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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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司(湖北)新材料环保型新材料建设项目于2024521日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第一次公示名称为“湖北汉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型胶黏剂项目”。湖北汉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汉司(湖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只作为资产管理公司,不从事生产性活动,汉司(湖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本项目以汉司(湖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单位,于20246月在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新备案。

汉司(湖北)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汉司(湖北)新材料环保型新材料建设项目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现已形成《汉司(湖北)材料技有限公司汉司(湖北)新材料环保型新材料建设项境影响报告

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汉司(湖北)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总

地址:咸安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18221390639

邮箱:haiping.wu@shhansi.com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iddgD07_tAshowyPWn_Pw?pwd=9e7q

提取码:9e7q)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到以上地址联系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按照下方链接格式填写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MjvNxY6eSomxF_ssEhifA?pwd=648r

提取码:648r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联系方式,将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我单位。在提交意见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及常住地址,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619-202472日。

汉司(湖北)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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