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严格执行区财政局《关于动态调整<咸安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咸安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咸安财非税发[2021]1号)文件要求,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特此说明。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