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2月6日来电反映,其是咸安区汀泗桥镇村民,是退役老兵,1962年8月10日出生,当了四年义务兵,其按政策来应该从2022年8月10日开始领取优抚金(216元一个月) ,之前一直没有人通知其办理优抚优待金这个事,2023年3月份才去办理这个事情,从2022年8月10日-2023年3月10日期间7个月没有领取退役优抚金,满60岁每年春节还有发放一笔200元慰问金。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于2月9日、2月27日和退役老兵取得联系,于2月27日回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问题,要求我局从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共7个月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进行补偿,按政策规定申报审批后起次月发放生活补助,无补发生活补助政策依据,故无法补偿7个月的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根据您反映的家庭困难,为体现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我局将于2024年8月对您进行困难慰问。退役老兵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部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