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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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光明、胡新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和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咸安区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区调解网格实现区、乡、村三级全覆盖,并延伸下沉至村(社区),在城区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物业小区,通过党建引领也相继成立了20多家小区调解室,及时化解一些居民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委会均建有办公场所,配备调解员,指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工作经费由设立单位承担,规范化建设水平逐年提高。全区共建18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成立区人民调解中心、乡镇街道调委会12个,村居调委会16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7个,全区派出所设立调解室12个。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形成了大调解格局2020年,全区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764件,调解成功3672件,调解成功率97.5%,涉及金额4063.63万元,开展隐患排查共计581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全区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人民调解员管理,提升调解队伍建设

全区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418人,其中,专职调解员218人,兼职调解员1200人,高中及以上学历718人。一是在队伍来源上有新突破,除乡镇、村(社区)干部外,广泛吸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把人民调解工作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结合起来。二是实施人民调解网格化工作。为使人民调解触角延伸到网格,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制订出台了《人民调解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网格员考核考评细则》,明确城区网格员和农村网格管理员责任,实行绩效考核,按考核计发报酬,促进工作责任落实。三是人民调解员素质提高上有新突破,完善市司法局、区司法局、乡镇(街道)司法所“三级培训体系”。我局每年都会集中安排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传统的集中培训只能解决一些共性的问题,离我们预期的效果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除了统一集中培训以外,我们安排了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能手以及法律顾问到各乡镇、各村开展知识讲座等。接受培训人员细化到各村各社区的基层调解员,学员反映这种化整为零的培训方式更能解决一些有针对性的矛盾纠纷,同时我们也在积极探索其他的培训方式,多管齐下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咸安区人民调解中心集中进驻劳动争议纠纷、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校园安全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房产物业纠纷等6个区直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聘请了12名工作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扎实的专职调解员,这些专职调解员有退休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工作者,有退休乡镇书记、村社区书记,有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具有一定社会阅历、专业知识和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中青年,中心在调解案件之余,注重加强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每位调解员已完成近万字学习笔记,先后举办3期民法典辅导学习、5次模拟调解案例学习会、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总结会,不断提高每一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能力水平。中心2020年7月1日成立以来,共接待咨询来访群众2450人次,受理各项矛盾纠纷892件,调处成功712件,调解效果得到上级领导和辖区群众的肯定和称赞。

三、强化经费保障,提高调解员积极性

政府把人民调解工作始终作为维护社会稳定重要工作,将人民调解指导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20年10月12日,咸宁市下发人民调解奖补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咸政规【2020】4号文件,市、县两级共同设立人民调解奖补资金,每年各县市区财政拿出100万纳入市人民调解奖补资金统筹管理,按照“成功有奖、以奖代补、直补到人”的原则,实行一案一补。案件类别进一步明确细化,分为简易、一般、疑难复杂、重大四类,每案补贴标准分别提升为50元、100元、500元、1000元等标准。区司法局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全区各乡镇办及区人民调解中心人民调解案卷,进行了认真核查、公示并报市司法局审核,最终核定案卷2402份,其中一类1238件,二类1065件,三类53件,四类 46件,2020年1至9月份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共计240900元,较往年有所提高,现行的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已能基本满足人民调解员工作开支需求,有效激发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努力争取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按照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为专业性行业性、乡镇(街道)、有条件的村(居)和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配备3名、2名、1名以上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调解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完善专职调解员选任机制,采取公开选聘、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相关领域比较权威的退休专家或学者、有较强调解能力、丰富法律知识和广泛群众基础的年轻优秀人才吸收到专职调解队伍中来,逐步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年轻化、知识化,解决调解人员战斗力不强、组织人员弱化的问题。

2.加大培训教育力度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调解员培训,区司法局抓好乡镇()调委会主任、调解员的培训,基层司法所抓好村级调解主任、调委会成员的培训,适当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邀请专家学者前来授课或外出学习先进的调解经验、做法提高调解人员对做好新时期调解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

3.探索提高激励额度,调动调解积极性。继续加大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力度同时,向上积极争取省市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人民调解工作铺就“绿色通道”,为和谐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非常感谢你们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咸宁市咸安区司法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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