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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
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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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咸安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咸安区金桂路6号,邮政编码:437000,联系电话:0715-8322742,电子邮箱:xnhbj@163.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围绕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单位信息

根据《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本局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主要承担15项具体管理职能。核定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正职6名。局长是熊秋秀。办公地址在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6号,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夏时制为15:00-18:00),对外公示办公电话为0715-8322742。

    (二)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组织机构到位2020年,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我局除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外,还培训各股室多名干部兼职处理相关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确保体制机制到位。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制定本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日常工作中,坚持按照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办理公开事项。同时,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是明确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到位。2020年,全面系统梳理了现有的政务公开信息,将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等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做到及时公开发布信息。切实加强环评审批、行政处罚、项目招投标、双随机等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的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民生关切,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公开总量

2020年,我局通过各类平台、媒介公开政府信息120条,其中,通过湖北省政府投资平台、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平台公示环评审批报告73条;通过信用平台公开监测数据重点企业20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7家。通过云上咸安发布信息100条。

(四)履职尽责信息

1、疫情防控方面。一是全体动员。累计出动2000余人次,在泉塘社区塘角路口、桂花路社区第六网格和定点帮扶的高桥镇洪港村、白岩泉村以及环保小区,协助社区、村湾做好宣传、排查、登记、消毒等防控工作。二是强化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重点检查医疗单位、隔离观察点、医废处置单位和福利院、疗养机构等49家累计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150余吨;对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太乙温泉度假村、永安社区卫生院等16家重点医疗机构、重点场所污水中余氯进行日测日报,对兴安大酒店、格林豪泰酒店等隔离点以及乡镇卫生院、饮用水源地等共计27个点位污水中余氯进行三日一测三日一报,累计上报监测数据1500余个。全区没有发生一起医疗废物、医疗污水二次污染事件。三是提升服务。积极争取臭氧杀菌消毒一体化自动控制装置5台,总价值约130万元,已全部安装到乡镇卫生院,解决乡镇卫生院污水消杀的难题。

2、污染防治方面。(1)大气污染防治。印发《咸安区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紧急通知》等多个文件,多次召开全区会议,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形成“全民共治”的工作格局重点开展秸秆禁烧、非道路移动源清理规范整治、扬尘综合管控、散乱污企业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工作。2020年共查处秸秆焚烧案件16起,处罚金额约3.79万元,约谈干部11人,批评教育43人,4名村支书因秸秆禁烧工作不力被免职,6人停职。加强对建筑工地 “六化”检查工作,城区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新开工项目在开工前要求落实“六化”设施,才能开工。加强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杜绝沿途洒落;增加各主、次干道洒水降尘频次。严格执行扬尘整治巡查值班制度,严防死守扬尘污染管控同时开展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完成全区重点企业VOCS排放调查工作,对重点企业VOCS排放实行一厂一策。2)水污染防治方面。印发《咸安区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2020年咸安区斧头湖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清单》《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等;对全区6条重点河流湖泊进行污染源调查,对咸安区50公里斧头湖沿线及8条入斧头湖支流的450余个排污口进行了“查-测-溯-治”工作,涉及咸安区的36个排污口已按“四单”要求编制完成了“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目前已完成整治14,剩余22正在积极整治中。狠抓水葫芦打捞,斧头湖、三河一围垸等合计水葫芦打捞面积完成13000余亩,基本上做到了应打尽打,不留一片。实施退垸还湖工程,目前大湖洲已完成退垸还湖面积6805余亩,超计划6000面积805亩,完成率113.4%;大洲湖计划完成12078亩,已完成12078亩,完成率100%。着力推进斧头湖、西凉湖连通工程建设,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通过水体交换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在咸安碧桂园至西河桥段4.7公里河道内栽植苦草等4批次近96吨,在京珠大桥下至窑咀大桥段5公里河道内种植苦草种子1300公斤,通过水生植物吸附降低水体浓度。完成“十四五”西河桥国控断面固定站房重新选址搬迁(搬迁至淦河龚家湾段)。对全区已完成整治的620家畜禽养殖场开展“回头看”督察,防止问题反弹;在5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设立标识牌、警示牌、防护栏等,对6个“百吨千人”饮用水源地进行保护区划定,保障了饮用水安全。3)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制定了《咸安区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和《咸安区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等,以测土配方施肥为主导,完成土壤取样分析103个,完成相关试验28个,围绕化肥减量增效集中打造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相关示范片6处,完成示范面积2万亩。落实绿色生态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统筹资金安排,向有机肥替减化肥示范区倾斜。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根据省下达的咸安区受污染耕安全利用任务,我区安全利用类耕地9679亩,现已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9679亩,安全利用率100%。完成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将咸安区桂花镇118亩严格管控类耕地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改种经济作物苎麻。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同时加强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确保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对搬迁改造的化工企业咸宁天启化工有限公司下达开展土壤环境排查和规范管理通知,要求该企业开展厂区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做好拆除现场环境监管,确保土地安全开发利用。建立与科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动互通机制,加强污染地块管理,将3个建设用地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防止违规开发利用。争取项目资金1500万元,实施咸安区向阳湖镇绿山村老垃圾填埋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

3、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完成情况。巩固拆围成果,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启动西凉湖自然保护区禁捕工作,落实斧头湖禁渔期制度,全面禁止投肥养殖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和限用高毒农药行为。在全区设立了10个农用薄膜回收站点,严厉打击废弃薄膜乱扔现象。实现农药、化肥“双减”,2019年,农药使用量146.91吨,比上年减少10.94吨,减少6.93%;2019年化肥施用量2.283万吨,与上年持平,实现化肥零增长完成天宏化工宏桥气体就地升级改造天启化工已关停,正在搬迁6家乡镇污水处理厂(汀泗、向阳湖、官埠、高桥、大幕、双溪)全部投入试运行,并通过省市区三级验收。开展河道采砂巡查20余次,并高桥河刘英段和王旭段桂花镇高桥河双溪桥镇吴龙湾段河道非法采砂进行,对当地村民进行了禁止非法采砂宣传。完成淦河两岸造林绿化600亩全区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1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全面完成全市涉工业企业环境问题专项行动交办的37家企业100个问题的整改任务淦河沿岸17个排污口均已整治完成,其中11个排污口纳入全市EPC项目整治,并按要求建立了“一口一档”。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已设立了明显标志牌。完成了10个所有水体排查工作,确定12个水体为黑臭水体

4、政务服务方面。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的通知》精神,大力推进“放管服”,实施项目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正面清单中按类别分为豁免环评审批类和告知承诺内。对列入《豁免审批清单》的建设项目共计18大类46项,免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对列入《咸宁市环评告知承诺制项目类别清单》清单内的项目环评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行环保行政审批“网上办”和“只跑一次”,全面实施网上行政许可标准化,纸质件通过咸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和送达严格执行审批办结时限承诺制,对于属于豁免审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项目类别清单内的建设项目做得当天受理,当日出具豁免环评意见以及告知承诺环评批复意见。对于正面清单内的其他报告表项目,在收到业主递交的正式环评报告10日内出具环评批文。登记表项目指导企业网上备案仅需10分钟今年已经审批项目73个,其中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项目有13,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5、环境监管“执法+服务”方面。制定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编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或项目,开展帮扶指导,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到有需要有服务,无需要不干扰。2020年,我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医疗单位、隔离观察点、医废处置单位和福利院、疗养机构等49家企事业单位执法帮扶累计达3000余家次。在区纪委监委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组成督查专班,对全区规上企业153家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督办,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对咸宁市中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湖北汇楚危废处置有限公司、贺胜温氏畜禽养殖有限公司、湖北星升环保有限公司等39家重点企业进行执法帮扶,发现存在问题现60余个,现场指导企业落实整改27家。督促我区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真奥金银花公司和湖北鑫宝利无纺布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对存在的7个环境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

6、社区志愿者服务方面。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香城义工、红色情怀”党员志愿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截止到目前,已累计深入自住小区开展志愿者活动220余人次,在泉塘社区开展清扫志愿活动50余人次;在桂花路社区看展志愿者服务160余人次;深入结对村开展脱贫攻坚帮扶活动350余人次。投资200余万元,解决桂花路社区难点问题5个,环保小区难点问题10个,高桥镇白岩泉村难点问题3个。

6、环境执法方面及时上传移动执法30份,公开监测数据重点企业20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7家。2020年共立案处罚83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79份,处罚金额624万元。移送法院强制执行5起,涉及金额14万元。

7、信访调处方面。全年通过各种渠道接收信访投诉件共645件,已处理622件,处理率为96.43%其中12345平台投诉442件,已处理440起;网络投诉203件(纪委&领导留言板3起、宣传部&督察室转5起、来访7件、电话&短信投诉107件、网络投诉&民声16件、云上咸宁18件、市局转&信访6件、阳光信访&12369平台41件),已处理182起。

8、风险管控方面组织我区20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参加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要求重点企业制定应急预案,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目前已有8家石化公司和矿场等重点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同时全区加油站全部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双层罐,建造应急池;矿区建造尾矿库,用以贮存矿山选矿后排出的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调查,集中整治风险问题。开展“邻避风险”排查,加强对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开展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区5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和3家重点产生单位专项整治执法检查。

9、绿色创建和宣传方面。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和政府网站的宣传效应,大力宣传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对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公开报道。2020年,发表政务信息10余篇,生态类新闻信息100余篇。利用“三八妇女节”、“6·5”世界环境日等节日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设立环境污染纠纷查处咨询点和环保知识、法律法规咨询点,发放环保知识宣传单4000张,现场解答群众的问题30余个。开展环保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组织企业主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培训,推动生态文明理念入脑入心。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行绿色建筑、绿色消费、绿色交通。积极创建生态生态村镇,2020年,初步确定大幕乡、向阳湖镇为生态乡镇,双垅村、西山下村、孙鉴村、仁窝村、高桥村、广东畈村、龙潭村等7个村为生态村。

10、突出问题整改方面。全区266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销号率100%。中央环保督察方面,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区共计35项整改任务,目前已全部销号。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区共16件信访交办件已全部整改完成销号。省级环保督察方面,53项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销号率100%。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面,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区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督查,共反馈环境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环保审计问题整改方面,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和水污染防治审计共反馈我区各类问题20个,已全部整改销号。斧头湖周边环境问题整改方面,咸安区斧头湖周边环境问题整改任务37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方面,19个信访交办件已全部整改完成。

11、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方面。全年承办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件。其中,承办人大建议5件,承办政协提案15件,及时回复率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1、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办公室人手较少,从事专职信息公开人员不多,有些重要信息很难及时快速更新
2、制度落实不够个别股室未严格执行制度,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执行力度不够
3、公开成效需要提高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突出公开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继续推进和细化环保督察、空气、水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管与执法、污染减排、环境举报和反馈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主动宣传,健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及舆论引导机制,做好政策解读,为公众释疑解惑,对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三是提高公开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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