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以及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有关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管理及纪念活动,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奖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咸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咸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决算和 3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咸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咸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咸安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咸安区光荣院
4.咸安区鄂南烈士陵园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5395.89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84.59 万元,下降 1.5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烈士陵园建设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 5395.89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 84.59 万元,下降 1.5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90.89 万元,占本年收入 99.9 %;其他收入 5 万元,占本年收入的 0.1 %。本部门核算使用预算收入类目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其他支出。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395.89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0.39万元,下降 2.4%。其中:基本支出1056.04万元,占本年支出 19.7%;项目支出 4294.05 万元,占本年支出 79.5%;年末结转和结余 45.8万元,占本年支出0.8%。本部门核算使用的预算支出类科目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其他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5395.89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84.59 万元,下降 1.5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烈士陵园建设资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89.83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 621.84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和烈士墓搬迁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6.45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 76.45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建设烈士陵园。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689.8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6.9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07 万元,增长(下降) 4.6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和烈士墓搬迁。。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689.83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40.31 万元,占 96.8 %。主要是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光荣院、其他优抚支出和退役士兵安置。
2.卫生健康支出149.52 万元,占3.2%,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举,本部门使用科目有抚恤、义务兵优待、光荣院、退役士兵安置、优抚对象医疗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08.39 万元,支出决算为 539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82.7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有以下两种,一种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优抚死亡抚恤、义务兵优待金、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和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和拥军优属和其他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支出;另一种是卫生健康支出,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687.07 万元,支出决算为 730.6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6.3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基础绩效工资改革,人员经费支出较大。故年终追加了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57.06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524.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 32.6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6.12万元,支出决算为 2.67 万元,完成预算的 43.6 %。较上年增减少 0.76 万元,下降 28.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 3.12万元,支出决算为 1.95 万元,完成预算的 62.5 %;较上年减少0.35 万元,下降 17.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对公车加油、维修和使用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对公车加油、维修和使用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1.95 万元,主要用于采集管理退役军人数据信息、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慰问、来信来访处理等业务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 1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3万元,支出决算为 0.72 万元,完成预算的 24 %,较上年减少 0.41 万元,下降 56.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进一步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接待支出事项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我单位无外宾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72 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各县市区同志调研、开会,主要是开展退役军人相关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13 个, 103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84.83万元,本年收入 76.45 万元,本年支出 161.28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鄂南烈士陵园建设资金。
(一)其他支出类中的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支出决算为161.28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建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咸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2.6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32万元,增长53.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为16个乡镇办各采购了一台电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咸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8.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2年 12月31日,咸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业务用车 1 辆,主要用于采集管理退役军人数据信息、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慰问、来信来访处理等业务工作;单位无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429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大部分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各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追加额度内且有结余,2022年完成预算100%,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退役安置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4.26万元,执行数为224.2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二是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适应性培训宣传工作;三是积极落实安置政策,妥善解决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四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岗位安置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产出指标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优抚对象抚恤及医疗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29.52万元,执行数为3729.5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确保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二是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巩固国防。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产出指标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与股室的紧密联系,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提高调查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更好地服务单位决策。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项目实施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2023年度整体预算执行率,促进部门预算更加科学、可行。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 (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和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 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 置(项):反映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反映军队转业士官(含选择逐月领取退役 金的军士)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 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7.其他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本单位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满意度维度等各项绩效目标均已100%完成。
2. 本单位无绩效创新型指标
(三)主要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
本单位按照财政局要求强化绩效管理理念,秉承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了单位自评工作,各项绩效目标均已100%完成,但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原因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意识淡薄。
(四)下一步拟采取改进措施
1、下一步改进措施
(1)提高全局意识。自领导到普通干部,全面增强厉行节约、减少行政成本的意识,强化危机感和责任感,提高工作 效率、节约行政成本从一点一滴做起。(2)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按要求尽量精简会议,控制会议时间、规模、人数,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尽量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使用多媒体,会议归口管理,会期不超过半天,会议的人数及标准严格按规定执行。 (3)加强对培训及差旅费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培训规模,控制出市参加会议、培训的人数;实施出差申报层层审批制,从严审批。 (4)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执行公车改革政策,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因公出差最大限度地拼公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5)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所有接待实行公函接待和审批制,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范围和次数,层层审批,严禁使用 烟酒和饮料,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6)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条例做到专款专用。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单位重视项目资金的管理,及时申报预算,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各项开支专款专用。但单位所需公用经费预算不足,基本支出预算中公用经费预算较少,不能满足单位日常运行费用支出。
二、2022年度退役安置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鄂民政发〔2012〕98号)关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 。鄂政发〔2011〕34号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一、项目资金
2022年度咸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224.26万元。按照政策要求,按时核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社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工作,保障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意愿参与率达100%,提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工作的能力和就业率达85%以上。
二、年度总目标
1、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工作。
2、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适应性培训宣传工作。
3、积极落实安置政策,妥善解决安置历史遗留问题。
4、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岗位安置工作。
5、完善退役士兵信息采集工作。
6、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一)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截止到绩效评价日(2022年 12 月 31 日),2022年我区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54人,于2022年12月份已足额发放到位。参加技能培训人员46人,有意愿参训率达100%。
(二)绩效指标
数量指标:1、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54人。2、参加学历培训及技能培训退役士兵46人,有意愿参训率100%。3、解决历史遗留问题3人。4、按政策落实5名符合安置退役士兵安排上岗。5、接收76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信息采集。
质量指标:精准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年度指标完成值100% 。
时效指标: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于次年的8月1日前全部发放到位。技能培训不低于3个月,学历培训不低于2年,年度指标完成值100% 。
经济效益指标:按政策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增加家庭经济收入。
满意度指标:对每季度退役士兵宣传优惠政策,培训指南、推荐就业率,满意度100%。
三、2022年度优抚对象抚恤及医疗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咸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优抚抚恤补助及医疗补助3729.52万元。此项目的目标通过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确保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按照要求,2022年资金已按季度足额、及时拨付到位。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项目由咸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以及各乡镇(办、场、区)负责具体实施。由咸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相关政策依据,对该项目的补助标准、资金筹措及所需经费、发放办法、工作要求等均进行了严格的规范,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向财政局申请用款,区财政局通过审核后,按季度将指标拨入退役军人事务局零余额账户,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指标后将资金拨入银行代发资金账户,委托银行进行代发。
四、总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已经足额发放本年度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义务兵优待金、优抚对象的困难补助,优抚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
(2)项目完成质量
此项目经费足额拨付率达到100%,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及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按规定执行比率100%。
项目实施进度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经科学合理安排,抚恤资金定于每个月发放抚恤补助费,确保了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达到了预期效益,复退军人总体稳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优抚对象补助资金项目,确保了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优抚对象对发放标准及义务兵优待金发放的满意度达到了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