公桌椅等通用设备。2022年单位准备购置一台文化旅游综合执法用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 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总计500万元。

2022 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00万元。 主要是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500万,用于全区的体育事业活动。2021年预算230万相比,增加270万元,增加217%,增加原因:体彩销售额增加,可以分配的体彩公益金随之增加。

  

  七、2022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积极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

1.推进红色文艺精品创作。

楚剧小戏《钱瑛和她的亲人们》参加第八届湖北省楚剧艺术节和第四届湖北省艺术节,在全市巡演中得到县市区观众一致认可;原型拍摄微电影《最后一级台阶》荣获《关于举办理想照耀中国——湖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网络视听作品大赛》最佳作品奖;省级专家对廉政情景剧《一担谷》剧本提档升级。

2.开展群众性系列文化活动。

举行咸安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咸安区“城乡文化联盟”“红心向党·礼赞百年”群众性系列文化活动,仅合唱比赛就有37支代表队参加,近万名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同时进行了网络直播。

成功举办咸安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网络直播点击量达到10万余次。先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学党史·跟党走·担使命”咸安区美术书法作品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颂党恩、听党话、跟党走”“颂歌献给党,文化进景区”等活动,组织、选送美术、书法、摄影作品20余幅,参加第四届湖北艺术节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群众文艺作品展演。推出《党史百年天天读》、咸安红色文化主题教育展览、“百年荣光  薪火相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有奖答题等线上专题活动,编辑《咸安红色记忆》宣传册,举办献礼建党100周年红色主题图书展、党史知识及咸安红色文化图片展览进万家活动。

3.举办革命文物展示展览。

中共咸宁县特别支部旧址复原陈列布展工作完成,已于7月1日前正式开馆。申报省级文物保护资金100万元,启动何功伟烈士故居的修缮。钱亦石故居维修已经完成。钱瑛故居正在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4.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文旅系统6个基层党支部、1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对标、积极参与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

积极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相关活动,区文旅局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组织辖区各类文艺团队全面开展文艺精品创作,扎实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

  (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已发文公布为第三批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咸安区投资3.7亿元的咸安区文体中心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咸安山歌《姐乐吔》2021年8月在国家公共文化云、央视频开展“唱支山歌给党听”大家唱群众歌咏活动网络联动短视频投票活动中,获得“最美歌声”作品投票数第四名,被选送参加在重庆举办的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展演。

成功举办“自省的书写——陈履生抗疫百字巡展”;群艺馆微信公众号推出线上课堂、线上展示44期,浏览量近6000人次;携手中国知网于2021年2月1日-2月28日共同开展“品传统经典 过文化大年”,优秀传统文化春节主题系列活动;在民宿、旅游景点、特色乡镇开展“图书馆+”,全区乡镇图书分馆基本建成挂牌;不断提升和增加各类图书馆数字阅读资源,增加防疫卫生知识电子读本3000余册,新开通3个数字阅读平台,更新各类图书5千余册。

文化志愿者注册登记志愿者总人数1300余人,代表咸安区参加市第二届运动会中老年人排舞比赛,荣获一等奖;“桂香艺术团”志愿服务时长4143.5小时,全省排名第一名。积极开展文化进景区活动、百团上山下乡文艺演出40余场,观众12000余人次;艺术培训60余期,参训人员4000余人次;举行公益爱心活动12次,受益人员2200人次。

在高桥镇打造“咸宁市山歌传承基地”,组建“咸安区高桥镇山歌传承基地工作队”;组织青少年、少儿书法作品30余幅,参加“童心向党,筑梦未来”2021湖北省“金蕾杯”少儿才艺展演活动;积极参与全市“唱支山歌给党听”农民歌咏会活动、第六届全市广场舞比赛活动、第四届“南鄂群星奖”舞台艺术评选活动。

(三)打造文化遗产硬支撑。

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巡检,对咸安区25处革命文物进行系统调查,积极申报钱瑛故居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完成了玖龙竹浆纸业项目文物调查和勘探发掘、孙郭胡古城址保护范围红线图绘制、王家畈学堂修缮方案。完成了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消防通道建设,暖通、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陈列展示、强弱电工程正在进行中。

开展“人民的非遗 人民共享”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展示活动,举办了“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培训会”,组织开展咸安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积极申报咸宁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联合咸宁电视台制作咸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6期。

(四)打好全域旅游主动仗。

2021年全年全区旅游接待人数将达到912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42亿元,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80%左右。

开展“2021湖北最美油菜花海”征集推介网络投票活动,马桥镇油菜花海入选十大特色油菜花海;邀请湖北卫视到咸安拍摄“家住长江边”系列宣传片;参加湖北广播电视台“辣妹说旅游”直播连线,推介咸安旅游资源。

着力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大幕乡万亩野樱入选省文旅厅主办的湖北“相约春天赏樱花”活动40个赏樱景点之一;四个景点上榜湖北春季十大“赏花”线路(咸宁市大幕乡万亩野樱入选飞花霞满天,烂漫赏樱游;咸安区汀泗桥镇黄荆塘村、咸安双溪桥镇双溪村、咸宁市咸安区马桥油菜花海入选金波涌动繁华,陌上油菜花游;咸宁高新区黄鹤楼森林美酒小镇花果山 入选万枝丹彩笑春风,缘起一程桃花游;咸安梓山湖蜜月湾玫瑰园入选倾城繁香伴,长情玫瑰游)。鄂旅投萝卜公社、梓山湖旅游度假区入选2021年第二届荆楚乡村文化旅游节“村游”“康养胜地,桂乡咸宁”之旅精品线路。

强化文旅融合,开展“5.19中国旅游日”宣传活动,发布多条旅游惠民措施;组织参加第二届湖北荆楚乡村文化旅游节、第三届世界(武汉)大健康博览会、中部北部地区百企踩线咸宁行旅游推介会。

加大乡村旅游品牌建设力度,推荐高桥镇参加湖北旅游名镇评选,已通过初评;桂花源、刘家桥、大幕乡西山下艺术写生创作基地、蜜月湾玫瑰园、陈家沟星翔旅游景区创建国家2A级旅游景区;梓山湖江南里民宿申报湖北省乙级旅游民宿。

(五)筑牢市场监管安全线。

每天1位党组成员带队对辖区内文化场所进行巡查,加强文化场所的监管力度,组织了3次文旅市场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做到一线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确保了文化市场“零感染”,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等工作落实到位,做到常态化管理。

2021年,共检查文旅市场和出版市场5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执法车辆350余车次,收缴非法出版物1000余册,有效处理12345平台举报事件75起,12318举报案件线索3条,进一步肃清文化和旅游行业涉黑恶乱现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扫黄打非”集中整治行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共计销毁非法盗版书刊3000余册,有力维护了出版物市场秩序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

组织开展了学校周边整治及保护未成年人集中行动,为高、中考保驾护航,坚决取缔游商地摊等有高、中考内容的非法出版物和新闻出版市场非法出版物,加强对考场、考生驻地的网吧、KTV、电子游戏娱乐场所等进行重点巡查与监控,营造良好的高、中考外围环境。

6.开启体育强区新征程。

组队代表湖北省参加全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气排球比赛,男子组成功杀入决赛。完成咸宁市第二届运动会各项目赛事组队、参赛组织工作,总分排名全市第二,其中公安干警类、羽毛球青少年类、排舞中老年人类和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职工类荣获团体第一。先后举办咸安区业余篮球联赛、安欣物流象棋比赛、天一杯青少年象棋比赛、天立路桥杯围棋比赛、中国旅游日汽车旅游集结游美丽乡村幕阜山汽车集结赛等赛事,参赛人员近千人。

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申报新建全民健身示范工程乡镇项目A类1个,乡镇项目B类2个,社区村级项目A类9个。选派二十余名体育骨干参加一级、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配送体育健身器材三十余套,价值40余万元。2021年全年体育彩票销售突破6000万元。

7.打赢项目投资攻坚战。

完成向阳湖中国文创产业聚集区项目专项规划,完成名人博物馆主体工程项目建设、名人旧址一期修缮工程、省级文化遗址公园创建立项等项目,文化名人博物馆陈列布展已进入现场施工。加快咸安开放窗口建设项目,确定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店、河北省张家口市店为咸安开放窗口建设选址,计划年底前对外营业。“万千百”工程助力乡村旅游发展,完成建设乡村旅游客1116房间,推出30道咸安特色美食。推进淦河百里画廊建设,加大淦河沿岸历史文物保护和文化挖掘力度,打造“中国桂花城”,稳步推进窑咀·渔乐湾项目、淦河明星·自在生活乡村振兴点、马桥农上农桥园、横沟百草园等项目建设。

积极做好招商引资,谋划咸安绿色经济带一期、刘家桥村乡村旅游、太乙文化旅游度假区、咸宁(阿洛亚)航空汽摩文旅运动乐园、潜山体育文化公园、向阳湖文创产业聚集区等淦河两岸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形成淦河两岸“万千百工程”基层项目库。与咸宁市恒立文化体育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引进潜山体育文化公园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图等已完成,正在加紧办理项目开工手续。先后接待伟光汇通集团、华中资本控区股份(深圳)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东方阳光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阳光教育连锁机构、裸心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北大光华校友企业家代表团、长江环保集团、明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北京顺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来咸考察交流。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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