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咸安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咸安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咸安区长安大道108号,邮政编码:437000,联系电话:0715-8322787,电子邮箱:xamzj@xiana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民政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以《条例》为法律依据,认真落实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为导向,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核心,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开工作机制,有效保证群众的知情权,营造公开透明的良好政务环境。
(一)单位信息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咸安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本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承担 15项具体管理职能。核定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正职5名,局长徐炎良。办公地点在咸安区长安大道108号,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日制为15:00-18:00),对外公示办公电话为0715-8322787。
(二)组织领导
我单位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业务局长任副组长、具体工作人员积极联合各股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齐抓共管,坚持按照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办理公开事项。
(三)公开总量
2022年,我局通过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开工作信息45条,通过云上咸安发布政府信息81条,通过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8余次,共计12000余条信息(含社会救助人员信息)。
(四)履职尽责信息
2022年,我区民政工作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在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荣获“好”评,资源平台服务“三下沉”经验被中国社会报全国推广,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完善村规民约、寒冬送温暖等工作被省级媒体重点宣传,儿童福利、社区治理、养老服务、民政项目谋划、民政统计等工作中成绩突出,被省民政厅通报表扬,咸安区荣获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估“优秀”等次。
1.基本民生保障过硬。各类保障标准逐年提升,并高于国家脱贫标准。城市低保690元/人/月,农村低保6600元/人/年,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38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2144元/人/年,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26496元/人/年,分散孤儿生活费补助1380元/人/月。通过全面推行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工作机制,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完善大数据比对机制,社会救助政策常态化宣传等一系列工作,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全年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高龄老人、困难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7类困难群众、36730人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约1.1个亿。
2.基层社会治理有力。推进咸宁市高新区、咸安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剥离,成立官埠桥镇鱼水路社区、横沟桥镇高新社区,由向阳湖镇宝塔社区和浮山四个社区分别承接区开发区及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工作。我区被省民政厅授予全省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区,永安街道双龙社区“幸福合伙人”入选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十佳案例。新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45人,开展轮训20期,培训1500人次,人均50课时。组织召开首届最美社区工作者表彰大会,评选最美社区工作者12人,其中5人参评咸安区最美人物。顺利通过全省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验收,签订完成7条县级、28条乡级界线协议书及附图签章。开展聚落地名编纂,上报咸安历史演变、著名人物、民情风俗等条目66条,完成国典27篇供稿编纂。
3.社会组织管理有序。全区共有社会团体77家,年检率94.73%,民办非企业单位122家,年检率96.72%。建立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20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成社工站13个,覆盖率100%。通过社工考试171人,完成省级考核指标。开展“微心愿”、社区治理、乡村振兴、扶贫济困等4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低保对象、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精神慰藉、心理支持、情绪疏导、节日慰问、资源链接、个案救助、小组活动等专业社工服务4695人次85场次。区慈善会筹款13万元,发动社会力量定向捐赠24万元,获得省、市慈善会各2.6万元的配捐奖励。开展“中华慈善日”暨“湖北慈善周”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慰问空巢老人35人、困境儿童15人。
4.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兴建咸安区养老指导服务中心,建成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2个,农村老年人日间互助照料中心92个,覆盖率分别达到97%和74%,新增居家养老床位296张,被省民政厅授予全省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区福利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进入收尾阶段。高桥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马桥镇农村福利院改造项目顺利开展。完成贺胜桥镇花坪村、浮山办事处太乙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项目,官埠桥镇福利院基建工作。新建老年幸福食堂4家,助餐点2处,居家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4个,完成67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培训养老护理人员1640人,全部通过结业考试,其中120人获得人社部门认证的养老护理证书。改革整合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撤并农村福利院5家。制定农村留守老人定期巡访制度和养老服务十六条措施,签订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上门关爱服务协议393人,发放消防安全、养老诈骗宣传册3000份,购买留守老人意外保险135份。
5.社会事务服务优质。全面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成硬化大墓、散葬乱葬坟墓清零整治。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开展不易降解祭祀用品专项整治。不断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报建14处,建成1处,在建4处。抗疫期间,区殡管所坚持全员全天上阵,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全年火化遗体1014具,减免困难对象97户,18余万元。在“市民之家”设立结婚颁证大厅,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4388对。在浮山街道青龙社区中医院旁打造残疾人康复辅具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持续开展街面巡查和“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专项行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01人次。未成年人保护全面加强,圆满完成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提案监督。摸排留守儿童646人,困境儿童82人,购买留守儿童意外伤害险3万元,开展留守、孤弃儿童关爱帮扶,结对助学等各类活动600人次,大型活动10次,举办公益课堂300场。开展儿童福利院专项清查,集中供养儿童21名,办结收养登记4例。
6.中心工作全面开展。一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力配合区委组织部,派专人长期入驻社区组,并牵头特殊群体组,组建社区督查专班3个和养老体系督查专班1个。二是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投入资金用于完善环境整治、氛围营造、志愿服务、流浪救助、网申材料、国测点位等创文要素。三是在平安建设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8起,办理全国民政、湖北阳光信访件3件,网络舆情3件,省委第三巡视组转信访件1件,受理12345热线工单121件。四是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联合消防、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区各养老机构、民政福利机构开展用火、用电、食品安全大检查,紧紧守住民政领域安全底线。五是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倡导干部职工参与832平台线上线下农产品消费,帮助驻村贺胜桥镇万秀、花坪村建设共同缔造示范点,开展“大走访、大慰问”,助农抗旱等活动。六是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中,共受理并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1件,其中主办件11件,重点政协提案1件,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七是在机关节能工作中,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荣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从日常工作情况反映,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两个方面问题:一是责任落实不够,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人员调动或退休出现工作衔接不上的情况;二是学习研究不够,部分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或内容不规范现象。
根据存在的问题,具体整治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与学习。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明确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技术要求和工作规范,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指导力度,坚持业务培训常态化,提高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技能。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结合相关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手续进行优化,并形成依申请公开办件常态化规范,组织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专题培训会,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有效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咸安区民政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