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咸安区“社银合作”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咸安区“社银合作”服务实施方案
2.咸安区“社银合作”服务事项清单
3.咸安区“社银合作”服务重点任务分工表
咸宁市咸安区金融领导办公室 咸宁市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宁市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8月16日
附件1
咸安区“社银合作”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落实《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 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52号)文件精神,咸安区对标省内先进地区,深入推进“三下沉”工作,积极开展“社银合作”服务,为抢抓机遇,促进我区社银合作服务科学化、规范化、便捷化,开创全区便民服务新格局,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合理利用银行资源,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补充经办力量,充分发挥社银合作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区营造更优更畅的营商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理念,通过加强人社与银行的合作网点建设,推进银行办理人社业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利用银行服务网点遍布城乡的特点和金融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及从严要求,就近为百姓提供社保、就业等人社领域公共服务,弥补当前人社领域基层公共服务薄弱短板,持续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打造政务服务优质品牌。
三、主要任务
(一)各事项管理实行标准化运作
1.窗口标识标准化。相关合作银行网点在大门外显著位置悬挂“咸安区社银合作服务网点”标牌,样式由区人社局统一制作,内部大厅由相关网点根据银行形象建设标准、业务窗口布局情况,因地制宜安排窗口及标识位置,由区人社局按标准验收。(责任单位:区人社局、相关合作银行)
2.服务清单标准化。以省人社厅对接银行端口服务事项38项为基础,确定《咸安区社银合作服务事项清单》,后期将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和工作进展需要,及时动态调整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3.网点设置标准化。大力引导群众在银行好办事、办成事,前期计划放开社银合作端口,城区内所有银行网点均可自愿参与,区人社局对照验收标准,组织专班对网点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定级,A类网点设立人社服务专窗和业务专员,可办理省人社厅对接银行端口的全部38项人社高频业务,并配有自助一体机,可方便群众自助办理高频个人业务,A类网点参加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评估验收;B类网点配备人社服务一体机,可自助办理个人信息查询、打印社保凭证等个人业务;C类网点可办理社保卡申领、换卡业务;D类网点可办理取款、待遇资格认证等简单业务。符合条件的网点即可正式挂牌对外开放办理社银合作相关业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将社银合作网点深入乡镇、村湾,打通最后一公里,将高标准高质量社银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金融办、相关合作银行)
4.业务经办标准化。根据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结合人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遵循依法、便民、高效、安全、规范、公开的原则,按照事项全程办结、收件受理和仅收件等不同办理权限,梳理窗口服务提供标准,围绕经办事项、服务模式、材料表单、风险控制、办理时限、归档管理等制订规范操作流程,减少职权交叉重叠,消除服务盲点。(责任单位:区人社局、相关合作银行)
5.设备技术标准化。依托现有社保卡合作网点的设备、人力,根据上级的社银合作技术要求,完善全区社银合作信息系统的联网对接,落实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规范。各网点需要购置的设备由银行负责配备。(责任单位:区人社局、相关合作银行)
(二)加强日常服务管理
1.建立业务联席会议制度。区人社局、区政数局、区金融办与相关合作银行要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沟通,业务指导。完善工作协同机制,建立日常工作联络群,各银行网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反馈,由人社局业务经办机构负责解释说明,优化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金融办、区政数局、相关合作银行)
2.强化管理提升经办能力。做好合作网点社保业务经办的日常规范管理、咨询解答、业务指导等。制定具体业务培训计划,定期、不定期组织网点经办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和练兵比武,确保网点服务的专业、优质、规范,并根据合作网点业务开展评估情况,不断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金融办、区政数局、相关合作银行)
3.提供特色服务延伸服务。针对日常进到银行网点办理业务的各类人群,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因事制宜提供特色服务和延伸服务,通过开辟绿色通道、编制大字版办事指南、帮办代办上门办、宣传养老反诈知识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建设我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相关合作银行)
(三)开展监督检查
1.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合作网点推进过程、日常业务经办的监督检查,设立办事对象投诉及意见反馈的途径,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对投诉及意见的回访核实和整改落实,持续改进服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金融办、区政数局、相关合作银行)
2.专项监督检查。不定期组织业务单位人员开展对社银合作网点进行明察暗访、抽查等,对网点服务中有特色的、成效明显的做法予以推广,对存在违规经办和违规操作现象等问题的,立即责令网点整改,确保风险隐患及时得到处置。(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金融办、区政数局、相关合作银行)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2023年5月上旬-2023年5月中旬)
区人社局根据2023年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议精神,梳理在基层人社公共服务领域的先进经验,安排人员前往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形成区人社局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举措复制推广清单,开展咸安区“社银合作”服务。
(二)确定事项(2023年5月下旬-2023年6月中旬)
聚焦群众需求和市场期盼,结合自身职能,区人社局梳理“社银合作”服务下沉银行办理事项,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全省第三方评价中反馈的短板弱项,探索发掘自身特色亮点,按照简易、高频的原则下放业务,总结提炼形成《咸安区2023年“社银合作”服务事项清单》。
(三)全面推进(2023年6月下旬-2023年9月下旬)
“社银合作”服务事项各责任单位要因地制宜、主动作为,积极开展服务事项的推广与落地,细化工作措施,积极争取省市对口部门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与相关配合单位精诚合作,强化协作沟通,稳妥推进服务事项“下得去”、“接得住”,确保取得实效。各银行网点8月10日之前反馈参与意愿,9月10日之前意愿网点要做好筹划准备、大厅建设、人员部署等前期工作,9月中旬,区人社局组建专班对网点进行评估验收,合格的网点在9月下旬选派人员参与区人社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四)上级考核验收(2023年9月下旬-2023年10月上旬)
区人社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各经办机构服务事项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迎接省、市营商办对社银合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示范先行区的验收检查。后续将对成效显著的加强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对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敷衍塞责、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优化完善(2023年10月下旬-2023年12月中旬)
巩固创新成果,进一步完善咸安区“社银合作”服务各项举措,着力解决瓶颈制约,不断提高创新服务成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人社局、金融办、政数局、相关合作银行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促进“社银合作”事项推进落实。
(二)强化资源保障。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实现多方筹资、共建共享,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积极争取市区相关部门支持,落实政务服务一体机、社保制卡机等设施设备。银行从事社银合作服务所需人员,可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由区人社局负责招聘和业务培训,人员的薪资、日常管理由银行负责。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大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宣传墙、宣传横幅、海报彩页、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社银合作”服务事项,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短视频平台,制作简短、创意、新颖的视频内容,吸引群众关注,提高公众知晓率,引导居民就近办。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齐心协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建立年度督查考核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在政策、资源上给予更大的扶持。
附件2
咸安区“社银合作”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 业务办理名称 | 序号 | 业务办理名称 |
1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暂停 | 2 | 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查询 |
3 | 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续保 | 4 | 失业保险缴费信息查询 |
5 | 灵活就业人员续保登记(暂停缴费状态人员) | 6 | 工伤保险缴费信息查询 |
7 | 个人一般信息变更登记 | 8 |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查询 |
9 | 启用社保卡发放(个人) | 10 | 养老保险转移信息查询 |
11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近3年) | 12 | 【省集中企保系统】单位参保证明 |
13 | 个人参保证明 | 14 | 【省集中企保系统】湖北省养老待遇证明(单位专用) |
15 | 湖北省养老待遇证明(个人专用) | 16 | 【省集中企保系统】养老待遇发放不成功信息查询(单位) |
17 | 养老待遇计算表查询打印(个人) | 18 | 退休审批进度查询 |
19 | 离退休待遇发放信息查询(个人) | 20 | 单位参保人员查询 |
21 | 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 22 | 资格认证情况查询 |
23 |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 24 | 单位基本信息查询 |
25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打印 | 26 | 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
27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 | 28 | 单位缴费单信息查询 |
29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 | 30 | 单位征集信息查询 |
31 | 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 32 | 单位到账信息查询 |
33 | 个人基础信息查询 | 34 | 待核实人员查询 |
35 | 个人参保信息查询 | 36 | 账户退费信息查询 |
37 | 【省集中企保系统】待遇信息查询(失业) | 38 | 湖北省养老保险历年参保缴费证明 |
附件3
咸安区“社银合作”服务重点任务分工表
责任单位 | 主要任务 | 提供内容 | 备注 |
区人社局 | 全面落实 | 筹备、协调 | 草拟实施方案;召开协调会、组织人员培训、现场指导 |
先行区创建 | 落实服务清单;印发服务指南及宣传手册;考核评估 | ||
验收检查 | 总结报告、材料整理、迎接省厅检查 | ||
人员 | 协调解决从事社银合作服务人员的招聘及业务培训 | ||
区政数局 | 协助推进 | 政务服务 | 协助解决推进过程中在政务服务领域的问题和困难 |
区金融办 | 协助推进 | 沟通、协调 | 协助解决推进过程中各金融机构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
合作银行 | 网点设置及服务 | 场所 | 银行网点设立功能区或专窗 |
设备 | 配备业务经办设备(电脑、高拍仪、打印机等) | ||
人员 | 每个窗口至少配备1名专人负责办理社银合作业务 | ||
网络 | 配备社银合作服务经办专网 | ||
标志标识 | 统一悬挂社银合作服务标牌,统一窗口标识、宣传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