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热门搜索:

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各乡镇办场人社中心:

现将《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


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区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持续做好我区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工作,为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及时为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就业帮扶,使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都可以得到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都可以享受就业政策。

二、工作措施

(一)推进劳务输出。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机制,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为集中外出务工的劳动力提供便利出行服务。按规定对有组织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按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对有组织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人口按每人不超过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脱贫人口到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保的,可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二)发展就业帮扶车间等就业载体。继续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等就业载体作用,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就业帮扶车间有贷款需求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优先给予支持。延续支持对企业和各类农资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帮扶车间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三)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培训等政策。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脱贫人口,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属于返乡创业的,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优先安置无法外出、无业可扶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劳动力。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安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指导“村两委”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健全乡村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实现动态实时更新。

(五)精准实施技能提升。做好脱贫群众技能培训,加大技能提升力度,并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脱贫劳动力、脱贫家庭子女,继续执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提高20%的政策至2021年底。鼓励各定点机构积极承担技能帮扶任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六)举办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与就业帮扶精准对接,有针对性的推荐脱贫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增强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的能力,实现脱贫人口与招聘企业的人才对接。积极搭建就业帮扶和人才服务平台,借助湖北省公共招聘网、咸宁市广播电视台、“创业咸宁”微信、手机短信等线上服务平台及时推送就业岗位和就业创业政策,帮助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帮扶对象实现就业。

三、总体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促进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部门力量,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抓好政策落实、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深入推进劳务协作。做好就业帮扶工作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压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就业帮扶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工作保障。保持就业帮扶工作协调机制、工作专班等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加强人员配置。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就业帮扶支持力度,保障政策落实和服务开展。

(三)加强就业帮扶宣传。围绕巩固拓展就业帮扶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利用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促进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服务举措和对接活动。挖掘就业致富典型案例,用生动的事实和群众的感受说话,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新闻资讯一网打尽,政务服务尽在手中。
云上咸安
咸安发布
  • 欢迎下载“云上咸安”APP、关注咸安政府网官方微信“咸安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云上咸安”二维码下载APP。
  • ②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或搜索“咸安发布”、“xianancn”关注微信公众号。
【 打印 】
【 字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