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咸安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咸安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咸安区长安大道108号,邮政编码:437000,联系电话:0715-8322787,电子邮箱:xamzj@xiana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民政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以《条例》为法律依据,认真落实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为导向,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核心,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开工作机制,有效保证群众的知情权,营造公开透明的良好政务环境。
(一)单位信息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咸安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本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承担 15项具体管理职能。核定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正职5名,局长徐炎良。办公地点在咸安区长安大道108号,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日制为15:00-18:00),对外公示办公电话为0715-8322787。
(二)组织领导
我单位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业务局长任副组长、具体工作人员积极联合各股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齐抓共管,坚持按照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办理公开事项。
(三)公开总量
2021年,我局通过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开工作信息30条,通过云上咸安发布政府信息60条,通过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余次,共计12000余条信息。
(四)履职尽责信息
1、惠民政策广覆盖保民生。一是加强特殊场所封闭管理。对全区养老机构、救助站等民政领域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全面排查隐患,规范各项流程,强化物资保障,确保了民政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应保尽保。截至2021年12月,截至目前,我区城市低保对象2063户3096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765.8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5667户10174人,发放农村低保金3764.38万元;特困供养对象1392人,发放特困供养金1790.61万元;孤儿64人,发放基本生活费120.61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0人,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35.81万元。困难残疾人4036人,发放生活补贴313.63万元;重度残疾人5912人,发放护理补贴656.46万元;临时救助1957人次,发放579.18万元。全年社会救助资金和各项政策性补贴全部落实到位,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三是调整保障标准。及时落实上级调标文件,按照“标准不降”的原则,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调整为6300元/人/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为10704元/人/年,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380元,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调整为1380元/人/月,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调整为26496元/人/年,并按照文件要求重新调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确保各类保障标准均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四是完善救助机制。依托大数据比对、第三方调查评估、区镇村三级核查等方式,精准掌握困难对象实际情况,按照困难程度分类建好信息台账,根据困难对象“进出”紧急程度用红、黄、蓝进行标识,将社会救助工作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渐变,及时落实“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截至目前,全区有105人主动申请退出低保享受范围。五是推行标准管理。根据全省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组建标准化建设工作专班,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制定了符合我区实际的低保办标准体系,共计131项标准,其中“服务通用基础标准”34项、“服务保障管理标准”62项和“服务提供标准”35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作人员在最社会救助工作中全面使用行政文书意识和能力,形成“咸安经验”。
2、养老服务举措实新格局。一是新建区域性失能、半失能养老服务中心。新建一所区域性失能、半失能养老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8600㎡,总投资3500万元。用地26.11亩,申报2021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保基本)中央预算内资金1280万元,与央企保利健投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目前,项目已开工,由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二是打造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与厦门智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咸安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行建设运营一盘棋,数据汇集一张网,线上线下一体化。平台配备IMS语音专线,开展“点菜式”24小时“六助一护”服务(即助餐、助洁、助行、助浴、 助医、助购及远程照护)。目前,平台已完成咸安区60岁以上老人72915条大数据整理,已签约线下服务商102 家,对接6个居家养老点位,辐射3个办事处。三是持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投入资金510万元,提档升级34个点位,截至目前,我区已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4个,其中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2个,农村老年人日间互助照料中心92个,覆盖率分别达到96.8%和73.6%。探索辐射型、嵌入式居家养老和幸福食堂建设,与有品牌、有资质的运营团队合作运营。四是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改造280户,按照助行、助浴、助洁、紧急救援等改造内容,每户补助资金1000-3000元,通过公开招标,由武汉晚晴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接该改造项目,老年人家庭评估、适老化设施购置、安装施工等全部费用从2020年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经费中结算。五是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为了进一步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我区根据《咸宁市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选定17个点位,从设施配套齐全、服务功能完善、居住便捷舒适、环境优美整洁、人际友善和谐、社区机构健全等六个方面着手,2021年在全区打造17个老年宜居社区,并给予创建的宜居社区每个2万元奖补资金。
六是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截至目前,我区共有养老工作人员338人,其中养老机构工作人184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人员154人。我区根据《咸宁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从建好四支队伍、拓宽人才渠道、畅通发展通道、推进专门教育、建立培训基地、加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完善信用体系、提高薪酬待遇、提高就业质量、强化组织保障等十个方面着手,今年,我区依托双溪毛祠村养老机构为实训基地,委托第三方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全区养老机构院长和护理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投入资金10万元,培训676人次。我区梓山湖生态养老院与湖北科技学院签订了合作协议,设立了“湖北科技学院志愿者服务基地”,建立了养老服务院校长期合作关系。
七是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落实关爱对象的保护责任到人、包保到位,定期开展关爱对象巡防,更新台账信息,健全信息投送机制。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志愿关爱服务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动员号召老年协会、老年志愿者、驻村工作队、社会工作人才等77个组织、1474人次参与了志愿关爱留守老人服务。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关爱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渠道,定期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为留守老人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以及日常用品配送上门或定点服务等等系列活动,让留守老人得到真正的温暖。
3、基层治理亮点多增活力。一是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印发《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依法厘清社区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依法建立社区“准入机制”,厘清社区职责,按照社区党务、居务、政务相对分离原则,将社区承担的各项政府职能和社会事务从社区居委会剥离出来,形成社区党委领导、居委会自治、社区民生服务站承载的运行机制。对照区级证明事项清单进行认真清理,取消区级证明事项83项。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联合民政、司法等部门,开展了社区“减牌”专项活动,对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进行规范清理,统一悬挂功能室标识牌。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实行“四岗十八级”管理,明确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范围,岗位职责,完善薪酬体系。并多次举办城市社区工作者专题培训班和社工专业能力培训班,进行全覆盖、职业化、系统化的专业培训,培训人次达到了1422人。今年咸安区中级、初级社工证报考人数达到了323人,幅度超过往年报考人数50%。二是探索社区智慧治理。紧靠党建引领,依托社区党委—网格(小区)党支部—居民(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架构,进一步创新基层党建服务模式的同时,构建以网格覆盖、居民参与、社会服务进驻为一体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实现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双融合;以智慧社区建设为依托,搭建区级-街道-社区三级信息平台,在金叶、南昌路、银泉、浮山和文笔路5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打造智慧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统筹社区管理,录入人口、房屋、地图、下沉党员干部、重点人员等基础数据2万余条,发布社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300余条,线上线下解决居民诉求208件,居民通过关注“咸安民政”工公众号不出家门就可了解居住社区信息、反映相关诉求。2021年10月18日实验区项目顺利通过民政部专家组的结项评估;探索“星空夜话”等社区协商议事新载体,在小区积极推广“星空夜话”民主协商活动,由社区党员干部或小区党支部组织开展,以在小区居住的党员、群众为主要参与对象,把小区治理问题、物业服务难题等作为协商议题,为“小区人”做好“小区事”提供平台。常态化开展机关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做好事活动,引导社区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服务清单,发动下沉党员干部认领服务岗位、帮扶困难家庭,畅通“单位人”参与小区治理渠道。推进社区公益创投,培育孵化“生在彩虹下 长在春风里”、“御火御景园 梯里保平安”、“让你不再孤单”等一批优秀社区社会组织,逐步扩大了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投入资金20万元,在全市率先开展社区公益创投活动,进一步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治理能力。该活动得到市民政局的充分肯定和全面复制,我区在全市公益创投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一名、优秀奖两名的好成绩。三是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我区已顺利完成全区189个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参加本届选举选民48.4万人,参选率94%,红色体检1199人,交叉任职98%,女性占比49.5%,高中以上学历占比89.4%。四是勘定行政区划地名。目前,乡镇勘界工作已经进入后期收尾阶段,前期已组织进行实地勘定接边村级管理线196条,乡级界线28条,县级界线4条,市级界线3条,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界线勘定接边任务,所有工作图和协议书均已完成,并全部按要求进入省厅软件库。目前正在开展乡级界线和市级界线协议书的签订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尽快完成。五是深化“平安边界”建设。今年是第四轮边界年检工作收官之年,区政府将“平安边界”建设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内容,咸安嘉鱼线和咸宁崇阳线这2条界线由咸安民政牵头,目前,两条线的行政区域界线已全部勘定。
4、社会事务强管理促服务。一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咸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以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区政府副区长为副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全区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未成年工作;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发放64名孤儿基本生活费(含春节慰问金)132.4万元,补贴13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含春节慰问金)143.92万元,将我区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从1360元/人/月提高到1380元/人/月,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从26112元/人/年提高到26496元/人/年,所有资金实行社会化、足额发放到位,确保各类保障标准均高于国家扶贫标准;落实教育保障政策,扎实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贯彻落实《湖北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对全日制在校就读的18周岁以上孤儿落实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助学资助政策。2021-2022学年共有10名符合条件的孤儿享受助学金,已发放第一季度助学金2.5万元。二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应补尽补,按时按标准足额发放。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25号)文件精神,从2021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在原来每人每月50元的基础上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70元。2021年截至11月全区发放两补资金970.086万元(其中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计313.626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计656.46万元)。探索将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纳入养老助残福利服务补贴范围,将浮山街道办事处青龙社区作为康复辅具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三是推进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按照市区一体的部署,咸安区区级“十四五”殡葬设施国土空间规划总体布局编制工作由咸宁市民政局统一编制。咸安区为积极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会同国土、林业部门深入各个乡镇、村组对拟建公墓地点进行了实地勘察,目前我区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选址踏勘标图,林地转换对接工作已完成,共拟定了31处村级公益性公墓选址矢量图。咸宁市咸安区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规划用地2927.35㎡,基地内新建1栋3层骨灰堂,建筑面积3000㎡;新建公共卫生间1栋,建筑面积60㎡;新建火化通道,连接各个悼念大厅通至火化车间,并配置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配套设施。该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批复。四是持续加强社会服务能力。持续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完善街头巡查、寻亲服务、护送返乡、就地安置等救助机制,截至目前,共救助343人,安置6人,护送返乡10人;持续提高婚姻登记规范化、智能化、便民化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婚姻登记”,探索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全面实现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办证设备智能化、服务效率高效化。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引入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具备专业资格人员担任婚姻登记辅导员,免费提供婚前指导、法律咨询、情感辅导、心理疏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离婚辅导等服务;持续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充分利用宣传车、报纸、电视台、网络信息、手机短信、横幅等形式开展宣传,将厚养礼葬,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纳入文明创建的内容,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祭扫。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扩大惠民殡葬政策覆盖范围,减免82户三无对象基本丧葬费用。
5、社慈社工严监管健体制。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制定《咸安区社会组织综合执法监管机制实施方案》,联系相关单位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积极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专项治理和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工作 ,制定《咸安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咸安区涉企收费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对社会组织资金监管,规范社会组织运作行为,共清理整治1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持续5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联合公安、教育、网信等多部门召开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压实责任,有效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进一步压缩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二是常态化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激励工作。联合文明办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志愿服务的通知》,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行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推动全民公益社会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着力点,以社区志愿服务积分兑换为重点,建立社区志愿服务机制。2021年,区志愿者协会发展志愿者500余名,募集资金1万余元,全年开展助老、爱幼、扶贫、防疫、创文等各类志愿活动400余次。三是培育扶持社会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培育社会组织,把志愿服务项目资金流入到扶持区级志愿公益性社会组织上来,以购买服务形式,培育更多社会组织人才,完善社会组织内部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积极作用。依据村社居民需求,结合村社环境条件,运用社会工作相关理论与方法,整合社区资源,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性的志愿服务项目和有影响力的社区志愿志愿服务组织;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咸安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今年,已在我区城区三个街道和马桥镇完成社工服务站建设,派驻专业社工人员入驻,在配合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工作。四是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登记成立咸宁市咸安区慈善会,今年,该会共完成咸宁天丽制衣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的捐赠手续。为我区基层社区、福利院、贫困户等特殊单位以及群体送去疫情防控和防寒保暖物资,重视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发力,解决特殊群体急难愁盼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 | 17 | 1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578 | 4351 | 435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1 | 11 | 1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1 | 537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从日常工作情况反映,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两个方面问题:一是责任落实不及时,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人员调动或退休就会出现工作空白、衔接不上的情况;二是学习不够。实际工作人员对于此项工作没有仔细专研学习,会出现上传数据出现遗漏,部分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或内容不规范现象。
根据存在的问题,具体举措如下:
加强业务培训与学习。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明确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要准确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技术要求和工作规范,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指导力度,坚持业务培训常态化,提高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技能。
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结合相关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手续进行优化,并形成依申请公开办件常态化规范,组织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专题培训会,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有效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咸安区民政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