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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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狠抓贯彻落实,推动落地见效。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坚守“四大安全”,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法治政府建设,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贯彻落实《咸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依据《咸宁市咸安区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责任清单》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全局各项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咸安区法治政府建设添砖加瓦,贡献力量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全区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全局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正确运用法治思维和执法方式,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能力。

(二)落实三项制度,规范完善执法机制。度是规范执法的基础,2022年我局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需要及行政执法公开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7天双公示制度。2022年,我局双公示率达到100%。

2、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建成行政执法信息化指挥中心,配备了专业执法记录仪80台,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有力地推进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合法化。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法制审核,并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

(三)强化两法衔接,实施案件全程监管。为了加强案源管理,健全案例分析研讨等指导协调机制,我局从源头、流程、考核三方面着手,强化案件管理,对案件线索、立案、行政强制措施、案件管辖、案件监督、案件合议、销案及办案时限、执行与结案归档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9个关键环节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管理。在案件核审中,严格按照“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违法、处罚是否适当”的核审原则对案件进行把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程序违法、处罚不当的案件坚决予以退回并进行补正、修改。不办人情案、部门利益案,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做好相关信息的录入。2022年,我局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62件,其中5件涉罪案件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完善执法机制,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我局以“放管服”改革为契机,致力于执法“力度”和执法“温度”的平衡,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助力创优区域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成效。

2022年5月份,我局联合区司法局下发《咸安区市场监管领域柔性执法清单》,该清单共计77项,涉及市场主体登记,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商标广告,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药品与医疗器械等多个管理领域,包括首违免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四个方面,为推进落实我局柔性执法提供了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的清单。2022年,我局对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市场主体不予立案38起、不予处罚22起。

2022年11月份,我局出台了《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办法》。《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管理的实施意见》从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容错制度、规范日常行政监督检查行为、严格执行行政自由裁量基准、提升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知晓度、加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探索市场主体歇业“零监管”、加强经营信用信息动态维护、推动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持续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等十个方面对我局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以及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提供了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局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办法》是为依法、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保障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的落实而制定的重要制度。对于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提高办案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五)推进落地式放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深入贯彻落实我区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有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一是压缩企业开办环节和时间。升级企业开办“210”标准服务,创新推行企业开办“1050” 标准(1个环节:一窗申请, 0.5天办结,零费用)。实现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实现同步办理,免费赠送5枚公章,同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和含有数字证书密钥的一套5枚电子印章。将银行预约纳入企业开办服务范畴,推动将银行开户信息推送到相关部门。目前,我局共赠送公章855套,为市场主体节约刻章成本12.8万元。二是实现企业开办智慧秒批。购置智慧审批自助办理一体机,企业开办从名称登记到注册登记事项填报,可线上自助办理。审批模式由“人工审批”转为“智慧审批”,提高了办事效率,实现“秒批秒办”“24小时不打烊”的便民办照模式,大力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2022年以来,自助机已办理118户营业执照。三是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按照《咸宁市推进“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市场需求导向,进一步优化系统、精简材料、压减时间,创新准营方式,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目前我局共颁发了158张《综合许可证》。四是推进市场主体歇业登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主体为降低经营成本,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目前,我局窗口已办理1家歇业备案登记。五是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推行注销登记“一网通办”“部门联办”,实现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环节注销登记协同办理,全流程 1 个工作日办结。今年以来,已注销企业787户。六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全面对标先进地区,聚焦市场主体发展关切点,结合股室职能,开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改革先行区创建,旨在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方便企业网上办事。

2022年,全区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7568户,注册资本(金)55.27亿元。其中:新登记企业类市场主体1565户,同比减少0.25%。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31户,同比减少3.1%。新登记个体工商户5972户,同比增加91.7%。

(六)推进创新式监管,持续优化市场秩序。一是推行创新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和部门联合惩戒,探索多级联动、跨区域联合抽查、跨部门综合监管,科学抽取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减少入企检查次数,降低制度性成本,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及时公示抽查结果,提升市场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扩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和领域,实现涉企信息“应归尽归”。做好“双公示”信息采集,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及时录入平台,每周通报信息数据,既让合法守信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又让违法失信企业曝光无所遁形。二是推行分类监管。按照《咸宁市市场监管系统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将市场主体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进行分类监管,对信用状况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切实提高监管工作实效。三是推行“经营异常名录”优化监管。为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2022年全面推广市场主体自主年报公示改革试点工作。在精准给市场主体做宣传、催报工作的同时,通过分析市场主体数据、主体历年年报数据,加强年报数据分析和监测。对企业实际经营场所与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不一致但能够联系的,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行政指导方式督促其正确履行公示义务或者办理变更登记。四是实施维权促企服务。聚焦我区特色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和大型商品集散地,围绕食品药品、日化用品、装修建材、医药器械、电子商务等侵权假冒易发多发领域,以及重点消费品、重点工业品,积极发挥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基层监管所网格化监管执法效能,依托“12315”主动开展侵权假冒商品违法线索排查,及时受理举报、投诉、转办,严肃查处侵权假冒行为,对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七)推进融入式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发展。2022年,我区商标申请数1131 件、商标注册数854件,目前全区有效商标注册总量6573件;专利授权数量1932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51件;有效发明专利数量439件;知识产权案件立案4件,结案4件,罚没金额共计2.1万元。一是申报了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区)、咸安经济开发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成立3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和咸安区向阳湖商标品牌指导站。二是与十堰市茅箭区和荆州高新区分别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三是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宣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并对系统内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四是开展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五是推荐湖北巨宁森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加入“打假扶优政企联盟”,推荐指导“三六”“巨宁”申报湖北省优势商标名录。六是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开展专利申请质量专项排查,2022年我区开展规范专利申请专项行动4次,共查处非正常专利申请信息136件,目前已撤回122件、不撤回也不申诉5件、被他人冒用身份资料申请撤回1件、申诉1件、无法联系7件。七是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收集企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需求。八是指导真奥金银花药业有限公司以专利(专利号:ZL201510283985.8)向汉口银行咸安支行成功贷款1000万元;指导湖北雄志塑胶五金之品有限公司申报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获得认定,并指导完成海外护航中期评估,完成知识产权贯标、3件PCT申请、2件马德里商标完成国际注册阶段。九是开展“品牌湖北”宣传。目前为止,我区的“巨宁”已经上了“品牌湖北”品牌推介栏。

(八)推进浸入式审查,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深入落实“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一是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宣传。二是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对有商业秘密保护要求的企业开展帮扶指导,部署咸宁麻塘风湿病医院有限公司为商业秘密保护试点企业。三是大力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四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调整咸安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为区政府副区长陈浩同志,参照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调整情况,增加区医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个成员单位。2022年度新增审查单共11份,发布四次情况通报,并实地检查区科经局、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五是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公平竞争审查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以全面推动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

(九)推进场景式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一是开展重要节日稳价保供工作:密切关注猪肉、粮油、蛋菜、防疫物资等重要商品价格变动,规范明码标价,倡导价格诚信,防止出现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二是开展转供电收费“百日”专项治理,规范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公示行为,加大违规收费行为监管执法,立案2起,清退多收电费19.85万元。三是加强民生领域价格行为监管。组织开展“春耕护农”专项行动,维护我区涉农市场交易秩序;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联合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制发《关于开展全区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立案查处4起,罚没金额46.48万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立案查处2起,罚没金额2.72万元。四是开展中介机构及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检查。五是组织开展涉企收费联合检查。会同各领域主管单位开展涉企收费联合检查,2022年以来,已检查涉企收费单位93个,其中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10个、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2个、水电气领域68个、金融银行10个、交通物流行业3个。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市场监管部门是由原工商、质监、食药、物价等多个部门组建而成,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点多、面广、线长,任务重、要求高,涉及大量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应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亟待提高。

(二)部门之间数据开放共享程度不够高。部门系统平台和政务服务“一张网”之间融合度不高,存在信息孤岛现象。部分专网系统和政务服务“一张网”只是实现了单点登录的跳转链接,但是无法全面实现数据的共享、共用。

(三)政策落地难,造成群众办事难,市场主体发展难。如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审批,设置审批标准未出台,导致艺术体育类培训基本处于停办状态;区政府开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要重新制定布局标准,但一直未明确,也处于停办状态。

(四)个别部门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虽然现在已经在省级平台建立了“一单两库”,但平台中仍有具有行政执法权成员单位的检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执法人员名录等基础数据没有全量录入,导致涉及这些部门的联合抽查工作无法开展。受各部门的监管职责、监管内容手段不同的影响,导致我们作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对个别单位的指导调度存在困难,容易出现整体工作推进不统一、不协调的情况。

(五)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一是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面,咸安区没有评估机构,无法常态化开展,需要评估的企业都是去外地找评估机构做的;二是在快速维权方面,全市目前不具备申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的条件;三是无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六)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职业打假人”,这些职业打假人对食品药品、广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权复议、诉讼等程序相当熟悉其购买商品的目的不是自己消费,而是从中牟取暴利。如何正确处置职业打假行为,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研读《咸安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依法办事,认真落实《咸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纳为年度重点工作,并将推进法治建设和市场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我局持续推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对广大消费者、企业经营者、乡村村民等开展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法治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开展具有部门特色的法治宣传。包括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5.25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5.28民法典颁布两周年活动、12.4国家宪法日以及相关宣传教育月活动等。以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导向,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生活,把“法律六进”推向深入,让群众通过生动的法治实践感受法治力量

三、加强监管执法,打造良好环境。突出安全监管,严守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切实加强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等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开展日常巡查,细化监管措施,最大限度地将问题和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全面有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打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进包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2023年,我局将继续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咸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按照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市场监管工作,务实创新、开拓进取,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强化干部职工培训,增强市场监管干部的法治理念,提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打造一支依法行政的市场监管执法队伍。三是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通过各种形式和措施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四是抓好“两法衔接”“三项制度”“四张清单”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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