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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咸安区司法局
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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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01120201231日。电子版可在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an.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咸宁市咸安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93号,电话:0715-8386753,邮政编码:437000,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电子邮箱:xasfj@xianan.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单位信息

根据“三定方案”,区司法局主要承担19个方面的工作职责一是制定全区司法行政中长期规划,监督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是组织全区法制宣传教育三是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律师、公证工作。四是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五是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六是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七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八是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九是指导、监督全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十是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十一是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十二是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十三是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十四是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十五是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十六是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具体工作。十七是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备案工作。十八是承担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十九是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工作。

区司法局系区政府组成部门,局长是徐盛斌。截至2020年末,实有政法专项编制62名,2019年减少3名。现有局长1名,副局长4名。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办公室、法治宣传股、政策法规股、行政执法监督股、基层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股(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工作股(区政府律师顾问团)、政治处。1个直属行政机构:咸安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12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汀泗桥司法所、官埠桥司法所、双溪桥司法所、大幕司法所、马桥司法所、贺胜桥司法所、高桥司法所、桂花司法所、向阳湖司法所、永安司法所、浮山司法所、温泉司法所。

办公地址:咸安区长安大道93号,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为1500-1800),对外办公电话:0715-8322587,邮编:437000电子邮箱:xasfj@xianan.gov.cn

(二)组织领导

成立咸安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工作专班,落实工作经费,出台工作要点,开展具体工作。

(三)平台建设

区司法局主要通过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咸安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总量。区司法局机关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区人民调解中心先后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公开了各类政策、精神和重要事项等内容96条次。通过咸安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其它方式共公布事项及信息210条。

2、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疫情爆发以来全局干警不分职务、性别、年龄全部投身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全局上下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从125日开始到421日阶段性结束,共承担九大防控任务,各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悉数下沉一线投身社区(村)疫情防控。我局被湖北省司法厅通报表彰为第三批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副局长朱红明和干警程锦被评为第三批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干警程红兵被授予咸宁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郑红专、戴爱国、熊继生三位律师被评为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

3、政务服务方面。我局有网办事项14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形成了办理流程予以公布,及时办理网上申请事项。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改进作风、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培训,落实“一次性告知制”。

4、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持续在全区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审查46份重要文件合法性,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和全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和公示工作,起草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和审核办法等文件。开展“咸安区清理无谓证明事项”工作,通过区政府发文取消83条无谓证明事项。

5、公共法律服务方面。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力度。为151个村(社区)落实法律顾问。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80件,解答咨询4600余人次,实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答法律咨询1200人次,办理认罪认罚具结书900余份。公证处为企业和个人快速办理公证511件。法医司法鉴定所完成329例鉴定案件。区人民调解中心202071日启动至1231日,接待咨询来访群众1526人次,受理各项矛盾纠纷536件,其中法院诉讼分流117件,调解结案469件,协助调解复杂重大案件6起,调解成功率达87.5%

6、普法宣传工作。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疫情期间,我局出动150余台次宣传车在大街小巷开展疫情防控公告和“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在留观点悬挂横幅20余条,粘贴宣传海报100余份;在4·15国家安全日”、430日知识产权宣传周、616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和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电子屏、横幅、法治小报、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普法书籍等多种载体宣传法律法规;编印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内容的《咸安法治》专刊小报两期40000份,向市民免费发放;“七五”普法工作已顺利完成市级验收。

7、特殊人群管理方面2020年,我局新接收社矫对象379人,解矫439人,目前在册服刑人员334人,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一人一档,全部落实帮教措施,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上访,无一人涉黑,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远远低于省控标准内守住了特殊人群管理界线。开展自2019年年底以来咸安籍刑满释放人员去向及衔接安置等情况全面摸排行动,月初及时核查预释人员基本信息,提前做好预释人员的各项衔接工作。加强与监狱、看守所协调联系,严格落实疫情期间所有咸安籍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措施,今年先后从浙江金华监狱、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咸宁监狱、未成年管教所等监所衔接接回189名刑满释放人员,无一例脱管、漏管以及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事件发生。

8、部门预决算情况。(待审核后单独公开)

9、精准扶贫情况。区司法局建立三人组成的精准扶贫工作队,负责驻村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干警30人结对帮扶贫困户48户。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帮扶干部开展经常性走访入户,做到贫困户情况户户知晓,制定帮扶措施,开展帮扶工作。二是鼓励复工复产开展短、中期为主的技能培训,积极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找用工单位务工增收。三是实施能人帮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山地种植树木等吸纳贫困人员用工44人。四是壮大村级经济打造100亩茶叶产业,带动贫困户致富有33人。今年我局已投入资金10万元对发展养殖业、加工业和种植业的贫困户给予资金扶持;五组、九组道路硬化已完工,二组山体滑坡工程和七座风力发电站正在施工中,并积极报批旅游公路项目,深度挖掘大幕村发展资源为巩固脱贫事业、打牢小康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2020年,咸安区司法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依然薄弱,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改进措施

1.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制定政务公开标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流程,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持续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办事公开。积极完善法律援助、律师事务、公证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和查询。

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为促进廉政建设和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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