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
现将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5号建议提出的关于补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提高刑事诉讼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结合咸安区的实际,制定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试行)》。按照《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咸安区司法局在区检察院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派驻律师在检察院值班。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中,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引导和帮助其或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转交申请材料。
2021年,驻区检察院值班律师见证1355份认罪认罚具结书,2022年截至目前,驻区检察院值班律师已见证600余份认罪认罚具结书,值班律师作为第三方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和其他法律帮助,切实解决了当事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咸宁市咸安区司法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