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2025版)
为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咸安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咸安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6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等。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机关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事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6.公共服务。中考、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等事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咸安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ianan.gov.cn。
2.云上咸安。
3.咸安发布微信公众号。
4.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机构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开范围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未主动公开,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咸安区教育局
办公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90号咸安区教育局303室。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联系电话:0715—8322692
传真号码:0715-8322692
邮政编码:437000
(三)回复时限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可以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被征求意见机关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同意公开。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五)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咸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确定的当面受理点领取,也可在咸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网址为http://www.xianan.gov.cn。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也可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口头申请等法定方式向受理机关提出。
口头申请的,申请人应配合受理机关做好记录,并提供真实基本情况。
2.申请处理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受理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关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受理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工作机构、投诉方式及程序
咸安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咸安区教育局指定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咸安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咸宁市民之家5楼C区C530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联系电话:0715—8319203
电子邮箱地址:xazsj@xianan.gov.cn
邮政编码:4370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