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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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前期校外培训机构多轮专项整治,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已经步入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良性道路,但我区校外培训机构仍然存在着“教师无证上岗”、“疫情防控放松”、“安全设施不齐全”等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净化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环境,确保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开展2021年寒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

根据咸安区教育局前期开展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当前,全区登记造册校外培训机构420所,其中学科类144所,非学科类276所,经审核颁发证件89所,共有3600余名在校中小学生参加各类培训。我区校外培训机构“体量大、分布广、人员多”,寒假将至,冬季传染病高发期来临,需要我们切实抓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整治工作,保障全区参培学生的人身安全,巩固我区疫情防控的胜利成果。

做好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体现,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二、针对重点问题,明确任务原则

本次整治重点为全面严查全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状况、机构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机构教学行为情况。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与各项安全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健康发展。

(一)整治任务

1. 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检查办学场所的房屋质量,消

防安全,包括安全灭火器、紧急疏散通道和标志,内保视频监控、安保器材等设施设备。对安全不达标的要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业整改。

2.存在疫情防控不严的行为。检查培训机构三案十一制是否齐全,防控物资是否储备,教育宣传是否开展,人员管理台账是否齐全,消杀记录是否完善等。要严格按照复学评估标准对其进行督查整改,不得有所放松。

3.存在教学不规范的行为。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招生虚假宣传行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对照公示情况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过程材料(如教案、教学计划、课程表等)进行检查;坚决查处教师无证上岗和寒假期间聘请在职教师任教等问题。

4.存在突击开班“小作坊”式培训机构。寒假假期是“小作坊”式培训机构突击开班高峰期,此类培训机构达不到培训机构办学条件,房屋质量、消防与安保等存在安全隐患巨大,一旦发现此类机构,责令立即停业。

(二)整治原则

1.部门联动,依法整治。区教育局牵头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公安、市场管理、卫健、应急等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共同参与整治;

2.疏堵结合,分类整治。一是指导审核一批。鼓励以培养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类培训。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二是纠正查处一批。约束以“应试”为目标的知识学科类培训,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三是停办整改一批。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3.属地管理,同步整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职能,统筹教育总支、学校、社区和家庭四个层面作用,各学校要

下发《2021年寒假致全区家长的一封信》(附件一),各家长要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共同减轻学生课外负担。

三、细化工作职责,形成整治合力

(一)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重点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不规范办学行为的摸底和整治。负责组织排查整治辖区内学校教师“非零起点教学”等违规办班和学校办学不规范等行为,强化教师管理,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或组织校外培训。负责机构教学行为监管工作。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对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等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整治。负责校外培训机构食品安全、广告宣传监管工作。

(三)区公安分局:责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整治工作。整  治机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安全  设施建设是否完备;场所内是都有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  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视频监控和危险化学品管控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是否进行排查和整改。对处在清理整顿期间的校外培训机构做好安全稳定工作,防止出现群体事件。  

(四)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检查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重点查看消防硬件设施的配备是否齐全,消防措施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办学机构,责令其依法停办整改。

(五)区卫健局:卫健部门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检查其是否有疫情防控方案,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是否开展师生疫情防控演练与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应急留观室设置是否科学,指导校外培训机构正确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六)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检查安全出口设置、技术规范等是否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办学机构,责令其依法停办整改。

四、有序开展整治,明确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从2021年1月13日起至1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排自查阶段(1月13日起至1月19日)

由各地乡镇办教育总支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对辖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培训机构问题情况进行造册登记。1月19日前需整上交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问题排查统计台账(附件2和附件3)和摸排自查工作总结。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2日起至1月28日)

区教育局成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督查小组,分为三组,以乡镇办为单位全面督查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督促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督查校外培训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整改能达标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停业整改。

(三)整治总结阶段(1月31日前完成)

全区于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本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对集中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巩固成效,总结经验,发掘亮点,认真反思总结治理工作,形成整治总结通报。

五、压实工作责任,完成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咸安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具体负责全区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乡(镇、办)教育总支要相应成立整治专班,制订整治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举措。

(二)压实工作责任。区教育、公安、应急、市场、消防、卫健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督查、审批、备案、登记等标准。加强工作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稳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促进校外培训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公开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向社会公布排查整治结果,公开整治举报电话和邮箱。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作用,合理安排学生兴趣特长项目选择,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负担。

附件: 1.2021年寒假致全区家长的一封信

2.2021年寒假咸安区校外培训机构摸排统计台账

3.2021年寒假咸安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问题排查统计台账

      4.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意见书

咸安区教育局

                      2021年1月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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