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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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度依法治区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履行“第一职责”,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升。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法治建设根本,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纳入首个议题”,纳入区委党校教学课程。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强调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自学,广大党员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区委主要负责人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3次,适时解决法治工作重大难题2项依规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15份。

(二)坚持示范创建,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出台《咸安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提出决策性法律意见建议9实行18名注册律师一对一服务领导的工作机制出台《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法制审查文件59份审查100%,依法决策更加科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区31家执法单位完成执法信息化建设对我区6家行政执法单位涉及9个的方面突出问题进行整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开展以案释法41场;开办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发布《咸安区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更新公开政务信息661条。受理审结行政复议11件,法定期间内办结率100%。参与行政应诉案件22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判决履行率有所上升,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措施更加有力。

(三)坚持环境优化,执法司法保障能力进一步升。

着眼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取消行政审批19项,审批改为备案10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59项;高频便民服务事项245项优化服务442项实施“跨省通办”“跨市联办”事项106项,成立民营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巩固企业开办“210”成果新增市场主体1680户,发布全国首个区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地方标准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咸宁市咸安区:首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专治办事“疑难杂症”首创便民方式》走上学习强国,并在全省推广,政务服务更加优化。开展“百名律师进百村、驻百企讲百课”活动,进百村15期,驻18场、讲百课28场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区乡村全覆盖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99件,解答咨询4796余人次;办理公证421件,法医司法鉴定375;开展认罪认罚1355件成立咸安经济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站,为园区企业提供点对点法律服务。在全省率先试点“团队办案+分段执行”的集约执行模式,结案平均时间缩短近60天,结案率为64.26%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清理规范性文件8份涉企执法司法保障更加有力。

(四)坚持强基固本,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出台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建成101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一条街、法治橱窗等,占全区167个村(社区)60%,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建立领导信访接待三级机制区领导接访47批106人次,各乡镇办场、区直单位“开门接访”3000余人、2096件次,受理率、答复率、办结率均为100%,中央联席办、省信访局交办我区106件信访件,已全部化解,化解力度、化解效果为近年之最。落实了“一居(村)一警(辅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核查涉黑涉恶线索9条,打掉涉恶团伙4个;开展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推进“雪亮工程”,实现农村乡镇重点区域视频全覆盖推进乡村两级人民调解中心阵地建设,完成全区12个乡镇、51个村(社区)人民调解中心阵地建设,占全区村(社区)30%。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扎实成效,兴办实事171件,形成便民惠企举措51条,群众满意率达98%

二、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部署,以法治护航咸安高质量发展为主要目标,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落脚点,坚持法治咸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咸安,为加快建设中国桂花城,打造“四个首善之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最根本的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根本任务和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予以部署落实。全区各单位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首个议题,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每年应至少举办两期以上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相关内容的法治专题培训,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教学课程,将法治文化学习纳入法治部门考学内容,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全社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2.推动“一规划两方案”落地生效。研究出台并组织实施《法治咸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咸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咸安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咸安实际,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效清单,加强督办,有效推进落实。

3.压实依法治区工作职责。推动建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清单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述法“三述同步”机制,及时反馈述法和评议情况。健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增加重点指标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强建好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各协调小组,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平安咸安建设。抓紧“关键少数”,加大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习运用,对全区“入网”党员干部学习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发挥领导干部 “头雁效用”;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

4.深入开展法治督察。坚持开展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法治考试工作。探索建立法治督察与人大监督、纪律监督有效融合机制。积极争取区人大的支持,出台《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拟定三年时间(2022-2024)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普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询问,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民生问题的“堵点”“痛点”“难点”。联合区纪检监察机关成立执法案件评查组,紧盯重点执法单位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评查。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咸安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着力打造“办事情靠制度、不靠人情;解决问题靠法治、不靠关系”的良好社会环境,让法治成为咸安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1.优化制度供给。认真贯彻《咸宁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持续释放制度红利。持续开展“清文件”专项行动,把公平竞争审查作为重点,及时纠正、废止有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即:首违免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增加执法温度。建立有效政企沟通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园区•干警服务联百企”活动,全面收集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最真实、最直接的法律难题,为企业制定“个性化法治解决方案”。积极探索推行中小微企业法律顾问共享机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覆盖法律需求。

2.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清理和证明事项承诺制,减轻市场主体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的实际问题。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推进“一事联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等,切实做好服务市场主体的金牌店小二。优化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互联网+监管”。

3.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强化行政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继续做好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加大市场主体保护力度;依法从严打击欺行霸市等破坏营商环境及违法经营行为,打破损害公平竞争的制度壁垒,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用法治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线,让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不断增强市场主体信心,让市场主体安心。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今年,我区要积极参与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补短板、强弱项,力争在全市率先取得突破。

1.加强政府职能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依法全面优化政府职能,完善区乡二级政府事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将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的设立依据、实施主体、职权范围、工作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

2.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和民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区各级政府及区直各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党群部门通过探索建立共享法律顾问机制等实现全覆盖,配足配强专职法律顾问,选好用好兼职法律顾问。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履职各项保障制度。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在全区落实。

3.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服务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积极探索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城区城管执法一体投入、一体管理、一体考核,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常态化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规范指引等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

4.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规范和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整合行政复议职责,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按照上级统一安排,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机制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生效判决履行率达100%。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监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及时通报、约谈出庭应诉率、生效判决履行率未达标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坚持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努力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可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着力提升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平安咸安全域提升”活动和“政法干警群众评”活动,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施惠于民,接受群众评议和群众监督。加强对执法司法权力制约监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司法公开和公正廉洁职业道德建设,持续开展政法系统年度执法司法百起卷宗评查活动,加大执法司法领域腐败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建立司法人员正负面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其中温泉法庭主要受理房地产案、永安主交通案、马桥主未成年案。大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健全律师执业保障。升级改造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实行常态化监督管理。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一体多翼”体系建设,形成以咸安区智慧矫正中心为主体,向全区13乡镇(街道)和186个村(社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三级辐射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体系,出台《咸安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打造信息化、精细化、智能化、规范化建设“咸安样板”。

3.大力拓宽司法救济渠道。围绕“打官司难”“执行难”问题,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和救助。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前移农民工法律援助站,推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实体化运行,用好司法救助、执行救助保险等手段,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法治难题。

(五)坚持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快建设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全方位多层次深入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更好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1.推动全民守法。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全面推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现一事一督查、半年一考核。加强青少年普法,做实法治副校长法治宣传工作。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推行“一月一普法主题”活动,指导各部门立足职能工作推出优质普法视频开展以案释法。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有机融合,重点打造一个镇、一个村居、一所学校、一个企业等4类示范点,树立具有鲜明咸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2022年底按照法治化乡村建设要求,实现全区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有效引导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2.创新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党建引领城乡社会治理,完善用好“党员下沉社区”、红色物业。强化基层基础,整合资源一体化化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提升“五大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实现阵地共建、信息共享、人员共用,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升级版”。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辅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广泛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每个村(社区)选育不少于3个“法律明白人”。统筹使用网格员、辅警、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等人力资源,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健全完善“网格发现、社区呼叫、部门报到、协同处理”和党员下沉社区工作机制,拓宽渠道,引导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依法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现13个乡镇街道区级示范创建全覆盖,建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复核管理机制,对复核不合格的,及时取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依法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强化源头管控、监督预警、传播阻断、应急准备等措施。

3.健全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加快阵地建设步伐,在2022年年底实现区乡村三级人民调解中心全覆盖,重点落实乡村两级专、兼职人员调解员上岗履职。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立人民调解案例库,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认真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确保地方政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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