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当前社会组织领域存在的检查随意和执法不严等问题,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夯实民政部门监管责任,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政府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双随机 一公开”,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为社会组织抽检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管理。
1.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社会组织条例和相关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公正高效。规范民政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服务对象负担,优化民政执法环境。
3.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民政执法”,保障民政执法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工作计划
发起股室:咸安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
抽查对象:已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抽查时间:2021年6月20日至11月30日
抽查比例:8%
抽查事项:内部治理、业务活动等规范管理
抽查依据:《社会团体管理登记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三、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开展随机抽查,对于提升执法公正性和执法效能,减轻民政服务对象的负担,营造干事创业、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充分认识推进随机抽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看待推进随机抽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观望、不等待,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多措并举,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2) 严格抽查纪律。执法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社会组织对象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该抽查对象正常业务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抽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咸安区民政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