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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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3月30日至5月12日对区人社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单位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三个方面存在15个问题、36个具体表现,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反馈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巡察整改督办会,狠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问题15个,共清退资金25.41万元,追责问责13人,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12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局领导班子分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紧抓好整改措施落实。

(二)提高认识,扎实整改。我局制定了《中共咸安区人社局党组关于巡察情况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区人社局巡察整改任务“四个清单”,把整改事项按照分工和职责范围,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并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建立规范整改台账,切实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三)建章立制,确保实效。严肃认真对待区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共建立、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12项。着眼管长远,着力解决问题,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密切干群关系、转变工作作风的过程,成为加强党性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的过程,用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果促进全区人社各项业务的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二、整改情况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问题1-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主要表现:一是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就业工作指导要求有差距。局党组没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缺乏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难题的有效举措,部分企业“招工难”和部分群体“就业难”并存。如敏实集团等重点企业不同程度存在人才缺乏、用工难,满足不了企业的发展需求。二是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局党组积极主动学习的意识不强,中心组学习主题不突出,部分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不经常不充分,学习缺乏联系工作实际与思想实际,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1-1号问题,区人社局党组落实首个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就业(含社会保障等人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稳就业等一揽子政策精神,紧密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结合咸安实际抓好贯彻落实。邀请专家、观看视频、实地参观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运用好学习强国、干部在线、云上咸安等平台把理论学习抓在经常。创新建立保障和服务企业用工机制,持续开展“百名人社干部联百企”活动,推进政校企合作,深入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职教集团与企业开展订单班、新型学徒制培训,持续开展用工招聘,敏实集团等重点企业用工有保障,有效缓解了部分企业“招工难”和部分群体“就业难”问题。

建立完善《咸安区人社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咸安区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度2项,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1-2: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一是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没有入脑入心。2021年9月个别干部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玩手机直播,造成负面舆情和不良影响。二是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还不健全。区人社局虽安排专门股室处理网络舆情,但未建立行之有效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尤其是在处置突发性网络舆情方面缺少具体细化的指导。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1-2号问题,区人社局制定干部政治思想教育计划,举办人社系统高质量发展培训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宣传区人社局咸安好人张胜、周汉宁的先进事迹,严格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入脑入心。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负面舆情和不良影响的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做好思想教育转化工作。区人社局成立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咸安区人社局机关管理制度》《咸安区人社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网络舆情能得到有效处置,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1-3 :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主要表现: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不畅。2017年至2021年,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对被征地农民待遇搁置拖办,涉及1017人适龄人员待遇未得到及时按月拨付,最长达六年之久。二是企业社保基金监管有漏洞。企业职工应保未保,部分企业职工拖欠社保费。三是对养老保险资金监管不力。2015年至2022年,有65名死亡退休人员多领取养老金共计96.36万元,目前还有17.7万元未追缴;有66名退休人员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3.33万元,目前仍有4.24万元未追回;截至2022年4月,14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55.92万元,未追回13.18万元;2名人员重复领取养老保险30.06万元,未追回18.59万元。四是社保基金支撑能力不足。2017年至2022年,新、老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大、收入小,征缴和支付压力逐年增大。五是劳动技能培训与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不够融合。局党组在破解就业技能人才培训,特别是高层次技术人才培养工作上办法不多,技能培训与招聘企业的职位要求结合不紧,不能很好满足企业需求,如湖北真奥金银花药业有限公司和湖北健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缺少专精特新类医药、化工人才。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1-3号问题,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不畅,经城乡居保局自查核实,1017人均是补发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主要原因2019年、2021年乡镇办补报老被征地农民人员经区政府同意后,按老被征地农民“锁定对象,固化标准,一次记账,到龄发放”的原则对其中到龄人员补发2015年1月-2021年1月待遇,现按月正常发放。

二是企业社保基金监管有漏洞,针对企业拖欠社保费问题,由于社保费征收主体是区税务局,我局2021年和2022年连续向税务局报送关于催缴社会保险费欠费的函,请税务部门依法催缴;针对企业应保保问题,咸安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22年9月至11月,在全区集中开展社会保险专项扩面工作。

截至2023年3月14号,应保未保企业共有28家企业已办理参保,共新增参保职工209人。拖欠社保费企业共有11家企业缴清社保费,1家注销社保登记。清缴社保费合计1060万元。为突出解决未参保企业、企业未参保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建筑业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应保未保问题我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各乡镇办的扩面征缴职责,截至2022年11月底已全面完成7455人的扩面任务。

三是对养老保险资金监管不力,65名死亡退休人员已全部追回多发待遇96.36万元,66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13.33万元,已追回63名11.16万元,还有3人2.17万元正在进一步追缴。14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55.92万元,已追回44.52万元,另服刑人员胡解生核减应收数0.76万元,剩余2名服刑人员共计10.64万元正在以逐月抵扣养老金方式进行抵扣还款。2名人员重复领取养老保险30.06万元,已追回14.62万元,剩余15.44万元,正在以逐月现金缴存还款方式进行还款。

四是对社保基金支撑能力不足,定期向区政府汇报新机保基金收支、风险情况,上报拨付基金缺口报告,并在2021年底形成新机保运行专题汇报,建议区政府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确保退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通过以上措施,地方政府安排弥补新机保赤字资金,确保退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五是劳动技能培训与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不够融合,2022年度结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联合区级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各类就业创业培训合计104期,共培训3853人,享受培训补贴3817人,发放培训补贴585.21万元,培训涉及育婴员、保育员、茶艺师、中西式面点师、驾驶员等多个工种。

建立完善《咸安区社会保险待遇支付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制度1项,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1-4:关于执行上级政策要求有偏差。主要表现:一是选择性执行审批程序。根据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以下简称就业局)制定的公益性岗位审批程序规定,用人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须经区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后,由就业局审批。但人社局机关股室、就业局、乡镇人社中心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时,直接向就业局申报同意就可办理手续。二是利用职权便利,大量截留公益性岗位和“三支一扶”人员。三是违规使用公益性岗位和“三支一扶”人员。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1-4号问题,区人社局已按省厅有关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审批程序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对于大量使用公益性岗位和三支一扶人员根据人社工作业务量大,人员紧张的现状,在近几年非编人员数量已经逐渐减少的基础上,确保非编人员只减不增,2022年以来全局已减少公益性岗位人员8人同时严格人员调配使用1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限超过7年的,因从事人社工作时间长,业务熟练大部分是在服务窗口一线(包括乡镇一线),为了保持工作延续性,采取逐年逐步消化的方式(到龄退休、以钱养事)解决,对于公益性岗位和三支一扶人员等非编人员一律安排办公室辅助性工作岗位,2022年新入职的8名三支一扶人员已全部安排在乡镇人社中心工作。建立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三支一扶”人员管理的通知1项,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1-5:关于“店小二”服务精神不足。主要表现:一是落实便民化服务有差距。区人社局没有把群众问得较多、难理解的问题形成宣传单放于人社各服务窗口,很多群众对网上办事(缴纳社保、领取待遇审核)政策不清,部分人社业务不能完全做到“一窗通办、一次办结”,群众办事还存在排长队、多次跑路等现象。如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抚恤待遇时,还需到人社局机关股室审批后再到市民之家窗口办理。二是档案信息化建设滞后。没有按要求将失业职工档案扫描上传电子文档,群众办理退休手续有的还需提供纸质档案,距离“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1-5号问题,一是落实便民化服务有差距,加强人社政策宣传,开展“百名人社干部联百企”活动,制定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政策汇编、人社下沉便民服务事项操作指南,在各服务窗口摆放,宣传网上办手机APP办,开展综窗改革,将原15个窗口压缩至10个服务窗口,加强市民之家窗口人员培训,做好一窗通办前期工作,按政数局统一时间节点开展一窗通办试点,随着省系统上线运行,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抚恤待遇时,已无需审批直接到市民之家窗口办理,极大方便了群众办理人社业务。

二是档案信息化建设滞后,组织专班目前已将2022年1—12月和2023年1—2月到龄退休人员的档案清理完毕,并已交专门负责扫描部门扫描,2022年1-12月份退休人员档案已扫描完毕,群众办理退休手续已不需提供纸质档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1-6:关于档案资料管理松散无序。主要表现:局党组对档案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少数部门责任意识淡薄,档案管理制度缺失,管理职责不明确,部分档案管理混乱,存在遗失、泄密等安全风险。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1-6号问题,区人社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档案管理事项,业务档案由各二级单位负责摸清底数,及时整理,请区档案局专家进行指导,长期保存的档案由专业档案公司按照标准进行整理后,统一存入局档案室。仲裁院历年档案已全部清点整理完毕移交局档案室;考试培训中心、事业股和原医疗保险管理局堆放在老年党支部活动中心二楼的档案已分类清点,运回专门档案室保管,原存放档案的房间已全部清空;就业局将原档案室的业务办理档案已全部运入库房存放。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1-7:清理整治存量案件力度不大。主要表现:2017年至2021年,区人社局共受理4196起信访事件,主要集中在劳资纠纷、民工欠薪等方面,其中劳动监察大队共办理712起案件,有13起欠薪案件未决长达两年之久;2021年湖北桂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拖欠94人工资共83万元案件,至今无结果。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1-7号问题,局办公室统一牵头受理各类信访事件,及时转交相关二级单位和股室承办,信访处理结果都能及时回复针对13起欠薪案件未决长达两年之久一事,经核查,13起欠薪未决案件均进行了相应的协调处理,但处理结果未在《接待来访登记簿》予以登记,其中7起案件通过协调处理,当年已支付拖欠工资;1起已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3起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1起为不实投诉;1起已于2022年9月9日组织双方协商,当事人已出具支付《承诺书》。13起欠薪未决案件均已处理完毕。

针对2021年湖北桂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拖欠94人工资共83万元案件,2021年10月已支付工资474932元。所剩部分工资因有争议,经员工申请,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通仲裁“绿色通道”,2022年1月21日立案办理,2022年4月1日作出裁决(咸安劳人仲裁字[2022]41号)。由于湖北桂泉纺织有限公司未能按规定及时支付所拖欠工资,诉讼当事人已依法向咸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立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1项制度,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1-8:关于乡村振兴项目共建共管有差距。主要表现:局党组对联系的高桥镇黄铁村乡村振兴工作重视不够,在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上没有做到“共建共管”,对群众诉求回应不及时。如2016年至2018年区四维种植合作社与黄铁村村民签订合同流转土地143亩种植蔬菜大棚,后因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项目闲置荒废,群众多次反映要对流转土地进行复耕复垦,但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1-8号问题,区人社局党组专题开会研究四维种植合作社闲置荒废处理问题,局主要领导深入黄铁村进行调研,要求驻村工作队全力配合镇村,抓好整改工作。目前已投入人力100余人次,种子化肥等折算资金16万元四维合作社现有土地已全面播种黄豆,土地闲置荒废问题已解决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问题2-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一是超标准购买工作制服。二是超范围发放工作制服。三是超标准支付授课费用。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2-1号问题,其中超标准购买大衣10件已全部清退,收回现金17100元、收回大衣一件捐赠给咸安区社会福利院;超范围发放8名人员工作制服,经核实,6人符合发放条件,一人退款5500元、收回工作制服一套捐赠给咸安区社会福利院。超标准支付2000元授课费已收回现金2000元。同时结合巡察的问题出台了新的财务制度。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2-2: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白条入账。二是财务审核把关不严。三是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手续。四是违规使用现金支付,将费用转入职工个人账户。五是违规列支工会经费。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2-2号问题,其中2020年11月就业训练中心使用白条支付培训工作餐费1.28万元问题已补开收据,并将收款人吴荣波微信账号2020年11月份转账给就业训练中心承包人陈明妻子吴爱茜的转账记录附上;2017年6月至2021年6月,考试中心用餐盒饭4540份,共计18.16万元,附件清单中就餐人员未签字问题已将该期间的考务花名册等资料附上证明;2018年6月、8月,局机关支付办公楼亮化工程、消防器材维修费用共计15.88万元,无工程量清单、结算审计报告问题已补齐工程清单;2019年3月,局机关支付档案升级整理费用15.6万元,无合同、预算及验收报告问题已补齐当时存档的合同、预算及验收报告;2018年局机关购买办公柜椅等费用合计0.9715万元,无询价问题我局已修订完善财务制度;2018年11月,局机关支付晨宇安防器材销售维修中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费用4.37万元,但该公司无安装资质问题经查阅原始凭证在支付凭证中附的营业执照及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资料显示该公司具有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资质;2021年2月,局机关购买电脑耗材费用0.207万元,其中参与询价的咸安区世博电脑营业部在询价之日前已注销问题我局人员到区市场局和税务局查询该营业部于2022年3月30日注销;2018年12月,信息中心使用现金购买办公家具、笔记本电脑等办公费用,共计1.43万元,并将费用转入该局临时人员金文豪个人账户问题已将违规资金收回,金文豪系我局信息中心在编在岗人员;2017年至2020年,区人社局违规在工会账户列支退休人员福利24.4万元问题我局机关工会已做出说明。同时结合巡察的问题修订完善了我局的财务制度。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2-3:应收应付款清理不及时。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2-3号问题,其中截至2022年3月,人社局将退休人员津贴109.58万元挂“其他应收款”往来账,长达5年之久问题已于2022年11月2日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形成会议纪要向区纪委汇报将此笔应收款销账;有关干部职工从劳动保障协会借款问题已由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做出了情况说明。同时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修订完善了我局的财务制度。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3-1: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主要表现:一是领导干部大局意识不强。班子成员协同配合不够,导致分管的多单位(股室)在协同合作时出现信息不对称,互相配合不足,工作人员在落实过程中左右为难。二是“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2017年至2021年,党组会议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时,存在局党组书记提前表态现象。三是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局党组对基层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少、指导培训少、考核检查少,多数党支部以“负责党务的干部频繁更换”为由,无法提供党建资料台账。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3-1号问题,随着局领导班子调整到位,局班子成员都能围绕人社中心工作,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具体经办的股室担当负责,确保了人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局党组书记落实位表态制。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利用支部换届时机,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加强对支部党建资料台账检查指导,建立完善区人社局工作例会制度、党组会议事规则2项制度,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3-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主要表现:一是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辣味”不够。2017年至2021年,局机关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不痛不痒,提醒多批评少,尤其是对工作存在“安排部署多,跟踪督办少”问题年年有、年年犯、年年整改、年年存在;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部分只有自评,没有开展相互批评。二是支部换届不规范。2019年,局机关党委和所属8个党支部换届选举未召开党员大会和支委会,但有电子版选举会议记录。三是主题党日活动走形式。所属8个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存在无活动照片、述学述做和党员政治生日等议程有议题无内容、签到表代签等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3-2号问题,局党组一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加强会前沟通,确保自我批评一针见血,互相批评直面问题,不断增强班子团结。明确职责和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单位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各支部充分酝酿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研究上报支委候选人,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人选严格按规定程序上报机关工委审批。三是局机关党委加强对每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出台活动方案,明确流程,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加强督促检查,做好每期主题党日活动图片资料、发言材料整理。严格会议签到,对因故未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落实好送学补学措施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3-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主要表现: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局党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不强,干部管理失之于宽,2017年至2021年共29名干部受到处理,局党组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不公开、不通报,没有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学习内容,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2017年,区仲裁院2名干部超越职责权限私自执法,违规将农民工工资合计173.73万元转至个人账户,3日内才发给农民工。同年10月,局党组在收到举报后研究决定让相关人员先停职配合调查,并成立专班查明事实再作进一步处理,截至目前,局党组未对上述问题进行任何问责处理。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3-3号问题,局党组严格干部管理,开展警示教育,集中通报违纪违规现象和人员,形成震慑。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提醒谈话,把苗头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根据2名干部超越职权私自执法的错误性质和现实表现,采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追责问责,由分管党组给予提醒谈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志强同志在党风廉政宣教月部署会上对历年违纪违规受处理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开展廉政谈话,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业务办理流程持续进行廉政风险教育。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3-4: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主要表现:一是混编混岗较为严重。如局机关办公室10人中有9人是从二级单位借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股工作由其他股室承担。二是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劳动仲裁院、考试中心主任等12名同志任职以来从未进行交流轮岗,任职年限最长达16年。

整改措施及结果:针对3-4号问题,对于局机关到龄退休空出编制,列入计划,申请招考或选调,确保机关人员合理梯队,2021年机关从乡镇选调2名工作人员。严格编制管理,定人定岗到人,严格借调程序,逐步消化从二级单位借调人员。2021年从乡镇遴选了石小涛、张璐2名机关干部,新招录了4名事业单位工作员,对从乡镇或内部调整人员尽量做到人岗相符,及时办理人员编制的异动情况

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大胆使用年轻干部,确保干部合理流动。根据干部调整提拔适时进行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干部轮岗。2021年12月,推荐周立福、吴学海、陈建华、邹盛新4位改非的领导任一级主任科员,推荐区委任命饶娜莉同志为党组成员,推荐区委任命张鹏同志为机保局局长2年交流提拔陈锋、黄文涛等2人任领导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免去曾明清、陈刚、杨柏林3位同志的职务,提拔任用了张毅、郑静等2人(考试中心主任由冯传庚党组兼任);内部交流朱宁同志任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提拔吴自环任城乡居保局局长。建立和完善咸安区人社局人事管理制度1项。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此次我局巡察反馈15个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部分整改事需长期坚持,只有常抓不懈才能抓出长效;二是部分整改项涉及面广,受经济下行影响,采取分步推进的措施,新、老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大、收入小,征缴和支付压力逐年增大问题;三是有的问题虽已整改完毕还需不断巩固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巩固整改工作的成果。

一是继续深化思想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深化思想认识作为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前提,坚决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把人社系统内党的建设工作抓出成效,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继续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对需要长时间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

三是继续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长效整改工作,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为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打牢基础,把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5-8313268,邮政信箱: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41号咸安区人社局;电子邮箱:xarsdb@163.com。

                       中共咸宁市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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