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区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订全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
2、负责参与全区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实施细则的制定。
3、负责组织实施我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4、负责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5、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经调整后,内设股室4个:办公室、综合股、内贸发展股、外贸外资外经股。下设咸安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和咸安区市场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两个二级单位。
从单位构成看,咸安区商务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咸安区商务局本级决算组成,决算数据包含咸安区商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收支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4787.09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53.14 万元,增长 68.92 %,主要原因是新增咸安区冷链物流建设项目资金3000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 4784.9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 2239.19 万元,增长 87.96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709.8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 98.43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 %;事业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的 0 %;其他收入 75.14 万元,占本年收入 1.57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 4787.09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 1956.72 万元,增长69.13 %。其中:基本支出 268.09 万元,占本年支出 5.6 %;项目支出4519 万元,占本年支出。
94.4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4709.83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981.32 万元,增长72.62 %。主要原因是新增咸安区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679.83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780.4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支出转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030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 3030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咸安区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及咸宁市海德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项目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679.8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35.09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1048.68 万元,下降 38.43%。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如咸安区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及咸宁市海德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679.83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13.91 万元,占 24.64%。主要是用于日常行政运行。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00 万元,占 5.95 %。主要是用于海德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项目。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16 万元,占 1.68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 14.62 万元,占0.87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123.13 万元,占66.86 %,主要用于民贸企业补贴、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及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679.83万元,支出决算为 167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21 万元,支出决算为16.2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97.7 万元,支出决算为397.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 万元,支出决算为1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 万元,支出决算为2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6 万元,支出决算为2.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62 万元,支出决算为14.6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民贸企业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18.48 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6.88万元,支出决算为666.8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93万元,支出决算为8.9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8.85万元,支出决算为328.8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61.63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247.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6.86万元、津贴补贴16.96万元、奖金15.37万元,伙食补助费3.98万元、绩效工资7.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2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4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0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万元、住房公积金3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51万元、生活补助2.6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万元。
公用经费 13.7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6万元、印刷费0.29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2.24万元、邮电费0.64万元、差旅费3.73万元、维修(护)费0.43万元、租赁费0.07万元、会议费0.24万元、公务接待费0.52万元、劳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3.01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万元,完成预算的40 %。较上年减少 1.24万元,下降 55.36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进一步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接待支出事项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3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决算数较上年保持不变的主要原因:疫情原因,本单位无出国事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2.2 万元,支出决算为1 万元,完成预算的 45.45%,较上年减少1.24 万元,下降 55.3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 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咸宁市区外对口业务部门,主要是开展业务交流、检查、农贸市场改造等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 个,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 3030 万元,本年支出 303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 30 万元,主要用于咸宁市海德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项目支出。
(二)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咸宁市咸安区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0 万元。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12万元,降低55.5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精神,严控经费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我单位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3991.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3.38%。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大部分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各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追加额度内,2022年完成预算100%,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2021年商贸企业成长工程奖励和支持资金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8.48万元,执行数为118.4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全年社零额目标174亿元,实际完成195.36亿元,实际完成全年目标的112.28%,同比增长29.6%。纳限商贸企业目标19家,全年实际纳限企业26家,实际完成全年目标的136.84%。二是项目的实施拉动了我区出口企业的生产,为我区外贸出口、工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疫情对消费的影响一时难以平复,严重制约社零销售额稳定增长。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充分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努力发挥商务部门穿针引线作用,推动辖区商贸企业发展。
2、2021年外贸出口奖励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7.85万元,执行数为287.8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全区全年进出口目标7.63亿元,实际外贸进出口总额为7.71亿元,实际完成全年目标的101.05%,同比增长11.9%。其中,出口7.31亿元,同比增长10%,进口0.4亿元,同比增长61.6%。二、项目的实施拉动了我区出口企业的生产,为我区外贸出口、工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国内疫情反复,开拓国际市场难度加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充分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努力发挥商务部门穿针引线作用,为外贸企业纾困解难,进一步加强项目执行力,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密切追踪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有序开展。
3、2022年度咸安区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执行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该项目促进当地居民收入增长,二是通过提高冷链资源综合利用率,扩大优质消费品供给,拉动区域经济增长。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项目属于持续性项目,目前项目还未完全完成,招商工作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要进一步加强项目执行力,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密切追踪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有序开展,并跟进项目后续建设情况。
4、2022年度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奖补资金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5万元,执行数为3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提升创建文明城市农贸市场标准,二是提升提升市场环境干净整洁度。下一步改进措施:要进一步加强项目执行力,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密切追踪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有序开展,并跟进项目后续建设情况。
5、2022年度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资金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开展电子商务操作技能培训1000人次;二是建设区级电商服务站1家、建设镇级电商服务站3家、建设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16家;三是提升咸安区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要进一步加强项目执行力,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密切追踪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有序开展,并跟进项目后续建设情况。
6、2022年度市场管理中心运行补助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单位不出现运行缺口,保证单位正常运转。下一步改进措施:要进一步加强项目执行力,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密切追踪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有序开展,并跟进项目后续建设情况。
7、2022年度咸宁市海德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1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推动夜市经济发展、带动消费活力,助力区域经济重振。存在问题和原因:通过补助资金支持,政策导向帮扶,该商业街区进一步繁荣,已成为咸安区知名的商业消费聚集街区,商业氛围较为浓厚,但由于人流客流较多,导致“停车难”问题凸显,同时该街区本地文化元素以及特色场景打造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打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协调商业街临近小区开放停车位,引导消费者进入地下停车场,同时对街区空间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设置一定数量停车位。二是拟围绕主题场景打造,网红打卡地设置,桂花、竹等本地文化元素填充,农产品展销中心打造等业态方向展开,进一步提升街区的品质,促进消费活跃升级。三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合理利用预算资金,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针对2022年度绩效自评结果指出的相关问题,我们组织有关股室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改。
(1)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紧密联系,强化实地调研,提高调查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更好地服务区委决策。
(2)根据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调整完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使之更科学,便于考核。
(3)绩效自评结果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1)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项目实施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主体责任。
(2)结合工作实际,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整体预算执行率,促进部门预算更加科学、可行。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事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民贸企业补贴(项):反映民族贸易网点建设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及补助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咸安区商务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见附件
二、2022年度咸安区商务局部门整体部门自评表
见附件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