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现场监察发现问题整改的督办通知》,反馈问题:1.反映咸安区马桥镇樊塘村13组,有4个养猪场栏舍没有拆除(编号:〔2018〕3—D0417052);2.2018年省级环保督办信访件反映咸安区向阳湖镇广东畈村5组有洗沙厂,灰尘很大,排除的水污染环境,多次向上级环保部门投诉未得到处理。根据现场督察情况,该厂已落实环评批复的相关设施,但厂内沙堆露天堆放,未覆盖(编号:〔2018〕3—D0420099);3.光伟建材对建设该厂时留下裸露的山体复绿不到位(编号:D420000201811180002)。现将有关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咸安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21年07月13日
联 系 人:骆美菊
联系电话:18671596769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6号
咸安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