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草案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有关规划并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4)直接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5)按规定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及督促整改,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出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区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正职7名(含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股长1名)。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咸宁市咸安区审计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咸宁市咸安区审计局本级决算组成。
纳入咸宁市咸安区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咸宁市咸安区审计局(本级)
区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财政金融股、农业农村股、行政企业股、政府投资股、经济责任股。
本年年末在职实有人数39人,包括行政在职人员14人,事业在职人员10人,经费自理的劳务派遣及返聘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25.7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01.78万元,下降26.76 %,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和审计项目经费的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25.7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01.78万元,下降26.76%,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和审计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3.2万元,占本年收入90%;其他收入82.54万元,占本年收入10%。咸宁市咸安区审计局部门核算使用的预算收入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行政运行2010801、审计业务2010804、信息化建设2010806);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0402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25.7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01.78万元,下降26.76%,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和审计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94.17万元,占本年支出71.96%;项目支出231.57万元,占本年支出28.04%。咸宁市咸安区审计局部门核算使用的预算支出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行政运行2010801、审计业务2010804、信息化建设2010806);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040201)。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43.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1.83万元,下降 12.05%。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和审计项目经费减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3.2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1.8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和审计项目经费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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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2.21万元,下降12.09%。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和审计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审计事务-行政运行(基本支出-人员经费)742.96万元,占99.97%。主要是用于审计事务中的行政运行、审计业务、信息化建设。
2.公共安全支出(类)0.24万元,占0.03%。主要是用于五类人员职业年金记实。
(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举,简述本部门使用科目)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4.11万元,支出决算为74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行政运行2010801支出决算为511.9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审计业务2010804支出决算为229.0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信息化建设2010806支出决算为2.5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90.11万元,支出决算为51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部分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318万元,支出决算为22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部分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7%,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3.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
公用经费67.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咸宁市咸安区审计局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咸宁市咸安区审计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13.7%,较上年减少3.15万元,下降79.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厉行节约精神,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低于上年决算数主要原因:本单位厉行节约精神,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未购置公车。
(2)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未购置公车,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比年初预算减少5.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标准。二是厉行节约,减少浪费。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2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各县市审计局、乡镇单位及挂点村委干部等人员,主要是开展交流政府投资及经济责任审计业务、交流学习调研优秀审计项目等业务。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5个,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咸宁市咸安区审计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8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4.16万元,减少39.4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71.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6.98%。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0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3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大部分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各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追加额度内,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金审”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41.67%,原因是部分费用年末未结算。主要产出和效益:按照省厅要求及工作需要进行计算机人员培训,加大计算机人员培训力度,配合“金审”必须的硬件设施;加大数据集中力度,扩充审计数据资源规模。
(2)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万元,执行数为26.05万元,完成预算93.04%,原因是部分费用年末未结算。主要产出和效益:根据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建立,突出审计重点,实事求是地界定责任,作出评价,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0万元,执行数为203.02万元,完成预算70.01%,原因是部分费用年末未结算。主要产出和效益: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投融资体制,推动稳增长政策贯彻落实,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平台,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干部安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A.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进一步加强与基层、部门的紧密联系,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提高调查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更好地服务区委决策。
(2)根据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调整完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使之更科学,便于考核。
(3)绩效自评结果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B.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1)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项目实施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主体责任。
(2)结合工作实际,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我局整体预算执行率,促进部门预算更加科学、可行。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附件
一、咸宁市咸安区审计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
二、咸宁市咸安区审计局2023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表及项目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