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举借政府债务情况的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的说明
七、财政专项支出情况的说明
八、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
九、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根据《咸安区环保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咸安区环保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依法实施环境监察和执法,组织实施全区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工作;各个区域环境监管、环境污染纠纷及违法案件的调处;负责全区各定点部位环境质量的常规性监测和有要求的服务性监测。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四个股室,即办公室、综合股、污染防治股、自然生态股,下设三个二级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生态环境监测站、应急管理与信息服务中心。全局共有干部职工80人,在职54人,退休26人。(在职人员中局机关16人,退休15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8人,退休6人;生态环境监测站7人, 退休5人,生态应急管理服务与信息中心3人)核定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个;事业编制43个)。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咸安区环境保护局决算收入11275.54万元(包括财政预算收入11275.54万元),全部为本年度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7542.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咸安区环境保护局决算支出4220.91万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563.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任务增加,资金同步增加,支出大于去年。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全年“三公”经费支出63.7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97 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环保项目要求,指挥部用车次数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020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支出51.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67万元,相比2019年增加了39.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运转、下乡执法、项目出行等发生的公务燃油、维修、路桥、保险、洗车等支出(此车2019年一直抽调到区畜禽养殖指挥部使用,费用由我局承担)。2020年我单位进一步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对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使用的审批管理,报废处置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维护费较高的车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 公务接待费:2020年公务接待218批次,接待 1726人,支出12.07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2万元,上涨8.34%。2020年我单位进一步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接待支出事项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4. 公务用车购置数及年末车辆保有量:本年新购车辆0台,其中按规定购置工作用车0台,购政务接待车辆0台,更新机关公务用车0台;本年处置车辆0台,其中调剂其他单位0台,报废0台。年末机动车保有量5台,较上年增加0台。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全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43 万元,其中办公费2.77万元,印刷费0.09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3.06万元,邮电费3.42万元,差旅费0.0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费0.53万元,公务招待费1.13万元,劳务费21.71万元,委托业务费1.99万元,工会经费21.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7万元,和2019年比减少了179.0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今年项目资金相关的运行经费已入项目费用,没有在机关运行经费中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8.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4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5台,我单位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举借政府债务情况的说明我单位没有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七、财政专项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没有财政专项支出。
八、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
我单位2020年度没有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
九、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5个项目,资金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 %。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大部分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各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追加额度内且有结余,2020年完成预算100%,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附件:2020年度咸安区环境保护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年初预算资金50万元,年中预算资金调整为50万元,实际执行50万元,完成预算100%。
我局由于长期性业务需要,部门项目1是12369环保信息系统更新5万元,2是环境监测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3是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4是污染源抽样检测经费10万元,5是减排专项经费5万元。本单位编制的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制定年度和长期整体绩效总目标和各项目目标,合理分级设置具体绩效指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提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公开重点项目评价结果,推动完善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提高调查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二是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完整,下一步改进措施:调整完善相关绩效指标。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针对2020年度绩效自评结果指出的相关问题,我们组织有关处室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改。
(1)进一步加强与基层、部门的紧密联系,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提高调查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更好地服务省委决策。
(2)根据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调整完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使之更科学,便于考核。
(3)绩效自评结果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2.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1)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项目实施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主体责任。
(2)结合工作实际,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整体预算执行率,促进部门预算更加科学、可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九、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