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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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紧密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夯实民政法治工作基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制度落实。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工作。领导班子根据法治政府工作推进情况召开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随时听取各股室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做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二) 强化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一是贯彻落实习近法治思想和精神,根据普法文件和要求,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和工具进行线上学习线下通过宣传栏、海报LED显示屏和组织会议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法律知识,营造出全局上下学法的氛围二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利用党员集中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地名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和民政业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全国宪法宣传周”下乡入户走访集中宣传活动,多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政策宣传,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通过多渠道、多措施的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台阶。

(三)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主动对接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养老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借助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督促指导各养老机构加大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力度。二是推进“资源平台服务三下沉”。将助老、助幼、助残、助困等18项民政“高频”服务认定审批事项予以下放,更大程度满足群众“就近办、快捷办”需求。三是聘请职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四是推进“放管服”服务。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把好登记审查关,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审批过程中坚持实地查看确保登记质量促进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制定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加强了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强化了法治服务意识。

(四)强化担当作为,奋力履职尽

1.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全区初步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专项救助为支撑、以关爱帮扶为延伸、社会力量有效参与,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兜底保障功能有效发挥的社会救助体系。2022年对低保、特困、临时救助、高龄老人、困难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8大类困难群众36730人次,发放资金1.1个亿,基本生活得到妥善保障。

2.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推进高新区、开发区社会事务剥离,成立官埠桥镇鱼水路社区、横沟桥镇高新社区,与向阳湖镇宝塔社区和浮山社区分别承接开发区、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探索社区减负增效新路径。顺利通过全省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验收,完成湖北省聚落地名大典咸安片段供稿编纂工作。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45人,开展轮训20期,培训1500人次,人均50课时。组织召开首届最美社区工作者表彰大会,评选最美社区工作者12名,5名参评咸安区最美人物。我区被省民政厅授予全省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区,双龙社区“幸福合伙人”入选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十佳案例。

3.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全区共有社会团体77家,年检率94.73%,民办非企业单位122家,年检率96.72%。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4家。落实“双重监管”职责,开展民办学校督管。建立咸安区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咸安区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投入158,建成社工站13个,覆盖率100%。通过社工考试171人,完成省级考核指标。支持社工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服务项目4个,开展服务4695人次85场次。区慈善会筹款13万元,获得省、市各2.6万元的配捐奖励。发动社会力量定向捐赠24万元。持续开展“中华慈善日”暨“湖北慈善周”宣传活动。

4.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投入570余万元,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2个,农村日间互助照料中心92个,覆盖率分别达到97%和74%,新增居家养老床位296张,被省民政厅授予全省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对1640名“一家一护”家庭养老护理人员开展集中轮训,其中120人获得养老护理证书。投资3500万元的区福利院项目进入收尾阶段。改造高桥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马桥镇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花坪村、太乙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新建幸福食堂4家,助餐点2处,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4个,完成67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任务。改革整合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制定农村留守老人定期巡访制度和养老服务十六条措施,签订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上门关爱服务协议393人,发放消防安全、养老防诈骗宣传册3000份,购买留守老人意外保险135份。

5.社会事务服务优质规范。全面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成1721座硬化大墓、散葬乱葬坟墓清零整治。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及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印发倡议书2万余份、发送文明祭扫短信5,排查整治安全隐患5条,商铺150余户。不断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立项报建14处,建成1处,在建4处。稳步推进殡仪馆改扩建和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全年火化遗体1014具,对97户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18万余元。投入16万在“市民之家”设立结婚颁证大厅,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4388对。投入80万元,在浮山街道青龙社区卫生服务站旁打造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持续开展街面巡查和“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专项行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01人次。未成年人保护进一步加强,圆满通过区人大《未保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和政协重点提案问办问效检查。摸排留守儿童646人,困境儿童82人,为全区569名留守儿童意外购买伤害险,开展留守、孤弃儿童关爱帮扶,结对助学等各类活动600人次,大型活动10次,举办公益课堂300场。开展儿童福利领域专项治理清查,集中供养儿童21名。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行政处罚案卷归档不规范;二是法治理论学习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执法人员法治素质、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从事法制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全局没有一个法律专业科班出身干部,需要引进法律专业人才。

三、2023年工作计划

1.筑牢民政法治意识。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抓好宪法宣传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工作。坚持“嵌入式普法”力度,在开展各类培训会和民政执法检查的同时做好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服务对象和检查对象的法治意识,抓好民政局业务培训学习和无纸化普法学习,完成年度学习培训任务。

2.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严格执行民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好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和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建立规范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做好取消和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办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限时办结,提高审批效率。

3.推进民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强化行政执法经费、设备、信息化建设等基础保障。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开展民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的问题。

4.提升民政队伍执法能力。学好法律知识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必由之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转变机关作风的保证。我局将继续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作为普法工作和机关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用法律知识讲座和知识竞赛等形式有效提升民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真正做到学法和用法相一致。


咸安区民政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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