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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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的规定,现将2020年湖北省返乡创业示范项目资金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创业指导中心反映,电话号码:0715-8349288。


咸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1年12月27日

2020年湖北省返乡创业示范项目资金公示名单
序号公司名称公司法人公司地址扶持金额
1咸宁市咸安区致远
种植专业合作社
吴海兵咸安区双溪桥镇
杨堡村十三组
¥100,000
2咸宁市利多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万玲咸安区高桥镇澄水洞村¥100,000
合计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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