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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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咸安区人民政府

2023529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安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2022—2030年)

  

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美丽中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远景目标。党的十九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我们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湖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实施生态强省建设。湖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了新时代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总体要求,到2025年,“绿色发展走在前列,美丽湖北、绿色崛起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进一步指明了新时代生态强省建设的方向。咸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通过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咸宁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升,2020年,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授予咸宁市“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

咸安区作为咸宁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咸宁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于2021年获得“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区委、区政府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要求,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为指导,组织编制《咸安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简称《规划》)。《规划》是指导咸安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的战略性规划,旨在探索具有咸安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路径,为今后一段时期咸安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依据。

第一章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第一节区域概况

自然环境。咸安区地处湖北省东南部,为咸宁市政府所在地,位于幕阜山系和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国土面积1503.08平方千米,素有“桂花之乡、楠竹之乡、茶叶之乡、苎麻之乡、温泉之乡、千桥之乡”的美誉。区内河流水系有大小河港71条,呈东南向西北流,其中流域面积在3~50平方公里的有68条,全区河网密度0.4公里/平方公里,湖泊集于西北部,主要河湖有淦河、高桥河、汀泗河和斧头湖。

社会经济。2021年咸安区GDP(当年价)达到414.51亿元,2017-2021年均增长15.63%。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达到174亿元,年均增长6.6%。三次产业结构更优,“三二一”产业结构更加稳固。财税收入质效更好,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13亿元,较2016年增长28.2%。税收收入预计完成9.49亿元,较2016年增长63.8%。税收占比72.3%,较2016年提高15.7个百分点。

社会概况。2021年常住人口60.81万人,较2010年净增14.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近五年累计民生支出142.1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1.2%。区疾控中心、大幕卫生院、汀泗卫生院整体搬迁和市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等项目顺利推进。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保障标准逐年提升。建成保障性住房1.36万套、120万平方米。新改扩建学校23所,新增学位39940个,完成13所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新建17个城乡文化联盟示范点,培育456支文艺团队。投资3.7亿元的区文体中心一期已建成使用。

第二节建设基础

经济转型突飞猛进。现代农业势头更强,建成高标准农田22万亩,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70家,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73.56%,咸安砖茶、白水畈萝卜、向阳湖莲子获评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创新动能不断增强,到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55家,均居全市六个县市区第一。科创平台不断涌现,组建华宁防腐耐磨研究院、药物产业技术研究院,建成市级以上创新平台84家,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获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香城文创空间获评省级众创空间,洪口星创天地、舌尖百年星创天地获评省级星创天地,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获评全省先进。

城乡发展有力提升。咸安区北部空间建设如火如荼,重大项目纷至沓来,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初具规模,洞口片区开发建设有序启动。功能品质不断提升,完成97个老旧小区改造、1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清零、12个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141条背街小巷整治。“一河两岸”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实施水利项目45个,完成水利投资11.53亿元,防洪除涝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进一步加强,城区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6%、99%、96.02%。乡村风貌不断提升,30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通过验收,创建国家森林乡村6个、省级绿色示范乡村18个、省级森林城镇2个,打造汀泗熊家湾、向阳郭家湾、马桥建国畈等乡村振兴示范点。

生态环境改善明显。2017-2021年,污染防治战全面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呈现“三降一升”趋势(包含臭氧),2020年和2021年咸安区环境空气质量已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县级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达标率、1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中央、省突出环境问题销号率均为100%。斧头咸安湖心水质上升到地表水三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全面完成。“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成效明显,完成农户厕改2.2万户,新建农村公厕80座。新建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1个提升泵站。完成精准灭荒造林5.1万亩,超额完成工程任务。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受益人口18.1万人。向阳湖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通过国家验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高标准完成,防灾减灾示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生态创建基础扎实。咸安区自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以来,成功创建生态乡镇12个(省级及以上命名占比92.31%),生态村68个。先后获评2020年全省县域经济争先进位显著区、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获评全省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全省金融信用县市区、全省双拥模范城。入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公示名单、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名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顺利通过。脱贫攻坚实现省考“四连优”,获评2019年度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首考“优秀等次”。

第三节优势和劣势

创建优势。一是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咸安地处咸赤嘉城镇密集协调发展区,是武汉城市圈西南发展轴的有机组成部分。区域内有2条国道、3条高速公路纵横交错,京广铁路、京港高速铁路、武咸城际铁路三铁合聚,淦河横贯咸安区,1小时通达武汉天河机场,咸宁机场正在筹建,全域正在加速构建公铁水航立体综合区域性交通枢纽。二是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咸安区拥有众多人文旅游资源,有大汉皇族村刘家桥古建筑群、陈家墩周代军事城堡遗址;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伐战争汀泗桥、贺胜桥战役遗址及北伐战争汀泗桥战役纪念馆及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向阳湖文化名人旧址等。三是气候宜人、物产资源丰富,境内有陆生野生动物260余种;全区乔木共有82棵、700余种,有柏墩百年古桂林园、星星竹海、亚洲第一大地下水库鸣水泉水库、向阳湖、太乙洞4A级风景名胜区和飞仙洞、寓仙洞等风景区,有“绿色咸安”“生态咸安”之称。四是经济优越、生态产业聚集,咸安区围绕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全域旅游来做好三篇大文章。苎麻纺织、机电制造、现代森工建材等三大产业被纳入湖北省的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全力推进现代装备制造、新能源、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生物医药等五大百亿产业,并大力发展智能机电、互联网+、生命健康、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谋定着力抓好大旅游、大健康、大文化“三大产业”的战略目标。

创建劣势。一是经济增长极特色不显,咸安区特色产业门类“特而不大”;高附加值、高技术产业占比偏低,表现为“特而不高”;各个区域之间发展特色产业缺乏联合,表现为“特而不联”;特色产业的品牌知名度不高,表现为“特而不显”。二是绿色发展水平亟需提升,咸安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活方式绿色化等方面尚有提升空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河湖岸线保护率、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等指标基础数据缺乏系统研究,且成效需要进一步提高。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环境治理市场体系、环境治理信用体系有待全面建立健全。生态资源向生态产品转化不足,大健康、大旅游、大文化品牌急需突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待推进。三是生态环境质量存在短板,水生态环境治理任务依然较重。淦河、斧头湖部分时段水质超标,王家寨湖、章家湖现状生态环境状况较差,湖泊淤积严重、水流通道受阻、水体流动性差以及自净能力降低等问题,进一步加剧了湖泊水体污染及富营养化程度。四是城乡协调发展尚需推进,咸安区南部和东部在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存在差异,且总体消费规模较小。城镇化相对滞后于工业化的局面,导致大批农村户籍的劳动力支撑了工业化进程,却不能完全进入相应的城市型消费之中,消费增长相对缓慢。

第四节机遇和挑战

存在机遇。一是区域布局优化机遇,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重大战略,省委实施县域经济发展“三百”战略以及“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和市区一体化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是咸安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二是绿色经济发展机遇,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关键期。碳达峰、碳中和将深入推进生产生活的全面绿色转型,有利于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六大体系。三是新型城镇化发展机遇,咸安区为人口重点聚集区、国家重点开发区,规划期内将实现新型城镇化稳步深化,人口聚集效应将进一步凸显,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将进入新层次。四是抢抓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机遇,咸宁市正全力打造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是重中之重,咸宁有一江(长江)一山(幕阜山)、两湖(斧头湖、西凉湖)的全域山水生态格局,咸安将“两湖”治理打造成咸安生态文明建设的“绿核”,为咸安区打造成为咸宁市“首善之区”奠定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面临挑战。一是空间格局优化带来的挑战,咸安区绿色崛起发展路径一以贯之,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建设文明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咸安区谋定进一步加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的联系与协作,全面贯彻落实“133”产业布局,加快咸安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需求之间的土地供需矛盾,将成为咸安区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挑战。二是生态安全保障带来的挑战。咸安区部分河流源头地区的水源涵养功能降低,中小河湖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和富营养化现象。河湖连通性变差、水动力不足、生态系统退化、功能受损等被动局面,小微水体污染严重,滩涂地等生态空间失去功能,严重影响“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落实落地和“水美乡村”建设,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三是区域同质化竞争带来的挑战,工业和服务业均为咸安区社会经济发展主要组成部分,武汉城市圈城市之间其他城市服务业具有先发优势,增加了咸安区实现工业和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难度。咸安区与周边县市在服务业方面也存在同质化竞争,要实现“首善之区”的目标,需要克服内外双重影响和疫后经济低迷带来的阻力。

第五节趋势预测与压力分析

经济发展预测。规划期内地区年均增速保持7%以上,测算2025年和2030年咸安区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543.34亿元(含市直)和762.06亿元(含市直)。人口年均综合增长率为2.9‰,预测2025年和2030年咸安区年末总人口为638420人和647731人。

资源能源消耗预测。规划期咸安区要加强耕地保护,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任务。预测2025年和2030咸安区森林覆盖率将达到42.06%和42.74%,工业需水量分别为0.7366亿m³和0.5873亿m³,居民生活需水量分别为0.4403亿m³和0.5571亿m³,农业需水量分别为1.2710亿m³和1.3411亿m³,单位GDP能耗将分别降低至0.2868吨标煤/万元和0.2420吨标煤/万元。

污染物排放预测。咸安区2025年废污水排放量为9783.5万m³,COD和NH3-N排放量分别为8022.3吨和1115.3吨;2030年废污水排放量为9448.9万m³,COD和NH3-N排放量分别为7220.5吨和971.6吨。2025年SO2和NOX排放量分别为937.09吨和548.56吨,2030年SO2和NOX排放量分别为897.35吨和502.64吨。

环境容量测算。咸安区大气环境容量中,SO2总容量为8.6260万t/a,低架源2.1565万t/a;NO2总容量为3.9062万t/a,低架源0.9766万t/a;烟尘(PM10)总容量为3.0924万t/a,低架源0.7731万t/a。咸安区流域COD理想环境容量为4374.27t/a,NH3-N的理想环境容量为274.06t/a。咸安区在规划期内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会超过其环境容量,水污染物排放量会超过其环境容量,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在环境容量范围以内,防止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生态承载力分析。2019-2021咸安区生态盈余分别为13687.58ha、23793.5ha和-5964.13ha,人均生态盈余分别为0.0022ha/人、0.0377ha/人和-0.0094ha/人。2021年相较于2020年由生态盈余变为生态赤字原因在于在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方面有所增加,生态足迹上升了8.13%。规划期内要全面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转变绿色发展方式,控制开发强度,改善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重点功能区生态服务价值,力争近期全区生态赤字状态恢复到生态盈余状态。

第二章规划总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安排部署,实施流域综合治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中国桂花城、华中康养区”,实施“党建引领、绿色发展、市区一体”三大路径,打造“文明城市、城乡统筹、营商环境、人民幸福”四个首善之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全力推进咸安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全力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奋力谱写新时代咸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第二节基本原则

生态兴区,绿色发展。以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首要任务,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富民、绿色惠民的文明发展之路,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以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为工作重点,将建设任务分阶段、分部门组织实施,突出建设重点和项目,因地制宜协调发展,使咸安区发展成为一个独具特色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继续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着力消除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短板,巩固提升现阶段成效。加强与相邻地区联动,实现协同发展合作共赢。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坚定有力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创新,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体制机制障碍,建设高水平创新创业平台,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发挥政府监管和引导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健全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和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强化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全区积极投身于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中来。

第三节规划范围与时限

规划范围涵盖9个镇(双溪桥镇、高桥镇、桂花镇、马桥镇、贺胜桥镇、官埠桥镇、向阳湖镇、汀泗桥镇、横沟桥镇)、1个乡(大幕乡)、3个街道(温泉街道、永安街道、浮山街道),另设1个场(向阳湖奶牛良种场),共125个村、64个社区(含高新区横沟村)、2189个村民小组。

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时限为2022-2030年。分两期执行,其中近期是2022-2025年,远期是2026-2030年。

第四节规划目标及指标

总体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区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污染防治攻坚纵深推进,基本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生态环境保护发生根本性变化,建成现代化产业体系,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近期目标(2022-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生态空间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经济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城乡人居环境实现根本改观,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文明意识深入人心,努力实现2025年前咸安区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目标。

远期目标(2026-2030年):继续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区成果。全区经济综合实力大幅跃升,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人民生活品质显著改善,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市功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人居环境更加宜居,建成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咸安”新目标。

指标完成现状。截至2021年,咸安区建设指标全部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条件,其中4项指标仍需巩固提升。规划期内,区委、区政府应针对咸安区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差距,加大对需巩固提升指标的投资力度,在项目上给予支持,资金上给予扶持,政策上给予倾斜。全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和修复,严格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深入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建立流域控制单元管理体系,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实施排污口整治工程;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严格管控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推进河湖水域岸线整治修复;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加强农村污染综合治理。所有指标能够稳定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标准并持续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第三章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第一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强化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健全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链条,以咸安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为重点,强化规划环评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联动,深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探索简化相关项目环评管理。落实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重点对咸安区机电制造、防腐橡胶和生物医药等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开展情况、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巩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成果。

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健全环境信息网络,确保咸安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保持100%。明确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规范要求,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形式,由咸宁市及咸安区确定的重点企业应当依法披露生态环境信息,并明确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强化生态环境监管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的咸安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单位职责参照《咸安区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相关要求执行。对各乡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依法依规开展生态保护监管,强化生态保护综合执法与行政管理机构协同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第二节推行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完善生态空间管护制度。持续推进国土空间多规合一,优化城镇化格局、农业生产格局、生态保护格局,确定空间发展策略,高标准绘制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协调好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生产空间与湖北潜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湖北咸宁向阳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湖北咸安金桂湖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咸安桂花森林自然公园、西凉湖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咸安花纹山竹海风景名胜区等管制规则。采用“清单+指标”的管制方式,进一步明确“三生空间”项目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准入条件,强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要求,实行包括用途类型、强度、环境影响等在内的多维管控。

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做好淦河、高桥河、汀泗河、潜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向阳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等自然生态资源空间所有权和使用权全面登记。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发挥咸安区人大、司法、审计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自然资源部门监管力度,联合执法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实行自然资源动态监管。落实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严格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量管理,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坚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形成节约型社会。

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完善离任审计工作机制,联合审计、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精准获取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准确。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合理运用审计结果应用于领导干部考评,形成严厉的倒逼机制。

第三节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完善生态保护长效管理制度。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制度,适时开展全区生态状况、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现状评估。推动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度,强化对咸安区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和重点区域自然保护地的监督检查。

强化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制度。完善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制度,制定斧头湖、西凉湖等重点水域生态保护方案,建立健全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长效机制。统筹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因地制宜制定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方案,完善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流程。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生态环保督察及“绿盾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生态修复业务培训,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将生态保护修复与桂花产业、苎麻等特色产业、以白水畈萝卜为代表的特色农产品种植相结合,以此促进生态修复成果增值。

落实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稳定的生态补偿投入机制和融资体制,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推动在淦河敏感河段和水生态修复治理区(斧头湖流域淦河入河排污口区域、咸安区龙潭河、梁子湖流域高桥河高桥集镇段、梁子湖流域高桥河双溪桥镇段、西凉湖流域向阳湖镇段)、西凉湖鳜鱼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具有重要饮用水源或重要生态功能的湖泊和水库库区,全面开展生态保护补偿。

第四节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紧紧围绕《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年度计划,分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到各乡镇和部门。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成效列入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推动考评重点向绿色发展和生态建设等高质量发展指标转变,积极探索和推进横向、纵向两级的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建立阶段总结、定期上报制度,完善考评奖惩机制。

推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制度。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范围和主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程序,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有效衔接,健全生态环境破坏案件联动工作机制。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明确生态环境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实施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究制度,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负总责。

第五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信用体系。落实完善信用评价标准,在咸安区内严格施行湖北省生态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动态完善生态环保信用评价标准,执行标准严于上级标准。建立信用评价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社会评价、政府认定”的联动评价机制,评价结果报区人民政府或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核认定。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区直部门和单位要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在实施行政管理及项目投资过程中,参考使用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和环保信用信息。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披露其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信息。

规范现代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引导多元化资金合理运用,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严格督促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引进先进治污技术。促进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发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聚集区的建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更好地发展。

完善环境治理全面行动体系。进一步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渠道畅通。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机制。提高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活动。

第四章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第一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咸安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生物医药、防腐橡胶、现代森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制定达峰目标,争取尽早实现二氧化碳达峰。开展全流程二氧化碳减排示范工程,从交通、建筑、工业等行业实施二氧化碳减排。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以幕阜山为重点的生态功能区森林植被资源保护和长江防护林、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大以淦河、斧头湖为骨架,向阳湖湿地公园为依托的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保持森林植被和湿地固碳功能。参照《湖北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建设“近零碳排放区”试点。落实咸宁市林业碳汇开发与交易模式探索工作,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建设,加强碳汇造林宣传和林业碳汇技术培训,力争早日实现碳排放交易。

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协同控制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加强PM2.5和O3协同控制,同步抓好NOX和VOCs协同减排,全面加大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生物医药、森工建材、新材料(防腐橡胶)、汽车零部件产业、机电制造等重点企业VOCs治理力度。推进水污染、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

第二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着力消除重污染天气。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建设,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会商机制,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效果评估。及时更新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每年度完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制修订工作。深化区域应急联动机制,推动建立武咸同城、周边县市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并加强联动监测执法。

切实加强臭氧污染防治。聚焦臭氧形成前端物,加快实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木制家具、汽车零部件、机电制造等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强化防腐橡胶、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废水、废气储罐管控,重点推进苎麻纺织、森工建材和汽车零部件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并强化治理设施运维监管。开展夏季臭氧污染区域联防联控,着力提升臭氧污染预报水平。

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展,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推进淘汰一级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并研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推动汽车零部件、防腐橡胶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方式运输比例提升,重点推进建材行业(含砂石骨料)清洁方式运输。完善生态环境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及交通运输部门协同监管模式。

深入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强化施工扬尘治理力度实施“六个百分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要求,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扬尘控制,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完善区、乡、村三级秸秆禁烧体系和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餐饮油烟监管,推进生活燃料清洁化,加强城区露天烧烤管理和整治。

第三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持续加强水资源保护。强化水资源调度和配置,重点开展双石水库-北洪港水系连通工程,保障北洪港等枯期生态用水需求。落实淦河、高桥河、汀泗河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推进水电站生态化改造。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将南川、双石两座重点中型灌区建设成为现代节水型农业示范区。深入开展工业节水,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加强生活用水节水配套设施建设。

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推进淦河百里画廊建设,重点实施淦河下游水系连通及水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岸坡生态整治、龙潭河等支流入河口湿地建设改善水质;对淦河南川水库至马桥河段以及黄水河、柏墩河、金祠河、白泉河等主要支流实施生态景观建设,推进岸线生态化治理。开展咸安区斧头湖、西凉湖综合整治和防洪治理工程,重点推进大江大河大湖综合整治,并持续加强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构建区域水安全屏障。

加快完善水生态功能。聚焦长江、斧头湖、西凉湖、淦河、北洪港等骨干江河湖泊,通过河湖水系连通、河湖滨岸带生态修复、生态湿地建设等实施水生态系统治理,恢复水生态功能。加强大洲湖、龙潭河、向阳湖、金桂湖湿地保护,积极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加大退垸(耕、渔)还湿力度。加快推进以小微水体整治为核心的农村水系连通,建设水美乡村。

第四节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到2030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稳定在45%以上。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汀泗镇、高桥镇、桂花镇为重点,持续推进干法清粪工艺改造,到2030年全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100%,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推进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持续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到2030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5%。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并实行动态更新。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规范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并有序推进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切实加强新污染治理。2025年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

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麻塘水厂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土壤风险区域等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强化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协同防治。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实行名单动态更新,探索建立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清单,防范新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2025年前,至少完成1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

第五节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优化交通管理和流速控制,对主要道路沿线区域,加大噪声治理力度,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强化道路建设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严格建筑工地夜间施工许可审批。对新建工地违章现象频繁或严重的单位列入重点排放源进行重点监管。

推进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定期开展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对金桂公园、青龙山公园、潜山路步行街、温泉第一街、居住小区及学校周边等噪声集中区域实行严格巡查监管、重点整治,及时回复和解决群众举报的噪声问题。

深化工业噪声污染防治。推进工业集聚区与生活区之间绿化隔音带的建设,落实噪声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新建工业项目“三同时”验收管理。

第六节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围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纪念活动”等主题活动,做好生物物种科普宣传。加强向阳湖、金桂湖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好长江、西凉湖十年禁捕,有效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科学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强外来物种侵害防控,开展外来物种侵害调查研究和结果评估。

实施重点生态区域管护。加快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咸安金桂湖省级湿地公园、咸安桂花森林公园、星星竹海风景名胜区、西凉湖水生生物保护区、西凉湖鳜鱼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开展生态功能综合评价加强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监管。以淦河、高桥河、汀泗河等河流沿岸为建设重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深入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和天然林、水源涵养林建设。落实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遵循“林长+项目+基地”模式,建设林长示范林工程。按照县级林长不少于200亩、重点林区乡级林长不少于100亩的建设目标,全力打造一批林长示范林,凸显示范效应。

开展生态脆弱地区修复。加强非煤矿山恢复治理,健全和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监控体系与网络,加大非煤矿山植被恢复和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开展病危险尾矿库专项整治,强化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对白泉河、汀泗河、常收河、官埠河、鸣泉河、龙潭河、黄水河等流域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开展幕阜山区、南川水库、鸣水泉水库、淦河水源地等水源涵养及水源地保护工程,使区域生态系统逐步恢复与重建。

第七节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以咸安区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定期开展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危化品运输风险管控,推进选矿企业尾渣资源化利用,基本消除尾矿库环境风险。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提高科学应急处理能力。

实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快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无害化利用和处置设施的建设和提标改造进度,推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确保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100%。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加大静脉产业园、贺胜桥镇环保产业园等重点区域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对星升老厂区、东方环保、天启化工等关停、淘汰、退出的涉重工业企业原址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持续推进向阳湖镇老垃圾填埋场涉镉重金属污染整治工作。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加强自然生态环境灾害防治。大力夯实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构建水雨情监测和防洪调度指挥系统,积极落实咸安区淦河城市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开展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重点对胡叶水库、唐斗山水库、杨塘渡水库、青鸦垅水库、王下垅水库的挡水、泄水建筑物加固;对马桥拦河闸、牛鼻潭二级拦河闸、鸣泉河水口拦河闸、柏墩河明星拦河闸进行拆除重建,对东方红水闸进行更新改造,并着力实施山洪沟防治建设。

强化极端气候事件预警。系统提升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完善防汛、雪天保障等应急预案,制定大风、雷电等应急预案。加强重点区域和部位洪涝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增强中小河道和山洪沟道感知能力。做好重要市政设施抗击极端天气保障工作。

第五章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第一节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推进生态红线优化。重点管护幕阜山区、双龙山、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金桂湖低碳示范区,河背河、龙潭河、向阳湖湿地等湿地公园,以及“四湖五河六库”(斧头湖、西凉湖、王家寨湖、章家湖;淦河、汀泗河、高桥河、横沟河、龙潭河;南川水库、双石水库、赛丰水库、鸣水泉水库、四门楼水库、五一水库)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加强大幕、高桥、桂花、马桥、双溪桥、贺胜桥、横沟桥、官埠桥、汀泗桥、向阳湖等乡镇以及浮山和温泉办事处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综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约272平方公里,约占咸安区总用地18.1%,严格遵守永久基本农田管控要求。

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主城区、梓山湖(贺胜桥)新城以及汀泗、向阳湖、官埠、双溪、马桥、桂花、高桥、大幕等重点建成区总面积约206平方公里,约占咸安区总用地13.7%。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核心产业布局与引导,边界范围、规模原则上不能调整。

落实“三线一单”管控。严格落实《咸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管控要求,咸安区划分优先保护单元1个(生态保护红线),依法禁止或者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重点管控单元6个(浮山街道、桂花镇/汀泗桥镇、向阳湖镇、永安街道、温泉街道、官埠桥镇/横沟桥镇),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3个(马桥镇、高桥镇/贺胜桥镇/双溪桥镇、大幕乡),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相关负面清单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第二节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完善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金桂湖省级湿地公园、桂花自然保护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建立完善湿地野生动植物支撑体系,加强禁止开发区域的生物资源保护。对全区划定的16.3万亩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和47.99万亩天然林实行依法保护,建立咸安森林生态安全的主体构架。全面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扩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点做好松材线虫病、松褐天牛、马尾松毛虫、黄脊竹蝗、刚竹毒蛾、杨树病虫害主要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全面加强全区15.9万亩自然公园的管理,开展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相关知识宣讲和“爱鸟周”以及古树保护、湿地保护宣传活动,加大自然保护地保护宣教力度。健全自然保护地管护工作机制,建立对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护机制,突出抓好林地和森林采伐监督管理,确保全区森林生长量大于采伐量。

第三节着力生态空间布局优化

打造自然生态体系。打造向阳湖镇-汀泗桥镇、汀泗桥镇垅下村-大桥村、斧头湖-西凉湖、金曹村、柏墩河生态廊道,遏制生态环境退化。打造咸安区生态空间,分为西南生态保育区(潜山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等)、北部水源涵养保护区(主要斧头湖等大片水域构成)、东部生态恢复区(绿色空间广布、零星分散农田)、城市发展控制区(城市集中建设区边缘)、城市集中建设区。完善生态廊道网络,构建“蓝绿环绕,节点镶嵌”的绿地格局体系。

建立城市公园体系。主城区新增144处公园绿地,并打造郊野公园群、布置特色公园节点、建设城区公园环带,形成“一心一带串双环”公园结构体系。一心:城市绿心;一带:淦河;双环:郊野公园环及城区公园环。郊野公园环由西北部的湿地生态公园、西南部的森林公园及东部的田园风光郊野公园构成;城区公园环由咸安大道、东外环、太乙大道、嫦娥大道周边公园构成。

优化特色景观风貌。打造滨湖大文化大健康大旅游风貌区,优化工业园区景观风貌,提升宜居主城风貌区,以淦河滨河水岸景观、城中森林山丘景观、老城风貌景观、桂香彩化大道为核心景观资源,塑造“山环水抱香满绿城,景文相融永安名邦”的景观风貌。


第六章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第一节全面推进生态产业发展

发展特色生态农林业。在双溪桥镇、大幕乡、马桥镇、桂花镇建设高标准苗木花卉种植示范基地,加强桂花产品研究和桂花古树名木保护,打造咸安桂花品牌。引进苎麻良种,建设苎麻种植基地,完善苎麻收购服务体系,延伸苎麻纺织产业链条。深化楠竹生产基地和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建强咸安竹产业园,提升竹产品附加值,发展形成竹产业集群,推进竹制造企业精品工程建设。加快汀泗桥镇、大幕乡、双溪桥镇、高桥镇、桂花镇、马桥镇、官埠桥镇、贺胜桥镇等地茶园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二品一标”认证、新名优茶开发和茶副产品的综合利用。重振“生甡川”品牌,积极打造咸安砖茶品牌,形成完整茶产业链条。

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速机电制造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机电制造业技改,瞄准数控机床与机器人、物流与仓储自动化设备融合发展趋势,培育工业电气机器人及物流机器人新增长点。重点支持和促成苎麻纺织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和推动纺织企业共同推进品牌创建中心建设。以竹产业为依托,提升现代森工建材产业质量,大力发展竹地板、家居饰板、中高档家具产品,鼓励发展竹纤维、竹提取物等高端产品,培育龙头企业,扶持中小型企业。促进防腐橡胶(新材料)创新,推动工业防腐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防腐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保,发展新能源材料、化学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生物医用材料、生态环境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重点发展工业防腐涂料、防腐成套设备、工业电气材料、电子信息功能材料。

打造现代服务业体系。打造现代医药产业体系,积极对接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打造现代中药、植物药、新型医疗器械、生物制造等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发展大健康产业,着力构建中医农业、现代中医药、养老服务业、健康养生旅游、医疗卫生、运动健身六大健康产业体系。与康养产业相结合,发展高端护理产业。依托向阳湖文化名人旧址、沈鸿宾故居、北伐汀泗桥战役遗址、刘家桥等一批文化遗产、温泉文化品牌、自然风光优势、白水畈田园综合体等旅游资源,打造大旅游产业体系。实施“旅游+”发展战略,以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项目建设为基底,构建农旅融合、文旅融合生态旅游,实施全域旅游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形成“一总多专”全域旅游规划体系。规划建设鄂南物流园、泉都物流中心、安欣公铁联运及集装箱中转物流中心、城乡配送中心等一批物流园区,加强商贸流动联通,积极打造现代物流体系。加强金融营商环境建设,促进咸安金融业发展壮大。以“工业产品下乡,农产品上行”为重点,着力构建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打造一批电商特色小镇和电商特色村。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完善中药材产业体系,发展苗木花卉产业。依托自然风光和历史文化资源,提升生态文化旅游体验。发挥温泉文化和资源丰富优势,开发温泉康养多层次、多功能服务。发展以白水畈萝卜产业示范园为核心的生态农业,推动高桥镇白水畈村“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试点建设。

第二节加强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推动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推动煤炭使用清洁化,推动工业园区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咸安森工产业园等燃煤企业优先使用天然气、煤制气或生物质成型燃料。控制煤炭使用质量,禁止购入高硫份、高灰份煤炭。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项目,适度发展燃气和工业用气。推进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和示范区建设。鼓励城市输气管网向乡镇延伸,提高农村居民天然气和沼气使用率。大力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推动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完善热电联产产业链条,力争发展成为咸安支柱产业。加快常规生物质发电项目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供热改造。

强化电力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电网建设与维护,加强骨干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压电网为主、低压电网为辅的网架结构,完善城市中压配电网网络结构。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和城乡电力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电网协调发展。提升供电能力保障水平,加强电网设施建设,将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考核内容。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电动汽车互动服务平台,保障充电设施无障碍接入,满足充电设施运营要求。

优化能源产业布局。加快促进太阳能利用,推广应用于绿色建筑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咸安区丰富的生物质资源,开展生物质高值利用技术推广和示范项目建设,提高生物质利用水平。完善城市中压配电网网络结构,提高互供带能力,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和城乡电力服务均等化。加强天然气应急气源站和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建设,提升天然气供应和储备调峰能力。

第三节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完善立体交通网络。配合咸宁市开展空铁联运建设,配合做好武南高铁、咸浏高铁、咸宁铁路货场及通港铁路工程(横沟至簰洲湾铁路)、咸黄货运专用铁路、武汉地铁延伸至咸宁等铁路项目协调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咸宁机场项目落地,实施淦河疏浚工程,打通斧头湖至长江航道,全面实现支流航道畅通,加快实现航空航运“两个突破”。持续优化高速公路、建好“四好农村路”、建设环西凉湖、斧头湖等环湖旅游公路,完善“三横六纵一环”高等级公路立体化格局。建强交通服务枢纽,配合构建“一南一北、一东一西”的客货运枢纽布局形态,提升城乡运输服务均等化水平。

优化客运服务设施。打造一体化综合客运交通体系,重点建设咸安公铁换乘枢纽站。完善农村客运站场建设,规划在双溪桥镇、贺胜桥镇、大幕乡、马桥镇、汀泗桥镇、向阳湖镇等乡镇建设运输服务站。着力完善城镇公共交通体系,推进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持续优化公交运行路网。积极推进城市公交向乡镇延伸,实现城市与农村客运的无缝对接,逐步建立城乡客运一体化格局。深入优化旅游交通,新建武幕公路咸宁段、铁军大道至白水畈旅游公路,改扩建大双线、黄澄线、桂花至星星竹海公路。促进咸安区西凉湖、斧头湖、大幕山、白云山等山水湖泊的开发利用,新建咸安区环湖旅游公路、咸安区环山旅游公路。

推动货运提质增效。加快综合物流站和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构建城乡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以咸宁现代公路港物流园、京港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等多式联运物流节点为主要载体,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完善多式联运体系。完善物流集散区域冷链设施,提升冷链运输配送水平,配置节能环保冷链运输车辆,推广多功能末端冷链设备。实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逐步建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体系。

第四节提升产业清洁生产水平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到2030年,全区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5%以上,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强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促进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分级管理模式,开展行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审核试点,研究将碳排放指标纳入清洁生产审核。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

开展服务业清洁生产。对零售业用能环节进行节能改造,推广使用节能节水器具。从严控制温泉康养、高端护理行业用水,全面推广循环用水技术。加强塑料综合治理,落实国家有关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规定,实行塑料减量化,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减少塑料污染。

第五节推行园区循环化改造

优化产业园区布局。重点布局“一区六园”,“一区”即咸安经济开发区,布局苎麻纺织、生物医药、新材料、模具及汽车零部件制造、现代森工建材和智能制造六个产业园。“六园”即引领建设汀泗桥镇、向阳湖镇、官埠桥镇、贺胜桥镇、双溪桥镇、马桥镇六个工业园,整体实现现代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宜居样板区的目标。

构建循环产业链条。加快培育发展汽车制造、生物医药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不断培育壮大绿色循环新兴产业规模,抢占人工智能、生物基可降解材料、区块链等产业制高点。以园区的主导行业和主要废弃物为基础,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完善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推动重点企业实施绿色改造,以创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为抓手,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加强园区污染治理。推进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培育优质污染治理服务公司,强化对第三方治理企业的监管,推进园区环境污染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园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监管机制,加快园区环境智慧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园区环境管理水平。

强化园区运行管理。完善园区产业循环链接,构建园区内产业绿色体系,促进园区内产业循环耦合共生。强化园区智慧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智慧平台由“智慧展示”向“智慧管理”转变。深化政府、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构建园区绿色发展长效机制。

第七章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第一节加强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

深化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以老官埠桥镇官埠村片区、浮山片区为重点,实施老城区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分区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重点治理水源保护区和城乡接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衔接,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2030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左右。根据咸安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鼓励河湖长制向村级水体进一步延伸,到2030年,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强化城乡生活用水保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实施长江、南川水库、淦河、鸣水泉水库等水源地保护工程,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平台。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规模化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实施咸安区农村供水保障提标升级工程,新建一批跨乡镇、跨农村的规模集中式供水工程,改建高桥水厂、汀泗水厂等供水能力不足的水厂,实施鸣水泉水库扩建工程,加快推进王英水库咸宁市城市供水二期工程,巩固维护淦河马桥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完善城市供水保障体系。

完善生态绿地系统建设。依托现有交通路网进行风景道形式的绿道建设,形成“一心、两环、多线”的绿道网络总体结构。全面建设生态绿地系统,重点保护城郊湿地公园(大洲湖、向阳湖)、高速绿廊(咸通高速)、森林公园(潜山森林公园)、城市郊野公园(王家寨、孝子山、双龙山郊野公园)等分隔城市组团的生态绿地。大力建设城市公园,规划建设18处城市公园,规划建设形成“一心、十字双轴、内外双环、节点镶嵌”的网络化绿地系统。围绕绿道绿地进行三级驿站建设,完善绿地绿道服务系统。

第二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结合中心城区的海绵生态安全格局、水系格局和绿地格局,构建“山水基质、蓝绿生态环、多点分布”的海绵空间结构,到2030年,咸安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持续贯彻落实《咸安区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依托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垃圾焚烧发电、渗滤液处理等方面的重点工程,规范固废处置利用全过程管理,实施固废堆存场所调查,核查堆存场所规范建设情况,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稳步提高咸安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加快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全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落实节能强制性标准,持续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动农村和农村公共建筑执行有关标准。落实《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与《咸宁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品质。结合咸安区丰富的地热、温泉资源,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并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第三节全力实施乡村生态振兴

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生活。继续实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两清、两减、两治、两创”示范工程,健全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以社区和自然村湾为载体,实施“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一系列措施,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以温泉街道办事处南昌路社区、双溪桥镇高铺村、大幕乡井头村等首批17个“共同缔造”示范点为试点,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探索共同缔造幸福家园的咸安模式。

加强乡村振兴基础支撑。坚持以“两区两带一园一镇”为建设重点,发展特色产业,拓展新兴业态,建立电商平台,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不同风格的乡村振兴战略示范点。积极推进全国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打造一批省级红色美丽乡村样板。实施乡村振兴示范点提档升级,强力推进六大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推动农村交通、生活饮水、电网设施、数字化建设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扩大物流网点覆盖面,促进城乡生活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乡村民生保障能力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乡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

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围绕咸安桂花、楠竹、茶叶、肉鸡、中药材、苎麻等六大特色产业,着力建设优质特色农产品规模基地,发展特色高效产业。依托优质特色农产品,统筹建设区域性农业产业园区,挖掘绿色、红色、古色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引导“三乡”工程主体与农村资源结合发展,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完善“三农”联结机制,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第四节引导培育生态生活方式

树立公众绿色生活理念。广泛开展“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主题宣传、科普宣传、公益广告宣传、文明实践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发挥党员干部、先进典型、志愿者示范和文明创建引领作用,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理念。推动实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绿色行动体系。

落实绿色消费转型政策。加强绿色产品消费宣传,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月”等促消费主题活动,展示展销各类环保产品。促进绿色用品消费,合理调整绿色产品市场价格,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绿色产品。推进过度化包装治理,推动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持续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和绿色办公,保持政府绿色采购比例在100%。

引导全民参与绿色行动。实施文明餐饮推广行动,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拒绝滥食野味,深化光盘行动,加大餐饮市场督导检查力度。鼓励绿色低碳出行,倡导文明旅游,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培养良好的生活行为。倡导文明节庆,抵制封建迷信、拒绝“黄赌毒”活动,更新村规民约,深化文明家庭创建。

第八章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第一节推进咸安特色文化发展

传承弘扬传统文化。传承红色革命文化,以鄂南秋收暴动、北伐汀泗桥战役与贺胜桥战役等重要历史事件为主线,以钱亦石、钱瑛、何功伟等革命老前辈故居为基础,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发展红色旅游。做好向阳湖申报“国保”文物单位工作,打造向阳湖文化遗址公园,建成全国“历史文化保护和发展的示范区”,合作共建“向阳湖文化史迹与文化名人研究中心”,创办向阳湖文化书院,推动“五七”干校研究。建设好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

丰富温泉康养文化。以温泉康养为全区旅游开发的核心之一,逐步完善环潜山国家级温泉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南部空间国家级森林温泉旅游度假区。打造温泉主题旅游线路,做强温泉休闲旅游富集区,依托咸安丰富的桂花资源,创新发展温泉桂花,形成温泉养身、桂花养颜的“泉桂联动”新格局。开展温泉文化活动,打造“泉心泉意”温泉旅游节,进一步提高温泉文化内涵。

深入挖掘桂月文化。持续开展桂月文化文艺创作,以桂月文化传统著作和景区为主线,打造桂月文化特色旅游线路。扩大桂花种植面积,形成“一心三廊四园多点”的空间架构。提升桂花产品加工能力,打造桂花衍生产品品牌,形成规模化产业集群。依托咸安桂花资源、桂花产业、桂月文化,打造成为桂月主题旅游、桂花康养休闲、桂花产旅融合的项目群,将文化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第二节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动历史文化名人故居保护与申报保护单位工作。保护以汀泗剪纸、高桥锣鼓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咸安山歌剧,创建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打造湖北省民歌传承示范基地。以桂花镇刘家村为范本,同步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长效机制,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挖掘咸安红色文化、向阳湖文化、桂月文化、温泉康养文化和楠竹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推进咸安特色文化和文艺创作融合发展,进一步培育“香城泉都”的文旅品牌,持续打造“唱响咸安”“舞动咸安”“书香咸安”“诗画咸安”四大文化活动品牌,开发桂花文化、向阳湖文化产品。开展古街游览、古建筑鉴赏等文艺活动,彰显咸安历史人文气息。

推进文旅体融合发展。推进太乙景区、星星竹海、刘家桥、马桥建国畈等景区景点提档升级,推进向阳湖文化名人小镇、贺胜桥鸡汤小镇、汀泗古镇、高桥萝卜小镇、大幕樱花小镇、横沟诗联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实施向阳湖湿地公园、向阳湖文化名人公园、笔峰塔文化公园、孙郭胡城址保护利用、龙潭河湿地公园、孝子山公园等重大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以中国桂花城核心区、向阳湖文创基地、长岛未来城等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为重点,打造文化旅游精品项目,以贺胜桥鸡汤小镇、高桥萝卜小镇、汀泗桥历史文化小镇、大幕东源花谷、桂花小镇、华中百草园、印象林花、长岭生态园等项目依托,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体育”战略。

第三节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强化公共文化基础支撑。全面建成乡镇文旅中心,科学构建“咸安文旅云”,加快搭建智慧图书馆和智慧文化馆,扩展“香城书屋”工程建设。搭建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传播的实时化、互动化来实现咸安城乡地区间文化服务均等化。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积极拓展新型文化服务型产业,发挥“春雨工程”等志愿服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美好生活”系列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塑造红色文化、向阳湖文化、嫦娥(祭月)文化、温泉文化、咸安古桥文化、桂花文化、茶文化、农民诗歌文化等特色文化品牌。

推动公共文化均衡发展。推动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强化咸安区文体中心软实力建设,合理完善分馆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等联营机制。健全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基层综合文旅服务中心利用率,缩小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差距。

第四节促进生态创建全民共享

夯实生态文明宣教。丰富生态文明宣传形式,组织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活动和科普活动,强化宣传活动中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文化思想的贯穿融入,多样化采用宣传题材、风格和载体。设立咸安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专区,加强基层生态文化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基层文化干部的综合素质。扩大生态文化教育培训的覆盖范围,确保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保持在100%。

开展绿色创建行动。开展绿色酒店、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强化酒店经营管理,搭建社区和学校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设立绿色创建专题报道栏,定期发布绿色创建行动信息,定期下沉社区和学校,开展绿色知识和生态文明理念培训,建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生态文明建设氛围。

共享生态创建成果。严格管控绿水青山生态空间、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指数、不断完善现代生态产业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样本。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与生态承载力,优化全区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城市首位度,厚植群众幸福感,让全区人民共享生态建设成果和绿色发展红利。

第九章  项目工程及效益分析

第一节优先工程及重点工程投资

根据咸安区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现状,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要求,结合咸安区生态文明建设薄弱环节,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个方面提出咸安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项目(2022-2030年)59个项目,总投入预算约210.52亿元,其中优先工程项目15个,投入约36.59亿元;六大体系建设工程项目44个,投入约173.93亿元,并明确各项工程项目的责任单位、建设年限和建设内容。各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工程项目的实施,加强重点项目跟踪管理,定期分析通报项目建设情况。

第二节效益分析

生态效益。森林、湿地碳汇能力不断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地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明显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确保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在73.66基础上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森林提质增效工作取得阶段性突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90%以上,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地表水监测断面达标率稳定在100%,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逐步形成生态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人居环境。

经济效益。通过生态经济体系建设,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力争规划末期GDP突破580亿元,县域经济突破性发展,综合实力进入“百强储备”。创新驱动成效明显,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创建成功,并申报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区和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城乡融合成效明显,发展能级和首位度明显提升,中国桂花城核心区、淦河“百里画廊”、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等建设成势见效。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75m³/万元以下,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保持在4.5%以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到203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在2%以上,主要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绿色咸安”发展模式基本形成。

社会效益。改革开放成效明显,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武咸同城步伐加快,开放型经济比重大幅提升。民生改善成效明显,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疾控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成全省样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30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优良比例、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城镇污水处理率保持97%以上,“厕所革命”成果进一步得到巩固提升。城乡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产业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如期实现“文明城市、城乡统筹、营商环境、人民幸福”四个首善之区的总体目标。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强化组织领导保障

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及时更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由咸安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规划实施,建立相应领导责任清单。根据规划要求按年度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对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进行计划管理和项目管理,并实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采取日常监督管理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区政府牵头,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和任务,突出生态环境部门的综合协调地位。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综合决策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领导干部生态文明政绩考核制度,落实干部环境责任追究机制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奖惩机制。

第二节落实创建监督考核

制定创建考核计划。每年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将考核结果和工作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实施阶段性评估,坚持定期核查与日常督查相结合。充分发挥咸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作用,对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督查,将定期核查和日常督查结果一并作为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规划任务落实和目标考核结果的奖惩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追究,对重大决策和重大建设项目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咸安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布,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的业务工作考核,探索实行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责任主体绩效相挂钩。

第三节完善资金统筹管理

拓宽资金融入渠道。加大对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申请中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争取国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和范围,增加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生态补偿资金、扶贫开发资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针对咸安区的投入。鼓励市场多元化投入,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化资本运作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作用。

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有效落实资金监管制度,区财政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担负资金监管的责任,区审计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资金进行追踪,造成使用资金失误由区纪检部门进行问责。明确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设项目和资金投入。坚持定期部署任务、分析形势、评估成效,确保完成主要目标任务。

第四节实施科技创新引领

积极引进科技成果。积极引进各类污染控制技术,全面进行污染防治。开展清洁生产管理与技术研究。针对咸安重点行业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产业等,引入生态环境保护关键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控制指标,建立相应的资源利用最大化和排污最小化控制方法。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依托省内外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特色化的地方科研基地,积极引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急需的人才,开展咸安区绿色先进制造业、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环境保护等科技工作,推进产学研结合,满足咸安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需要。实施生态环保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围绕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城乡人居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养一批生态环境工程技术领域的卓越工程师、复合型生态环保人才等。

第五节引导社会组织参与

落实社会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健全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曝光度。鼓励发展生态产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引导社会绿色消费,减少环境污染类商品的消费数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规划,扩大公众参与,不断提高公众规划意识,让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形成共同参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明确公众参与主体,明确公众参与范围,规范公众参与程序。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制度、简化信访举报程序。构建网络社情民意交流社区,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探索政府主导型、社会组织主导型、企业主导型、公众主导型的参与形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公众申请加入生态环境保护公益组织,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推动公众自愿参与建设活动。


附件

咸安区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及目标任务分解表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要求

指标属性

指标现状

2021年)

2025年

目标值

2030年

目标值

责任单位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1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制定实施

约束性

制定实施

实施

实施

市生态环境局

咸安区分局

2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研究部署情况

-

有效开展

约束性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区委办

区政府办

3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

考核的比例

%

≥20

约束性

24

≥24

≥24

区委组织部

4

河长制

-

全面实施

约束性

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

区水利和湖泊局

5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100

约束性

100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咸安区分局

6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县:开展

参考性

开展

开展

开展

市生态环境局

咸安区分局

(二)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7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93.9%;

27μg/m³;

相较于2019下降8μg/m³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

咸安区分局

8

水环境质量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100;持续改善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

咸安区分局

(三)

生态系统保护

10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其他地区

%

≥60

约束性

73.66

≥73.66

≥73.66

市生态环境局

咸安区分局

11

林草覆盖率

丘陵地区

%

≥40

参考性

41.77

≥41.77

≥41.77

区林业局

12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外来物种入侵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参考性

100

不明显

不降低

100

不明显

不降低

100

不明显

不降低

区林业局

区农业农村局

(四)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14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100

约束性

100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咸安区分局

15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建立

参考性

建立

完善

健全

市生态环境局

咸安区分局

16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建立

约束性

建立

完善

健全

市生态环境局

咸安区分局

(五)

空间格局优化

17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约束性

生态红线面积281.6km2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37.36%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9

河湖岸线保护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参考性

75.55

≥75.55

≥75.55

区水利和湖泊局

(六)

资源节约与利用

20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0.3286;

下降3.00%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区发改局

21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74.96

≤74;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72;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区水利和湖泊局

22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4.5

参考性

11.65

≥4.5

≥4.5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

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

化肥利用率

农药利用率

%

≥43

参考性

43.69

43.55

44

44

45

45

区农业农村局

(七)

产业循环发展

26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90

≥75

≥80

参考性

92.7

92

83.59

93

93

84

95

95

85

区农业农村局

27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0

参考性

61.39

65

70

市生态环境局

咸安区分局

(八)

人居环境改善

28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100

约束性

100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咸安区分局

29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

约束性

100

100

100

区卫健局

30

城镇污水处理率

%

≥85

约束性

96.02

96.5

97

区住建局

3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50

参考性

51.4

53

55

市生态环境局

咸安区分局

32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80

约束性

100

100

100

区城管执法局

33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

%

≥80

参考性

100

100

100

区城管执法局

35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约束性

共完成29556座户厕,454座农村公厕,33座乡镇公厕,59座旅游公厕,3座交通厕所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区农业农村局

(九)

生活方式绿色化

36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50

参考性

56.5

57

58

区住建局

38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

实施

参考性

实施

完善

健全

区城管执法局

40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80

约束性

100

100

100

区财政局

(十)

观念意识普及

41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100

参考性

100

100

100

组织部

42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80

参考性

93.18

95

96

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3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80

参考性

97.76

98

98

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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