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发挥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咸安区政府网站(www.xian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主栏目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90号,邮编:437000,电话:0715-8322692,电子邮箱:xajyj@xianan.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成立咸安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工作专班,出台工作要点,开展具体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总量
2021年,区教育局通过咸宁日报、云上咸安、香城都市报等平台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927条。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宣传工作的意见》,各地各校扎实做好政(校)务公开,围绕社会关注的教育收费、办学行为、招生考试、入园入学、资助救助、素质教育、教师招聘、干部任用等热点焦点问题和相关教育政策,依托本地主流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教育动态与政策,引导广大家长群众认知教育、理解教育、支持教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0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2022年,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增强工作实效方面下功夫,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
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宣传与舆情培 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权威、及时、准确地发布 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保 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优化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优化政务新媒 体、门户网站等平台栏目,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及时 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力争获得更多群众对教育的理解和支持; 积极做好重点教育政策、教育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教育工作的公 开解读,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 策文件;围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教育先行示范工作进行重点 宣传,完善教育舆情分析处置引导和信息公开工作的联动机制。
(三)加强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及 各部门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的机制。加大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