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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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文件精神,按照《咸安区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咸安市联发〔2022〕4号)的要求,结合2022年度省、市、区建筑市场领域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联合抽查的部门和实施时间

咸安区建筑市场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实施。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时间为2022年6月至2022年9月。

二、联合抽查对象及主要内容

联合抽查对象为咸安区全体建筑市场从业单位。抽查主要内容为: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2、企业营业执照;3、企业资产证明文件;4、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5、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6、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7、落实"五项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维权公示牌)和缴纳工伤保险等情况;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联合抽查工作方法步骤

(一)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集抽查对象的相关数据资料,导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查对象库,创建并发起联合检查任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完成该项工作。该项工作于2022年6月6日前完成。

(二)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起并创建抽查计划,按照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15%随机抽取。该项工作于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

(三)项目抽取后,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该项工作于2022年9月10 日前完成。

(四)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后,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配合部门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15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反馈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应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同步对外公示。该项工作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专班,做好台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与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持信息沟通共享,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好此次联合抽查检查工作。

(二)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查处及后续监管工作。

(三)在开展抽查检查时,要严格工作纪律,依法认真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把严格执法落实到此次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之中。

咸安区住房和乡建设局  咸安区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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