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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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如无数据也要公开此表,并在表格下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1、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公共服务股(艺术股)、文化和非遗股、产业发展股、市场监管股和体育股、一室六股。部门预算包含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和三个直属事业单位咸安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咸安大队,咸安区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咸安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3、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咸安大队

4、咸安区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编制15人,工勤编制2人)和三个事业单位咸安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事业编制3人),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咸安大队(事业编制23人)咸安区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事业编制3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聘请名家,提升文艺作品创作质量。

2、示范创新,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3、展示利用,打造文博研学旅行品牌。

4、抢抓机遇,推动文旅产业加快发展。

5、重拳出击,推动文旅市场健康发展。

6、凝聚力量,推广普及全民健身运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1、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 3088.22  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589.54 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83.85 %

政府性基金拨款  28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9.06 %

社保基金拨款 178.68  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79  %

其他收入 40 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1.3 %

(注:没有数字的项目不列出)

2、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088.2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  685.22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22.19%

项目支出  24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77.81 %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0年预算收入  3088.22万元和2019年预算收入 1397.54  万元相比,增加1690.68  万元,增加  121 %。

增加原因说明: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1462万元,增加了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内布展工作及馆外设施建设1000万元,市、区级古民居保护100万,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80万元,及基本收入的人员增资等因素。

2、2020年预算支出  3088.22万元和2019年预算支出  1397.54 万元相比,增加1690.68 万元,增加121  %。

增加原因说明: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1462万元,增加了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内布展工作及馆外设施建设1000万元,市、区级古民居保护100万,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80万元,及基本支出人员增资等因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44.88 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 2.4万元、印刷费 0.4万元、水费 0.44万元、电费 0.88万元、邮电费1.6万元、物业管理费0.4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护费1.2万元、会议费0.48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6.46万元、福利费8.07万元、其他交通费15.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7万元201932.35万元,相比增加 12.53万元,增加 38%。 

增加原因说明: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加,对应计提运行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1655 万元,主要用于: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布展及馆外配套设施建设1000万元及公共文化创建项目采购等,与2019年150万元相比增加 1505 万元,增加1003%。

增加原因说明: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布展及馆外配套设施建设1000万元及公共文化创建项目采购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5 万元。与2019年预算支出 6万元相比,减少 1万元,减少 17%。

1、2020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 1万元,与2019年2万相比,减少 1万元,减少50%。

2、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 0 %。

3、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4万元,与2019年4万元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

(二)“三公”经费增加(减少)原因说明:减少了1万元,厉行节约,精减经费。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情况表,单位房屋建筑面积2450平方米,机动车情况暂时借用二台,由于文化市场业务需要从行管局暂时借用一台局机关公共文化创建需要借用一台,电话5台,有旧坦克一台,其余是电脑、办公桌椅等通用设备。

七、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1、以优秀成绩迎接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

1)加强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

一是继续加强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打造群艺馆和图书馆分馆、图书馆和群艺馆数字化建设、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服务平台、香城书房等,对农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为乡(镇、办、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备数字化设施设备、提升数字文化服务功能二是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着力提升体现服务能力、彰显服务效能。加强人员配备,提升专业人才素质。争取增加文旅系统人员编制,招录充实专业技术人才,并抓紧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培训,解决村(社区)文化指导员落实。

2)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一是加大文化科技创新力度,将公共文化科技创新纳入科技发展专项规划,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快速推动咸安“文旅云”建设,实现“掌上一点通”。结合“宽带中国”、“智慧城市”等重大信息工程建设,统筹数字化图书馆、数字化群艺馆馆、数字农家书屋、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城乡电子阅报屏等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综合性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二是加强基层专业化人才队伍培训、建设,通过固定上网终端、网络电视、手机等多种方式使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享受数字服务产品以及图书馆、群艺馆等的数字服务资源,完善基层文化共建共享工程。

3)不断创新,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活力

一是深入开展打造咸安区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精品工程,积极推进“特色文化村” 和“一镇一品”建设,打造乡镇传统文化品牌,推出独特的乡镇文化特色。二是大力扶持各地开展独具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扶持乡镇发展各类文艺和体育协会,加强和巩固乡镇现有文艺体育团队建设,充分发挥群众文体队伍的作用。三是要完善对群众文体队伍的管理引导体系,将群众自发组织的文体队伍纳入政府监督管理之中,通过搭建服务平台、加强培训辅导、提供设施设备、实行评估定级、开展文艺展演、实施奖励补助等方式,加大扶持培育力度,促进群众性文艺体育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文化活动的繁荣活跃。       

2、加强文物保护,打造文旅融合品牌。

1)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推进钱亦石故居、钱瑛故居、何功伟烈士故居和纪念陵园、中共咸宁县特别支部旧址纪念园项目修缮和展示,传承红色基因,发展红色旅游,引领乡村振兴,向建党100周年献礼!加快刘家桥民居、咸宁市古民居等文物保护修复和展示传播,加快沈鸿宾故居展陈工作。

2)在全省率先建成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利用信息平台。计划投资200万元,打造县级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利用服务平台标杆,构建“动态管理—实时监测—提前预警—应对处置”一体的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体系。

3)开展向阳湖文化名人旧址文化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实施保护展示工程、环境整治工程、安消防工程、标识导览系统工程以及博物馆、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强保护管理机构建设。拓展文旅融合的深度和广度,推动遗址公园建设与休闲农业、康养基地、特色小镇建设融合。

3、强化非遗保护,健全非遗保护工作机制。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做好非遗项目申报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进一步抓好非遗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非遗主题宣传活动和展演活动,推进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进文化礼堂,建立非遗保护、推广效机制。

4、繁荣文艺创作。精心打磨排练现代楚剧小戏《丰碑》、楚剧《赶会》、现代楚剧小戏《吊瓜缘》,参加全省地方戏艺术节、楚剧节及省、市各类展演,进一步加强现实题材剧目创作,振兴地方戏剧。继续做好“红色文艺轻骑兵”上山下乡巡回演出,丰富群众文化活动。

5、加强文化惠民。进一步发挥“四馆一站”功能,加快图书馆、群艺馆总分管建设,打造数字图书馆、群艺馆,继续举行红色文艺新骑兵下基层送春联活动、迎新春团拜会、腰鼓舞蹈大赛、广场舞打大赛、中秋晚会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扩大公共文化活动的品牌影响力,推进全民阅读活动,积极开展图书。

6、大力推动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积极备战2020年第二届全市运动会。积极承办2020咸宁国际温泉马拉松赛和2020咸宁龙舟公开赛。举办全区第十七届全民健身月暨第九届职工运动会和其他单项体育赛事,积极选派体育骨干参加省市举行的体育指导员培训,举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加快向阳湖镇斩关村文体广场、向阳湖镇运动健身中心和温泉办事处学府社区运动健身中心等新湖北省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建设。计划新建2块五人制笼式足球场,推动我区足球事业发展。

加强对体育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努力维护好体育市场的正常运营秩序。

7、进一步深化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强化日常巡查力度和频率,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大各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和隐患排查,严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两条底线”,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稳定。

8、积极开展旅游市场开拓与营销。做好组织策划好各类旅游节庆活动,以节促变,做精节事活动营销,提升旅游品牌形象。筹划印制全新咸安旅游宣传册,拍摄一部反映“闲来咸安,四季旅游”的宣传片。加大文化和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培养龙头企业、拳头产品。组织好春季赏花游活动、秋冬季温泉文化旅游节活动,策划实施“香城赏桂”、“探寻红色记忆”、“年货节”、“体验乡村民俗文化”等主题特色鲜明的旅游节庆活动。积极参加跨区域的旅游合作交流和宣传促销活动加强和外地的沟通合作,建立咸安旅游宣传营销机制,促进会展和旅游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咸安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对单位编报说明和预算表中出现的单位特有的专业性名词作出解释,每个单位至少有1至2个专业性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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