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局:
现将区政协六届第一次会议第39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针对第3条,“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规”,我局主要做法如下:
1.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列入《咸安区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2021-2025年)》及《咸安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宣传内容;
2.区司法局在调解案件过程中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遇到公路安全相关案件,在办理过程中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以此大力宣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利用“咸安普法”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并于融媒体中心合作,在“云上咸安”等区级媒体宣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4.严格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谁主管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为区交通局的部门法,区交通局应主动宣传,并发动相关单位参与宣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咸宁市咸安区司法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