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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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如无数据也要公开此表,并在表格下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公共服务股(艺术股)、文化和非遗股、产业发展股、市场监管股和体育股、一室六股。部门预算包含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和三个直属事业单位咸安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咸安大队,咸安区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咸安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3、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咸安大队

4、咸安区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在职22人,行政编制定编15人)和三个事业单位咸安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在职4人,事业编制定编3人,),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咸安大队(在职12人,事业编制定编21人,)咸安区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在职3人,事业编制定编3人,),三支一扶生4人。总计在职:45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聘请名家,提升文艺作品创作质量。

2、示范创新,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3、展示利用,打造文博研学旅行品牌。

4、抢抓机遇,推动文旅产业加快发展。

5、重拳出击,推动文旅市场健康发展。

6、凝聚力量,推广普及全民健身运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1、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673.3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4236.5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63.48%

政府性基金拨款23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45%

社保基金拨款206.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10%

其他收入20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9.97%

2、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  6673.34 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718.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10.76 %

         项目支出59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89.23 %

         其他支出268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40.159 %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1年预算收入6673.34万元和2020年预算收入3088.2万元相比,增加3585.14万元,增加116%。

增加原因说明:文体中心整体搬迁及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布展及馆外配套设施建设。

2、2021年预算支出6673.34万元和2020年预算支出3088.2万元相比,增加3585.14万元,增加116%。

增加原因说明:文体中心整体搬迁及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布展及馆外配套设施建设。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3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万元、印刷费0.4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0.88万元、邮电费1.6万元、物业管理费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租赁费0.48万元、会议费0.48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0.3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9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4.14万元,减少31.5 %。   

减少原因说明: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人均3868计算,单位无收入来源,只能精减支出。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438万元,主要用于:文体中心整体搬迁及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布展及馆外配套设施建设 ,与2020年相比增加3783万元,增加228%。

增加原因说明:增加了文体中心整体搬迁及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布展及馆外配套设施建设。

五、“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1万元。与2020年预算支出11万元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 0%。

1、2021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2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减少)0%。

2、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3、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二)“三公”经费增加(减少)原因说明:与上年持平。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情况表,对单位房屋建筑面积,机动车情况,电话及大型专用设备等情况进行说明)

根据部门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情况表,单位房屋建筑面积2450平方米,机动车情况暂时借用二台,由于文化市场业务需要从行管局暂时借用一台,局机关公共文化创建需要借用一台,电话机5台,有旧坦克一台,其余是电脑、办公桌椅等通用设备。

七、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1.进一步加强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乡镇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打造咸安区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精品工程,积极推进“特色文化村”和“一镇一品”建设。

2.加强革命文物保护,打造红色旅游品牌,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修复和展示传播。

3.做好非遗项目申报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持续开展非遗主题宣传活动和展演活动,建立非遗进校园长效机制。

4.繁荣文艺创作,选送精品参加省市展演,加强现实题材剧目创作,振兴地方戏剧。继续做好“红色文艺轻骑兵”上山下乡巡回演出,丰富群众文化活动。

5.进一步发挥“四馆一站”功能,继续举办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全民阅读活动,扩大公共文化活动的品牌影响力。

6.大力推动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加快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做好第二届市运会组队、参赛,参加省、市系列体育比赛,支持体育协会开展群众健身活动。

7.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开展重要节点期间专项行动,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和隐患排查,严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两条底线”,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稳定。

8.组织策划好各类旅游节庆活动,以节促变,做精节事活动营销,提升旅游品牌形象。积极参加跨区域的旅游合作交流和宣传促销活动,加强和各地商会的沟通合作,建立长效咸安旅游宣传营销机制,促进会展和旅游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咸安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对单位编报说明和预算表中出现的单位特有的专业性名词作出解释,每个单位至少有1至2个专业性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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