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 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明细详见:咸安区商务局 2024年 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1)拟订全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
(2)参与全区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实施细则的制定。
(3)承担组织实施我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
(4)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5)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2、机构设置:内设股室4个:办公室、综合股、内贸发展股、外贸外资外经股。下设咸安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市场管理中心两个二级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咸宁市咸安区商务局
2、咸安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该单位不单独编制预决算)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现有财政供养人数83人(其中:在职在编22人、退休60人、遗属1人)。
单位编制情况:行政编制11人,行政工勤编3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大力抓好限上商贸企业社零额网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二是抓住时间节点报送;三是继续落实好统计工作经费,确保明年限上商贸企业社零额网报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2、重点做好入限企业申报工作
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协调各乡镇办按照区政府下达的限上法人企业新增个数指导性目标任务分解表中的任务要求,加大调查摸底力度,抢抓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圆满完成2024年限上企业申报的目标任务。
3、大力推动外贸企业的出口增长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对外贸出口企业的协调服务,继续培育新的外贸出口增长点,帮助企业提升出口能力、拓宽出口渠道,力争一些内贸企业拓展成为外贸出口企业。
二是切实落实好奖励性政策,激发外贸企业的出口能力和活力,积极帮助企业通过优化产能、转型升级、创新驱动提升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扩大出口。
三是积极引导企业“走出去”。通过落实展位奖补政策,积极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广交会春交会、秋交季和国内外知名的展览会、博览会、推介会等,广开门路,拓展视野,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4、进一步落实“咸安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保障中心行政管理人员、场地、运营团队、平台及经费,促进我区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5、扎实落实好城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
6、开展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工作
7、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奖励
8、农产品畅通工程建设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443.64 万元,比上年增加19.04万元,增加4.48 %,原因是新增两名事业编人员。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2.2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44万元。
2024 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443.64万元,比上年增加19.04万元,增加4.48 %,原因是新增两名事业编人员。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4.41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39.23 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3.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1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15.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26万元(含行政单位医疗17.2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8.53 万元(含住房公积金28.53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 342.91万元(含基本工资100.07万元、 津贴补贴47.37万元、奖金76.91万元、绩效工资19.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1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26万元、住房公积金28.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23万元(含办公费10.04万元、印刷费4.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2.2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8万元、租赁费0.1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劳务费0.4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万元(含医疗补助费0.6万元、生活补助0.9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含办公设备购置 0万元)。
2024 年部门预算支出较 2023 年增加19.04万元,上升4.48%,
其中:人员经费增加43.88 万元,原因说明新增2名事业编人员及人员晋级调资;标准公用经费增加5.16万元,原因说明新增2名事业编人员;项目支出减少30万元,原因说明由于执法权上交,执法办案经费(非税)项目取消。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4.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04万元、印刷费4.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2.2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8万元、租赁费0.1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劳务费0.4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
与2023年相比增加5.16万元,增加15.14%。
增加原因说明:2024年我单位人员增加,按照财政定额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收入情况进行合理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4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4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复印纸及硒鼓等办公耗材等。比上年5 万减少 3.56万元,减少71.2%。
减少原因说明:部分办公设备实行统一采购以及本单位实际采购情况进行合理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3万元。与2023年预算支出万元相比,减少 1.26万元,减少49.22 %。
1、2024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 1.3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 0.96万元,减少42.47 %。
2、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 0.3 万元,减少100%。
3、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 0 %。
4、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 0 %。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费用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办公用房价值26.93万元,面积4060.86平方米。没有大型专用设备。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4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适应现代预算管理要求,区商务局积极组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对每个项目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设立整体绩效目标的依据充分,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相符;预算编制合理;组织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目标实现较为理想,达到预期目的。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估结果主要用于发现工作过程中的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作为过程控制的依据,也为之后的管理工作提出借鉴,用于提升管理水平的依据。主要表现为: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1)加强绩效指标值设置的合理性。一是编制绩效目标前,项目申报人员应先确定项目内容和对应预算安排,同时熟悉部室下年度工作计划,根据计划设定切实可行指标值;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绩效值存在较大偏差,及时调整并在以后年度设置绩效指标值时特别关注。二是在实际编制中,如设置的绩效指标与合同息息相关,需准确了解合同中重要数据,特别是以前年度签订的且有效期较长的合同。
(2)规范项目资金调剂程序及项目资金核算。年度预算批复后,原则上不予调整,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整合调整项目资金,在保证预算项目正常开展且项目资金存在结余,其他项目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另一方面,应规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电子商务: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增值网(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