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切实履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始终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导向,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1、单位信息。根据《咸宁市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区人社局承担统筹协调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维权的重要职能部门(详见http://12333.xianan.gov.cn/page278.html)。区人社局为咸安区人民政府正科级组成部门,核定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内设机构8股1室(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和基金监督股(行政审批股)、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劳动关系和仲裁监察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直属事业单位(9个):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局、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局、信息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考试中心、档案中心。),以及13个正股级乡镇办人社中心。截止2019年12月,全系统在职在编138人、三支一扶人员2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70人,聘用人员1人。局长汪性智,另有5名副局长,党组成员1名、党组成员兼二级单位负责人1名、总会计师1名、工会主席1名。办公地点设在咸安区长安大道41号,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为15:00-18:00),对外办公电话:0715-8322446,邮政编码:437000,电子邮箱:xarsj@xianan.gov.cn。
2、组织领导。成立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工作专班,落实工作经费,出台工作要点,开展具体工作。
3、平台建设。区人社局主要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http://12333.xianan.gov.cn)、微网站、咸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总量。2019年,区人社局通过网站、微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LED电子屏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60条,其中通知公告信息67条,工作动态信息94条,政策文件信息39条,图片新闻信息40条,审批公示信息20条。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2)审批制度改革方面。2019年,区人社局在湖北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领取、核定、编制区级职权事项216个,其中即办事项168个,占77 %。公示“最多跑一次”事项16个。发布取消区级证明事项文件1个,取消证明事项3个。完成29个“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和实施清单的编制。
(3)政务服务方面。区人社局挂牌咸宁市咸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截止2019年底,窗口工作人员 20人左右。其中有1人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公,主要职责负责企业社保事项办理 。
(4)大数据建设方面。完成部门印章信息5个证照信息的数据采集,全年录入电子证照信息1786条。完成鄂汇办App注册1600人左右。
(5)部门预决算情况。2019年区人社局财政预算收入1642.85万元,比上年减少10.87万元;财政决算支1642.85万元,比上年减少10.87万元。全年“三公”经费支出14.1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3.96万元,减少49.68%;较上年支出减少12.02万元,减少45.95%。“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5元;公务接待费11.1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4.61万元,减少29.18%;较上年支出减少3.77万元,减少25.2%。全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82万元:办公费16.73万元、印刷费13.93万元、咨询费0万元、邮电费16.2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8.39万元、维修(护)费36.78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1.58万元、培训费0.98万元、公务接待11.19万元、劳务费8.58万元、工会53.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49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84万元,上升21.79%。
(6)精准扶贫情况。安排2名同志长年蹲驻联系点高桥镇黄铁村和白水村,精准扶贫工作队每月集体下村不少于2次。全年投入资金178590元支持高桥镇黄铁村和白水村精准扶贫工作、环境整治、秋冬播生产等工作。精准扶贫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5 | 15 | 1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1 | 1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0 | -1 | 3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0 | -1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学习领悟不够。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领悟不到位,具体表现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还不够全面深入。二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多,信息查询多头模板不一致。现使用湖北政务服务网的“依申请、依职权”系统、“互联网+监管”;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咸安区人社局门户网站三个主要网站统一模板进行信息公开公示。
2、改进措施。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区人社局拟采取三个方面的改进措施。一是积极组织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掌握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方法和要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认真查找问题,加强整改与落实。二是建议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载体统一化、规范化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区人社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1件,其中主办6件、协办5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完毕,代表、委员见面率和满意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