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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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咸安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抓手,把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运行轨道,推动依法行政迈出坚实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合议共管”预防化解村组合同纠纷工作法被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104个先进典型之一,在人民大会堂作了交流发言;咸安区获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等称号;共同缔造、基层治理、资源服务平台“三下沉”等一批工作在全市走前列、全省有位次、全国有影响。根据《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指引》要求,现将咸安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坚持“学”字为先,引领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深学细悟。坚持“四个纳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各单位党委(党组)会议“首个议题”学习内容,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教学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举办学法讲座3次其中特邀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教授授课区委党校举办培训班5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培训20学时培训干部181人。组织全区78家单位、2135名机关干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线测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二是强化顶层谋划。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中共咸安区委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路径,一体推进“法治咸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各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评,健全“咸安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及时修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法治建设考评办法和评价标准》,落实各级党委(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制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强化以督促改。在全市率先探索“三述同步”基础上的“领导干部专项述法”制度,组织78家单位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书面述职,3家单位作典型发言实现述法全覆盖全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行政复议决定专项督察行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察”等法治督察15次,整改法院生效裁判执行不到位、道路执法人员违规执法、第一责任人清单落实不全面等各类法治问题45个,持续补齐全区法治建设短板弱项。同时,聘任首届法治督察员41人,邀请9人参与实地督察,逐步形成了法治建设“大督察”工作格局。

2.坚持“服”字为要,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向好向优。围绕“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深化资源、平台、服务“三下沉”改革。持续落实省委书记王蒙徽在咸安调研时的指示精神,推行“首席服务员”制度,下沉高频服务事项175项,市民之家人社、医保窗口月均业务量同比下降11.7万件,“就近办”业务达到六成以上。在全省率先开发出“基层减负一套表”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录入人员信息基础数据78万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省委办公厅、省委学教办、黄石市、神农架林区、恩施州、云梦县等到咸安考察。

二是聚力高效办成“一件事”。全省率先颁发首本不动产经营权证,推行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不动产登记“一次跑、一窗办、一站式”服务。全省首推“企业解忧码”,可随时随地开展惠企政策查询、政策申请、诉求分类归集办理等6大便捷服务,实现企业线上点菜、部门线下服务。全市首推“香城代办”特色服务,建立了覆盖城乡、村湾(小区)的1000余人“三桂”代办员队伍,为病、残、孕和行动不便的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日常用品代购,以及话费、水电费、燃气费代缴等服务,将服务送到群众的心坎上。梳理完成1594个事项办理指南,即办件比例由去年的54.6%提升到90.2%深入推进市民之家综窗改革,在市民之家开设人社、医保、不动产、公积金、税务、公安6个专窗+1个综窗,用以办理相关业务,进一步优化了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健全制度机制保障对区政府2011年起出台的399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60件,需要修改的13件,失效、废止的326件,清理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村级证明事项经清理保留5项,告知承诺247项,进一步打造“无证明城市”。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工作对保障政府依法决策的重要作用,全年依法审查行政协议、合同、工作方案28份,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和能力建设,政府法律顾问团全年提供法律意见书68份。坚持每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系统各单位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民”字为本,促进政府治理体系提质提效。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大力创建全省“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三项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探索了“人大法制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内部监督+外部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街道+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融合发展新路径,构建了“党委领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大监督”工作格局,项目顺利通过省司法厅验收。全年下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12份、《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2份,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个,充分发挥了行政执法监督纠错功能。

二是深化行政复议改革。依法开展案件办理工作,全年承办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121件,其中复议案件73件、诉讼案件48件。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咸安经济开发区普遍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形成覆盖全区的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网络。按照“应调尽调、受案先调、复调结合”原则,把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完善行政复议登记、受理审查等制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扎实做好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办理、监督等环节工作。严格落实《咸安区人民政府应诉规则》,202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在100%。

三是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包容审慎四张清单”等工作,全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任务102个,抽查结果均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推动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培训,集中组织全区行政执法单位224人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行政执法专门培训班,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林业局等单位开展了300余人参加的行政执法专项培训。组织区直行政执法单位96人参加湖北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94人目前全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达到1338人。

4.坚持“合”字为重,保障经济社会大局安定稳定。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一是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启动区级综治中心、人民调解中心、信访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整合工作,高标准打造向阳湖镇、横沟桥镇等“枫桥式”综治中心示范点。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综治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对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进行细化明确,搭建群众“说事”平台,全年受理调解案件8608起,成功调结8568件,化解率达到99.5%,调结案件总标的达到6.89亿元;其中,接受区人民法院委托调解1034件,司法确认791件,有效减轻了法院办案压力。在此基础上,我区“合议共管”预防化解村组合同纠纷工作法,在全国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上进行交流推广;“五心”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工作法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法先进典型。

二是推行“大宣传”普法教育。开展了“谁执法谁普法”年度报告评议活动,组织53家单位开展普法专项述职,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19名专家进行现场评议,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创新开展“一把手谈法治”活动,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等9家区直重点单位“一把手”现场说法谈法,宣传推介了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亮点。为全区87所中小学校聘任142名“法治副校长”,健全了人员选聘、联席会议、年度考核、信息公示、“五个一”任务提示等工作机制,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80余次,辐射青少年8万余人次,发放普法资料10万余份,在《今日头条》《楚天法治》《咸宁日报》、省司法厅公众微信号、“云上咸宁”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打造了“云上咸安”普法专栏、“咸安司法”普法抖音号、“咸安普法”微信公众号,原创制作的《帮信罪》普法视频被省、市有关媒体广泛转载。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15日国家安全日、4.26世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扫黑除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普法活动,参与群众达10万余人次,其中,今年12.4国家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方式新颖独特,吸引大量群众参与其中。发挥法治文化阵地“润物细无声”作用,实现全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银泉社区、双泉社区、肖桥村3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顺利通过司法部复核。

三是构建“大平安”工作格局。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常态化做好积案化解,96件信访积案被成功化解,其中3年以上“骨头案”61件、5年以上的“钉子案”19件、10年以上的“无解案”16件。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十大行动,严厉打击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枪爆刀等突出违法犯罪,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同比下降14.8%,损失金额同比下降 13.2%,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有力守护了人民群众“钱袋子”。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依法从严从快审结沈文术等十五人涉黑案。办理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39件,保护了蓝天碧水青山。扎实开展“平安咸宁全域提升”活动,不断筑牢平安建设坚实屏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过去一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单位还存在行政执法同案不同罚、行政执法案卷不够规范、行政执法音像资料收集不齐全等问题。二是部门职能有待进一步优化。因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原因,存在少数部门履职不到位情况。三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平衡。有的单位开展部门普法活动较多,而有的单位仍然存在“普法是司法局的事”的错误认识,部门普法的全面性和生动性不高。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个别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学习领会不深,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同时,由于法律专业人才不足,法治人才培养力度不够,导致少数行政执法队伍在能力素质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需要。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担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了工作专班,配强了工作力量。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咸安区创建2023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安法办发〔2023〕10号),明确了创建目标和责任分工。多次召开动员会、推进会、迎检会,推动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在区政府2023年第一次全会上,组织53家重点区直部门和乡镇开展了依法行政书面述职,确保从新年伊始就把法治的种子厚植在各单位“一把手”心中。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积极参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咸安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咸安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汇报》等,引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做到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有关部门梳理、编制《咸安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3年版)》《咸安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咸安区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三项事项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与江西省吉安县、泰和县签订协议,与广东省东莞市达成协议,首批选取55个高频事项开展跨域通办。出台《咸安区三个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创建工作方案》,推动社会类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创业担保贷“高效办”等全区9个项目获批省级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试点。四是加强调研督办。多次深入浮山、永安、官埠、横沟等乡镇(街道),实地调研督办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成效。印发了《关于全区2023年上半年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有关情况的通报》,2023年咸安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强化结果运用,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综合考评中,组建专班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突出“关键少数”,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参加了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全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会议;支持区司法局开展了《“一把手”谈法治》访谈节目。落实《咸安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八条措施(试行)》,对53名熟悉法律知识、在信访维稳一线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关心关爱,其中提拔重用40人、晋升职级(等级)13人,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区政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努力把“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这块金字招牌做得更实、擦得更亮。一是全员覆盖抓培训。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业务培训力度,通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领导访谈带动学、党校主体班集中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广泛学、干部学法清单自己学等多种形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进一步入脑入心入行。二是把握关键强质效。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更加优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务服务更加高效,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健全依法规范的政府决策制度支撑;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切实落实“三项制度”“四张清单”“三项机制”等制度规定;营商环境更加过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基层治理更加精准,始终保持社会大局的安全稳定,从而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打造成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法治政府建设标杆。三是服务大局促发展。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重难点工作相结合,做到工作未动、法治先行,工作已动、法治同行,不断提高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充分运用领导任前法律考试、年度述法,干部在线学法、执法人员法律考试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的能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全区上下努力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从而推动社会治理各项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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