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2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 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明细详见: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拟定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管理,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实施全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区级统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制度,参与制定全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六)统筹拟订全区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
(八)拟订全区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九)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海外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拟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拟订全区协调劳动关系的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处理全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对区属单位实施监察,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二)为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八股一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基金监督股、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劳动关系和仲裁监察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
下辖八个二级单位:咸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咸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咸安区劳动监察大队、咸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咸安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 、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咸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3、咸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4、咸安区劳动监察大队
5、咸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6、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7、咸安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
8、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局
9、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人员编制共计112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参公编制25人、事业编制66人,三支一扶16人。实有人数197人,其中:在职在岗108人,退休72人,遗属1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人社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革创新为抓手,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发展。
1、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一是主体责任要在支部生根。二是两个责任要分解细化,建立责任清单,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2、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推进政务公开,畅通信访渠道。坚持服务大厅轮流值班接访制度。重视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积极化解信访积案。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形式,加大人社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更好地服务民生。
4、加强机关管理,积极开展群团组织活动。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5、依托就业训练中心,立足园区企业用工需求,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有效缓解企业结构性用工矛盾。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6、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是加强以就业创业促精准扶贫,支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实现自主创业。二是实施好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扶持专项基金政策,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发展。三是扎实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稳岗补贴、社保补贴和失业保险待遇落实工作,促进稳定就业。四是出台我区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和办法,推进以电商为主的孵化基地建设。
7、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全面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8、扎实开展工伤保险专项扩面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争取部门配合,规范参保流程,新建项目参保率达到100%。
9、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1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参保率和待遇享受率两个百分百,提高人均缴费水平,提升经办能力。积极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相关工作。
11、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实施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落实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查处衔接机制。
12、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推动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全面推广使用仲裁办案系统,加强案件评查,提高仲裁案件调处效能。
13、加强人社“双微平台”建设。加大通过“双微平台”宣传人社政策力度。
14、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文件精神,推进咸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妥善处理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15、稳妥做好养老金发放工作。及时落实企业养老金调整政策和“两参人员”、“职教幼师”、“企业军转干部”等特殊群体的补贴待遇。
16、巩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成果。依托社区和人社中心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服务向基层延伸,就近方便参保者,提高服务效率。
17、深化改革,认真做好规定性动作,推进人才、工资改革,抓实抓好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说明:区人社局是独立核算单位,所属二级单位实行报账制,没有单独财务核算,没有预算及相关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含二级单位)
2022 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6947.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3.8万元,社保基金拨款455.91万元,其他收入1248.14万元。
2022 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6947.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679.28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401.44万元,项目支出3867.13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35.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50.42万元(含行政运行2913.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68.23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0万元,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655.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37万元(含住房公积金85.37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98.56万元(含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7.81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29万元(含生活补助、医疗补助费)。资本性支出0万元(含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2022年本级及所属部门预算收入6947.85万元和2021年本级及所属部门预算收入3350.01万元相比,增加3597.84万元,增加107.4%。
增加原因说明:人员经费增加156.98万元,原因说明:一是工资的调资和滚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退休人员增加及调资导致社保基金拨款预算增加;标准公用经费减少20.79万元,原因说明:一是严格公用经费开支,二是部分公用经费预算按照最新预算口径做到了其他运转类项目中;项目支出增加3491.15万元,原因说明:一是2022年人大批复项目较上年度明显增多(主要是特定目标-民生类项目),二是按照最新预算口径将部分非人大批复项目编制进2022年预算当中。
2022年本级及所属部门预算支出6947.85万元和2021本级及所属部门预算支出3350.01万元相比,增加3597.84万元,增加107.4%。
增加原因说明:人员经费增加156.98万元,原因说明:一是工资的调资和滚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退休人员增加及调资导致社保基金拨款预算增加;标准公用经费减少20.79万元,原因说明:一是严格公用经费开支,二是部分公用经费预算按照最新预算口径做到了其他运转类项目中;项目支出增加3491.15万元,原因说明:一是2022年人大批复项目较上年度明显增多(主要是特定目标-民生类项目),二是按照最新预算口径将部分非人大批复项目编制进2022年预算当中。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含二级单位)
2022年本级及所属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43.8万元和2021年本级及所属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58.63万元相比,增加3585.17万元,增加216.15%。
增加原因说明:一是工资的调资和滚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2022年人大批复项目较上年度明显增多(主要是特定目标-民生类项目),此外按照最新预算口径将部分非人大批复项目编制进2022年预算当中;三是2022年按照最新预算口径,将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编报到2022年预算中。
2022年本级及所属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243.8万元和2021年本级及所属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658.63万元相比,增加3585.17万元,增加216.15%。
增加原因说明:一是工资的调资和滚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2022年人大批复项目较上年度明显增多(主要是特定目标-民生类项目),此外按照最新预算口径将部分非人大批复项目编制进2022年预算当中;三是2022年按照最新预算口径,将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编报到2022年预算中。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7.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8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差旅费0.3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04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9万元。
与2021年相比减少6.86万元,减少9.2%。
减少原因说明:部分2021年纳入财政预算的事业编制人员车改补贴按最新预算口径将不再纳入财政预算,导致车改补贴预算减少。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2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70.5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9.7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0.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印刷服务、法律服务、会计服务、公务车维护及保险等。比上年215.57万减少145.04万元,减少67.28%。
减少原因说明:根据最新政府采购目录,部分2021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货物及服务在2022年度不纳入政府采购预算范围内。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9.3万元。与2021年预算支出19.4万元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0.51%。
1、2022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15.3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0.65%。
2、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3、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4、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022年预算在2021年预算的基础上相应降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单位房屋建筑面积7100.57平方米;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大型专用设备96.89万元(为信息中心机房信息网络)。无增减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2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制定年度和长期整体绩效总目标和各项目目标,合理分级设置具体绩效指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提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公开重点项目评价结果,推动完善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