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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咸安区司法局
日期: 20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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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咸安区司法局切实履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始终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导向,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1.单位信息。咸安区司法局工作职责:制定全区司法行政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乡镇办管理人民调解员。为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接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工作,办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受理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担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咸安区司法局系区政府组成部门,政法专项编制65名,局长徐盛斌,副局长4名。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办公室、法治宣传股、政策法规股、行政执法监督股、基层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股(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工作股(区政府律师顾问团)、政治处。1个直属行政机构:咸安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12个乡镇办司法所:汀泗桥司法所、官埠桥司法所、双溪桥司法所、大幕司法所、马桥司法所、贺胜桥司法所、高桥司法所、桂花司法所、向阳湖司法所、永安司法所、浮山司法所、温泉司法所。

办公地址:咸安区长安大道93号,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为15:00-18:00),对外办公电话:0715-8322587邮编:437000,邮箱:xasfj@xianan.gov.cn。

2.组织领导。成立咸安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工作专班,落实工作经费,出台工作要点,开展具体工作。

3.平台建设。咸安司法局主要通过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an.gov.cn/、咸安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总量。咸安区司法局机关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先后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公开了各类政策、精神和重要事项等内容90条次。通过咸安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其它方式共公布事项及信息203余条。

2)政务服务方面。咸安区司法局政务服务依申请事项11项,已全部按要求完成基本信息并发布,其中,承诺件3项,最多跑一次3项,一次不用跑8项,即办件8项。拟文提请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咸安政办发﹝2019﹞9号),取消了37项区级证明事项。

3)公共法律服务方面。2019年,全区所有村(社区)都相应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室,初步实现区、乡镇办、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全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410件,其中,民事101件,刑事305件,行政2件,司法鉴定2件,结案数241件,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103人次。办理各类公证(包括涉外、涉港澳台等)共计456件,收公证费41万元,减免企业费用20余万元进行法医鉴定443例,其中,受区法援中心指派进行法医鉴定2例。

4)部门预决算情况。2019年咸安区司法局财政预算收入1544.84万元,比上年减少121.25万元;财政决算支出1311.87万元,比上年减少317.37万元。全年“三公”经费支出10.2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7.13万元,减少62.51%;较上年支出减少1.77万元,减少12.7%。“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3元;公务接待费4.1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86万元,减少48.25%;较上年支出减少1.92万元,减少31.68%。全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02万元: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1.41万元、咨询费0万元、邮电费3.61万元、物业管理费0.28万元、差旅费0.6万元、维修(护)费5.28万元、租赁费0.48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2.27万元、劳务费11.11万元、工会16.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35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38万元,下降27.67%。

5)重大建设项目情况。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初步建成咸安区人民调解中心中心位于咸安区司法局办公楼左前方,总建筑面积78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两层580平方米,附属用房200平方米,合同金额1628000元。相关信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布。

6)精准扶贫情况。咸安区司法局安排3人专门开展大幕乡大幕村精准扶贫工作,机关全体干部每人包保1-2户贫困户。咸安区司法局已投入资金6万元,对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和其他加工业的贫困户给予资金扶持协调配合交通部门拓宽和硬化进村公路7公里硬化大幕村5组组级公路1公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车辆保险、维修。

2.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办公电器。

3.业务用房。

4.会计服务。

176.4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咸安区司法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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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深化公开内容。

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从制度和流程上加以完善,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的拟稿、审核、审批等要求,责任到科室、到个人。

二是全面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办事公开。坚持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法律服务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完善法律援助、律师事务、公证工作等法律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和查询。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让公众知晓查询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为促进廉政建设和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给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咸安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拨打咸安区局对外公示电话0715-8322587,或致函咸安司法局政务公开邮箱:xasfj@xia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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