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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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5月19日至6月16日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及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聚焦问题,明确责任。专题会议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根据整改方案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将问题的整改责任逐条逐项分解到人,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对复杂问题,统筹协调,综合解决。同时,定期专题研究、定期督查整改工作,对整改推进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有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四)健全机制,注重长效。针对巡察反馈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积极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改善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

二、聚焦问题根源,逐项抓好整改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问题1:理论学习不深入。一是对上级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不及时。如2021年11月10日,党组会学习湖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决议,在实际工作部署上提出“要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精心组织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2022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未及时组织学习;二是干部学习抓得不实。2021年、2022年班子成员中有2人没有学习笔记。统计2021年度“学习强国”数据,全系统33人,有10人学习积分不足3000分,其中局总会计师陈中枝学习积分仅8分。

整改措施及结果:1.我局制定咸安区商务局年度学习计划、周五学习制度,每周五期集中全体党员开展政治论学习和相关政策论学习活动2.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检查干部职工“学习强国”APP学习情况每月对“学习强国”的学习情况和工作进行通报。提高党员政治站位和政策论水平。

问题2: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一是意识形态工作资料台账收集整理不规范。没有按考评细节分类、分年度装订成册,资料不全。2021年局党组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报告;二是工作部署不够。局党组在20192020年度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成员深入基层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次数不多,效果不明显;三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待加强。阵地建设工作缺失,查看党建制度公示栏《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停留在十八大之前。负责指导督办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大型商超、非餐饮类宾馆酒店的宣传栏,一定程度存在内容陈旧、更新不及时现象。如宁虹农贸市场入口的宣传栏图文不清、字迹模糊。

整改措施及结果:1.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资料台账收集整理工作,并按照考评细节,分类、分年度装订成册,妥善保存2.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报告,并组织党组会专题学习;3.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积极加强阵地建设工作。将机关文化健康宣传栏全部更新至第四期。督导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大型商超、非餐饮类宾馆酒店开展二十大宣传,宁虹农贸市场对入口牌匾更新,市场内创文公益牌更新更换完善。

问题3:制度执行流于形式。一是“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2018年9月3日,局党组讨论白马广场租金减免事项,党组书记首先表态;二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2020年12月支付7家单位农产品畅通工程补助款47万元,无会议记录。2021年办公楼维修7.8万元等重大事项未开会讨论,且未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备。2017年至2021年仅填写4份重大事项报告表;三是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密文件管理不规范,涉密档案未单独存放,计算机存在违规使用情况,未认真研究《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未制定工作秘密范围和事项清单。

整改措施及结果:1.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最后一个表态发言;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明确党组会议职责,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组讨论研究决定,在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前及时向纪委监委报告。2020年8月31日第8次党组会议,研究疫后恢复发展相关事宜议题中提出:“为贯彻落实好农产品畅通工程,根据相关政策,拟对全区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和特色专卖店奖励48万,该奖励方案经第三方审计报区政府同意后,由区商务局责任股室认真把关审核后及时兑付企业”。2021年10月28日第19次党组会议,研究机关办公楼雨棚维修相关事宜议题中提出:“办公楼楼梯雨棚已经历10多年日晒夜露,风吹雨打,多处破损,雨棚漏水,顶层玻璃被油烟熏黑,严重影响光线,给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带来诸多影响。会议一致同意,对楼梯间遮雨棚、墙面进行修缮”。我局分别于2021年11月5日和11月9日向区纪委第五纪检组报备。2021年11月17日第21次党组会议,再次研究本单位办公楼维修相关事宜议题中提出:“由于本单位办公楼比较老旧,年久失修,加之此次人事调动,人员增多,办公场所不够,需对厕所、雨棚进行翻修,对1楼办公场所进行装修,增设办公家具,经初步预算上述各项需投入费用共计12万元左右。会议一致同意,对上述场所进行翻修,增设相应办公家具,具体结算费用以实际花费和审计结论为准”。并于11月21日再次向区纪委第五纪检组进行了报备。经查找原始资料,2018-2021年四年间,共向区纪委第五监察组报备重大事项报告36次;3.严格落实保密制度,明确工作秘密范围和事项清单;并在收到巡查整改反馈后,要求保密员认真研究《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强化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和遵守落实保密制度,单独存放涉密档案,不得在保密电脑上网保证计算机安全。

问题4:执法工作不规范。一是执法程序不严谨。2020年6月16日,湖北顺嘉石油化工公司因超越经营范围案缴纳10万元罚款到财政非税账户,7月14日,商务局在没有经过行政复议和案件重审的情况下,从单位账户退给湖北顺嘉石油化工公司法人江某2万元;二是行政执法自查工作不力。2019年区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各成员单位要在10月中旬至下旬开展自查自纠,但未见商务局自查自纠内容;三是行政处罚程序不合规。存在案件先进行行政处罚,后集体讨论现象。如2020-2号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为6月15日,集体讨论记录时间为11月27日。2021-2号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为5月9日,集体讨论记录时间为8月14日。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19年我局执法大队及执法工作人员一同划转到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并移交行政执法权;2.我局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通过“法宣在线”“宣教月”“八五”普法等渠道学习,积极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加强学习了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的法治思维意识,加强了干部队伍法治建设;3.我局现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上都是联合执法,在检查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立即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杜绝了行政执法不规范现象。

问题5: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缺失。一是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流于形式。查阅2021年全区成品油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表,发现多家企业排查的隐患问题完全一致;二是问题整改跟踪督办不力。2019年10月21日,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宁虹市场管理中心、宏达农贸市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商务局未督促落实整改到位。2019年、2020年商务局对多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但都未进行整改复查,没有形成闭环管理。

整改措施及结果:1.建立了长效机制,聘请了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委托监管合同,借助委托第三方的专业力量,对全区油站、油库、大型商超和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了有计划、有步骤、专业化的监督检查;2.针对过去日常监管流于形式和整改跟踪督办不力情况,今年已经强化日常监管,对多家企业排查隐患问题不一致,已形成闭环管理。

问题6:落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有差距。一是社区包保工作不到位。区商务局包保干部未严格落实值守制度,主动参与社区日常工作不多,2022年仅参加2次万人洁城活动;二是创文工作重视不够。2022年5月24日,商务局参加包保南山社区所有单位创文协调会,会后南山社区向商务局报告需要落实的4项请求,商务局没有回复;三是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群众关心关切问题没有主动回应,2022年5月,市场体系监督股干部陈玲处理“12345”热线平台工单时,被投诉推诿;四是矛盾纠纷化解久拖不决。2017年至2021年,信访维稳纠纷达56件,目前仍有4件群体纠纷未化解。如2001年原饮食服务公司企业改制中的拖欠养老保险、股东之间纠纷等问题至今未解决。

整改措施及结果:1.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固定3-4人积极参与包保社区组织的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平安创建和法治宣传等活动20余次,及时主动对接社区,积极参与小区居民楼外墙渗水维修工程和小区雪亮工程建设;2.我局高度重视创文工作和社区包保工作,积极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万人洁城”“文明实践”“一下三民”等活动,每周五下午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包保社区进行清扫;3.我局高度重视平台投诉事件,第一时间责令相关负责人作检讨,与此同时,我局立即开展作风整顿会议,对推诿不认真、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予以强调教育,要积极热情回应群众、关注民生问题,做到有问必答。自2022年1月起共承接12345工单498条,办结490条,处办中8条。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问题1: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咸安商党组〔2021〕1号”发文日期为2月9日,但2号、3号文分别为1月3日、1月8日。报送区编办“三定”方案文件照搬照抄,出现“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职能。

整改措施及结果: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专本专用,分管领导加强检查指导。

问题2: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财务审核把关不严。2020年12月,分别支付电商利多生态农业科技公司、欣辰生态农业公司奖励资金22万元、15万元,报销单据封面“领导签字栏”都是空白。2021年7月,支付停车线划线工程0.45万元、合唱比赛活动0.5万元,两笔付款合同及协议商务局未签字盖章;二是往来款长年挂账。截至2021年12月,财务账显示其他应付款24.41万元、其他应收款8.75万元,多年未清理;三是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程序。2017年11月购入两台电脑0.71万元,未进行三方询价;四是国有资金流失。2018年4月,个体户梅某与商务局签订南大街门面租赁合同,年租金1.6万元,截至目前梅某还有0.4万元房租未缴纳。2022年5月,三家租户与商务局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未约定收取租金时间,签订合同时租户也未缴纳租金,其中两家租户分别为局工会主席镇咸武家属、局总会计师陈中枝家属;五是挪用专项资金。2017年11月,区财政局拨付商贸企业成长工程奖励专项资金20万元,区商务局将6.8万元作为工作经费使用。

整改措施及结果:1.区商务局党组在党组会和全体干部大会上对相关人员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日后不要再犯类似错误,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和情况说明;2对往来款长年挂账的情况,通过报国资局调增清算收益和法律手段进行清缴;3.要求采购经办人学习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流程,落实三方询价采购制度;4.关于承租户签订租赁合同未缴纳租金的问题已按合同金额全部收缴到位并进入财政帐户。5.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合理使用商贸企业成长工程奖励专项资金。

问题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比较突出。一是违规使用空白公函列支招待费。2021年9月,区商务局3次使用黄荆塘村加盖公章的白纸制成公函,违规报销接待费1776元,经调查,黄荆塘村从未出具过空白公函,且查阅村支书等人工作日志发现,接待时间内村干部均在村里工作;二是公函填写不规范。2018年1月两次招待费共计1000元,无来访人员名单,篡改接待人数;三是个别干部工作日中餐饮酒。经座谈了解,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冷庆生有时在工作日中餐饮酒;四是重复领取驻村补贴。2021年驻村干部石大平、甘小斌等4人在局机关重复领取伙食补助、交通费等共计14760元;五是违规领取差旅补助。2021年2月25日,石大平、甘小斌两人下乡到汀泗垅下村,重复领取伙食补助共计100元。2021年3月16日,刘尊华等4人到官埠两家企业,重复领取出差下乡补助共计320元。2021年7月,职工王某母亲过世,刘尊华等4人前往通山悼唁,按每人150元标准领取交通费及伙食费。

整改措施及结果:1.区商务局党组已在党组会和全体干部大会上对违规使用空白公函列支招待费情况进行了核查,对违规报销接待费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已清退违规报销接待费1776元;2.加强公函规范管理,对公函进行严格审批。3.区商务局党组已在党组会和全体干部大会上对冷庆生同志关于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日后不要再犯类似错误,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4.已清退2021年驻村干部石大平、甘小斌等4人在局机关重复领取伙食补助、交通费等共计14760元。5.经核实,2021年3月16日的审批表和回执单上显示的是一家企业,刘尊华等人于3月16号只去了官埠一家企业下访。已清退违规领取差旅补助600元。

共清退资金25636元,清收资金25636元,5人作出书面检讨

问题4: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工会会费坐收坐支。2019年9月,工会会员缴纳会费4294元未存入银行,直接使用现金支付;二是在机关账户列支工会费用。2021年7月在机关账户支付职工亲属去世慰问费500元;三是违规支出工会经费。2018年至2021年,14次违规探望工会会员亲属,共计8500元;四是活动发放服装与干部人数不一致。2019年11月,青龙山徒步活动发放27套服装,共计2700元,无人员签领单,但局机关干部职工花名册只有23人。

整改措施及结果:1.对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组织工会干部认真学习《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2.机关工会开展活动,必须提前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活动经费必须按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报账手续不齐全的不予出账;3.已清退违规支出工会经费8500元;4.责成具体经办人补齐服装签领单作为报销凭证入账。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1: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一是换届选举不规范。2017年至2022年局下属3个支部未进行换届选举。2022年2月机关支部支委3人中有2人调离,一直未选出新的支部书记;二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机关支部未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谈话了解,多名党员不清楚谁是支部书记、自己在哪个党小组。机关老年支部开展活动较少。2021年至2022年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照搬照抄区委组织部支部主题党日方案,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三是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2019年12月机关支部、市场中心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无个人自评,互评表中所有人员都勾选为优,无评议结果。20202021年机关支部、老年支部、市场中心支部均没有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整改措施及结果:1.加强党建工作引领,牢固树立党建“一把手”工程和最大政治任务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纪律,规范换届选举程序,做好信息及时公开,指定专人负责支部委员会日常工作记录,每月召开主题党日活动时收缴党费并做好台账。2.制定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研究了党员纳新相关事宜。2022年增加了召开老年支部活动次数和活动指导,如2022年7月1日,在白马三楼开展第7期支部主题党日暨庆祝建党“101周年”活动,共计62人参加。在2022年10月9日,开展尊老敬老活动。4.我局今年已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问题2:干部管理有短板。一是人事管理不规范。2020年6月至今返聘局机关退休干部赵干诚;2022年4月1日返聘退休干部石大平;刘尊华、樊后柱改非后长期不上班;二是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格。2021年有1名干部持有出国(境)证照未上交区商务局管理;三是长期借用二级单位干部职工。局机关从二级单位、金宁电子公司共借调9人,如2017年从市场中心抽调李乐到局机关工作至今。

整改措施及结果:1.区商务局改制企业较多,退休干部较多,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赵干成、石大平同志长期负责区商务局信访维稳工作,其他人对我局改制企业情况不了解,对一些退休干部不熟悉,故返聘2位同志继续负责我局信访维稳工作。刘尊华同志因身体不适,多次向区商务局党组提出要求改非,改非后需要经常去武汉看病。樊后柱本人改非后想继续从事成品油整治工作,党组考虑到他本人不适合再从事相关工作,故没有让其参与;2.退休干部黄铃玉因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护照遗失,但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办证地点挂失,已让当事人黄铃玉写下承诺书等疫情结束后立即办证地点挂失证件并上交;3.区商务局三定方案,行政编制11人。机关人手非常紧张,日常工作难以运转,故2017年从二级单位市场中心抽调李乐等同志到局机关工作至今。自2020年疫情暴发以来,我局负责城区中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非餐饮类宾馆酒店、油站油库等500余个点位的疫情防控、创文固卫、安全生产工作,每个干部需要包保1-20个点位,故从金宁电子公司借用工作人员到局机关协助处理电子商务等相关工作,现借用人员已离职。

问题3:工作作风不严谨。一是干部落实工作日志不到位。2022年局机关(含抽调人员)29人,13人未记工作日志;二是公章使用不规范。2020年至2022年公章使用无固定记录本,没有建立存档备查制度;三是服务企业意识不够强。对企业宣传指导力度不够,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方面培训指导较少,对内外贸企业调研多,解决困难少。2021年内贸入限企业每家奖励资金2万元,以及外贸政策性奖励扶持资金均未到位。培育限上企业不够,新增限上企业体量小,缺乏增长活力,从2021年底到2022年一季度,新增入限的29家企业中,有5家出现负增长,有8家增幅在10%以下;四是干部综合素质有待加强。如内贸股干部毛小兵缺少基本的业务知识技能,业务知识培训不够。

整改措施及结果:1.我局党组书记对落实不到位情况多次进行强调,并在大会上进行告诫批评,并完善工作日志制度,定期抽查分管同志和层层落实,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底考核,对未落实人员不予评先评优;2.对公章使用不规范问题已进行整改。已完善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登记公章使用情况,须经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经手人签字才可盖章;3.提升服务企业意识,加大宣传指导力度。2022年5月25日和8月15日组织召开线上外贸企业业务培训会,指导企业办理报关手续;2022年7月8日,指导组织我区86家电商企业,抱团发展,成立咸安区网商协会,整合咸安区网商企业资源,助力网商产业发展;电商中心于2022年8月6日-8月7日组织了电商人才培训,旨在解决咸安区电商企业人才短缺问题。后期也会继续加强与服务对象、市场主体的沟通交流,根据他们的需求针对性加强指导。内贸入限企业奖励资金是当年入限,次年拨付,2021年内贸入限企业奖励资金2万元/户,26家企业,共计52万元已于2022年7月15日拨付到企业账户。外贸政策性奖励2021年秋交会共五个摊位费(汇美达4个,东森1个),共计补贴五万元,补贴资金已于2022年3月31日拨付企业,2021年外贸出口奖励资金2878566元,已于2022年7月30日拨付到企业,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展会)8万元,由区商务局已于2022年1月28日直接拨付企业。市统计局统计资料显示,去年年底到目前全市共新增入限59家企业,其中咸安区新入限29家,在全市各县市区中新增企业数量排名第一。根据统计部门反馈数据,全区31家新增限上商贸企业9月当月增幅为45.6%,累计增幅为40.3%,而全区134家限上商贸企业9月当月增幅为18.4%,累计增幅为11.9%,两项指标均高于平均水平,为我区社零额增长注入新的力量;4.加强干部综合素质教育。已责令内贸股干部毛小兵同志深度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拿出整改措施。同时,每月定期集中全体干部开展内外贸政策理论及业务学习活动,提高干部政治站位和业务水平。

问题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工作谋划不够,2021年党组会研究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责任分工、风险排查、措施制定等内容。少数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工作激情不高。如2021年11月25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对区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的工作提醒函》,局领导签批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但实际无研究、无自查、无整改;二是压力层层传导不够。2021年未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区纪委《关于对刘黎明同志予以诫勉的决定》,没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开展不扎实。2020年和2021年宣教月活动均只开展其中一项内容,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及结果:1.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定局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2.我局已多次召开警示教育活动和樊后柱案的民主生活会。3.2022年8月10日对咸安区商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自2022年7月起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月11日完善2022年宣教月活动方案,根据活动方案落实了宣教月各项要求。8月19日,9月16日两次开展第23个宣教月活动。

三、健全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区商务局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对于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分析,认真总结反思,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一)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制度执行。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对各项问题整改情况不仅要整改落实到位,而且要长期坚持,贯穿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在整改过程中制定完善的有关制度规范,认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自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二)强化政治责任,深化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三)不断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局党组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 ,继续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将理论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发挥好班子的领头雁作用,以大胆管理、创新思维引领干部职工奋勇向前,更好地为民服务。

(四)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要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找准着力点,深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建设四个“首善之区”上真抓实干,服务大局,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贡献商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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