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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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咸宁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我市基层治理中作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贵单位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复如下:

近年来,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为民理念、多调化解、创新提升”的总要求,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主线,以解决问题和短板为着力点,着力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推动重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地促进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在基层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完善大调解格局

区人民调解网格实现区、乡、村三级全覆盖基层治理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区共建各类调委会186个。其中,成立区人民调解中心、乡镇街道调委会12个,村居调委会16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7个,全区派出所设立调解室12个。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形成了大调解格局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区人民调解中心统一规范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完善调解流程,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合理、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等原则,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受案、统一指派,依法依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二是规范内部管理。各级调解组织达到 “六统一”和“六落实”要求,建立健全学习、例会、统计、排查、信息反馈、回访记录等档案管理制度。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将调委会人员名单、调解受理范围和调解场所秩序等内容统一制成牌匾上墙,接受群众监督,有效地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2020年,全区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764件,调解成功3672件,调解成功率97.5%,涉及金额4063.63万元,开展隐患排查共计581为全区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队伍整体素质

全区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418人,其中,专职调解员218人,兼职调解员1200人,高中及以上学历718人。一是在队伍来源上,除镇、村(社区)干部外,广泛吸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把人民调解工作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结合起来。二是人民调解员实行分级培训,各调委会主任及专调委调解员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培训,其他调解员由各基层司法所负责培训,每年进行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少于2天,专职人民调解员上岗前参加初任培训同时组织部分专职人民调解员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组织评先评优等方式拓宽调解员视野,对人民调解员实行岗位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和调解技能。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区人民调解中心集中进驻劳动争议纠纷、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校园安全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房产物业纠纷等6个区直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聘请了12名工作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扎实的专职调解员。

三、建立“三调联动”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一是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畅通矛盾纠纷的分类、分流疏导调处渠道。区人民法院安排3名资深法官、优秀书记员派驻区人民调解中心驻点办公,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和电子签章,就地在人民调解中心现场立案、开庭调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调对接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二是健全公调对接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咸安公安分局各派出所联动乡镇综治、司法、法庭等单位均已形成“公调对接”调解矛盾纠纷模式,形成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0年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参与调解纠纷2681起,今年新增808起均已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就地化解。三是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对适合进行人民调解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区人民调解中心各专业、行业性人民调委会先后与保险公司、法院、公安、工会、妇联、知识产权局、民政、卫健、教育等部门联动,成功调解多起事故纠纷。其中,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委会荣誉称号。中心自2020年7月1日成立以来,共接待咨询来访群众2450人次,受理各项矛盾纠纷892件,调处成功712件,调解效果得到上级领导和辖区群众的肯定和称赞。

四、强化经费保障,提高人民调解员积极性

政府把人民调解工作始终作为维护社会稳定重要工作,人民调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20年10月12日,咸宁市下发人民调解奖补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咸政规【2020】4号文件,市、县两级共同设立人民调解奖补资金,每年各县市区财政拿出100万纳入市人民调解奖补资金统筹管理,按照“成功有奖、以奖代补、直补到人”的原则,实行一案一补。案件类别进一步明确细化,分为简易、一般、疑难复杂、重大四类,每案补贴标准分别提升为50元、100元、500元、1000元等标准。区司法局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咸安区各乡镇办及区人民调解中心人民调解案卷,进行了认真核查、公示并报市司法局审核,最终核定案卷2402份,其中一类1238件,二类1065件,三类53件,四类 46件,2020年1至9月份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共计240900元,有效激发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今后工作方向

1.完善“大调解”联动机制,发挥调解的教育功能。积极运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适时引导分流,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夯实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枫桥经验”基础,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教育作用,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效果,为“平安和谐咸安”建设筑牢“第一道防线”。

2.探索运用“三大平台”功能,扩大化解途径。与时俱进运用平台技术,拓宽化解途径,形成磅礴之势,推动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创新活力不断增强,依托“三大平台”使人民调解与新时代同频共振,奏出“枫桥经验”的时代乐章。

3.探索提高激励额度,调动调解积极性。继续加大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力度同时,向上积极争取省市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人民调解工作铺就“绿色通道”,为和谐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非常感谢你们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咸宁市咸安区司法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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